正文 56.我穿起了花襯衫(1 / 1)

記得一下飛機,來接站的幾位大連女士一個個花枝招展,後來她們反複向我們進行“大連婦女都喜歡穿”的宣傳教育。

在很多人眼裏,我“少年老成”,我“老夫子”,我“死羊眼、認死理”,多年以來,從不穿時髦的衣服。我在穿戴上隻求隨便、舒適和效率。得解釋一下最後“效率”這個詞兒——有時去文化部或中國劇協開會,總想順便到東城采買東西,因而免不了要帶上我那個硬塑料條編織的筐。常常一進會議室的門,總要先把筐放好,才找地方坐下。這雖然不是穿戴,但也屬於廣義上的扮相。因此可以說,我基本上是個不追時俗而自求瀟灑的人。因此也可以說,花襯衫、卡拉OK一類新潮“玩意兒”與我無緣。

然而前不久,我勇敢穿出了花襯衫——是在大連,是在蘇叔陽穿出他那猩紅色的“烈士鮮血”之後,我也才從衣櫥中取下了那件掛了好幾天都沒敢穿的“山河破碎”。那天,是《大連日報》把汪曾祺、袁鷹、蘇叔陽和我請到報社,要我們談談對於服裝文化的看法,因為幾天之後,第四屆“國際大連服裝文化節”就要在大連揭幕,他們想發一個專版的“文人論服裝”。

汪、袁二位揮了揮手,都說沒有研究,“家裏給買什麼,我們就穿什麼。”

汪73,袁69,蘇55,我51。蘇和我不僅在年齡上是晚輩,更有一樁相似之處,均工作於藝術界,他搞電影,我搞京劇。藝人和文人總有區別,不知您注意到這個沒有?我談了三點。

第一點,是“職業對於服裝的決定意義”。我素來不大承認“國際流行色”的說法,因為每個人都在自己特定的行業中生活,因此必然受到本行業審美特征的影響(或言“局限”)。比如京劇演員,平時看慣了五彩斑斕的戲裝,到了生活中打扮自己,自然就刻意去追求色彩對比。一般人對伶人們看不慣,說他們“怎麼俗氣怎麼打扮”。我看習慣了,不覺得有什麼錯處。但由於我一來不是演員,二來喜歡在文化界“插一腳”,所以當朋友送我這件“山河破碎”時,便隨手掛進衣櫃,一掛數年。這次上大連前打點行裝,是妻子的一聲“帶去穿”,我才把它放進了行李。蘇叔陽比我“老練”,來大連時穿了一件做工考究的短袖衫。細看,是“的確良”一類普通麵料。他有意在汪、袁的麵前問我,要我猜猜這件衣服多少錢。我估“20”,他答“15”,並講買自他家門前的地攤,一次就買了3件不同顏色的,這次都帶來了。我一聽就明白了,這純粹是演員習慣,每天要換一次“行頭”。隻是怕兩位前輩不理解,事先打個“招呼”,才故意“問”我一番。

第二點,應“把服裝文化視為調節夫妻關係天平上的一個法碼”。現在的服裝文化,主要體現於女裝,因此得到了廣大婦女的青睞。那麼作為小家庭中的男方,對此應該持有何種態度?最初,我像許多丈夫一樣,采取了不支持、不反對、不參與的冷漠態度。妻子進服裝店閑逛,我獨自在門口等候,十分不耐煩,甚至還會想:“為什麼已婚女子,進入書店和圖書館的數量就那麼少?”後來我發現,越是頑固抱有這種態度,夫妻關係就越緊張。相反,如果男方“鬆動”一下觀念,跟隨妻子逛一逛服裝店,就不難發現對方會產生一種“破格”的興奮之情。原來,其中有個“女為悅己者容”的緣故。她會讓你參與品評“這件好”或“那件不好”,真要掏錢買吋,你不妨大方一點,勸她堅決一些。越是這樣,猶豫的反倒輪到了她——作為家庭主婦,她首先要顧及的,自然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這些“俗物”。我覺得,男方在參與的過程中,應把注意力放在共同提高審美能力之上。如做到了這一點,說不定在明天,妻子或許就有陪同丈夫一同逛書店、圖書館的興趣了。說到底,如果讓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二者永遠處在一個水漲船高、相輔相成的關係之中,一切就太美妙也太主動了。第三點,是“要入鄉隨俗”。記得一下飛機,來接站的幾位大連女士一個個花枝招展,後來她們反複問我們進行“大連婦女都喜歡穿”的宣傳教育,我也慢慢有所體悟。大連是個美麗的海濱城市,藍天,白雲,綠樹,黃沙,還有各式各樣的房屋建築。大連人膚色白,穿什麼都好看;大連人身板兒也挺拔,活脫的“衣裳架子”。生活在這樣色彩鮮明、空氣潔淨的地方,為什麼不多打扮一下自己呢?從這個意義上講,創建“北方香港”模式的大連文化,不妨就以其中的“服裝文化”作為“龍頭”,讓“龍頭”稍稍地發達一些,讓它擔當著領(拎)其他分類文比的作用,當是一種正確的策略。當然切記,“龍頭”也不能太突出和超前,“頭大身子小”,就不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