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廳辯四(1 / 2)

兩人四目對視,久久不動。法庭的眾人一時不知道他倆在說些什麼,都怔怔地看著鬥雞一樣的兩人。祁峰最終敗下陣來,收起手中的紙片,聳肩對李輝一笑,說年輕人鬥誌旺盛不知所謂。

李輝也是一笑,從自己的公文包裏拿出一張紙片對祁峰說前輩慮事周全,隻可惜你太小看我了,如果你早下手兩天,我李輝定不會如此從容。說著把紙片遞給法庭,說審判長,各位審判員,這是事發當日如家快捷酒店的入住登記,清楚地寫明了於偉持自己的身份證登記入住如家快捷酒店302房間和十一點十八分退房的記錄,請審判長和各位審判員審查。

審判長和兩個審判員傳看了證據,審判長向於偉問道:“原告於偉,你對此份證據有什麼異議?”

“我沒有異議,”於偉說道:“那天房是我開的,人是我打電話叫的,但我隻叫了李誌剛,沒叫別人,他們是李誌剛帶來的,和我沒關係,而且事發當晚我並沒和被告發生關係,是他仨和被告發生關係把她弄傷的。”

審判長又依次詢問其他的原告有什麼異議,都是不說話沉默以對,就是默認了。祁峰說就算是事實如此,那也隻是賣yin嫖娼問題,至於她的傷害,並沒直接證據表明是原告造成的。審判長問被告有什麼補充說明的?薑欣搖頭,李輝說審判長我有一些題外話不知能不能說,審判長說可以,但必須和本案有關。李輝點點頭拿出兩張照片遞給審判員,用投影儀放了出來。

這是兩張女性的照片。第一張是黑白的,照片上是一個年輕的女性身穿綠軍便服,肩背半自動步槍,胸前戴著大紅花,梳著兩條大辮子,淳樸的臉上笑得純真燦爛,另一張是警察掃黃的照片,彩色的,幾個被抓的女孩光著身體蹲在地上捂著臉。

李輝說這第一張照片上手持鋼槍的婦女是我的媽媽。這是當時她三十歲參加全省民兵大比武時獲獎的照片,當時的省wei書記劉子厚親自給她發獎,拍著她的肩膀說自古英雄多紅顏,婦女能頂半邊天。這第二張照片是我從網上下載的我省掃黃的照片,我不認識她們,但從廣義上來說,她們也算是我們的姐妹。

大家好好看看,我就是想問一問,三十年彈指一揮間,是什麼使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從當初的陽光自信積極向上,變成了現在的頹廢消沉寡鮮廉恥?我們鄙視她們,可我們設身處地地為她們想過嗎?當然她們當中自有好逸惡勞貪圖享樂之人,但也有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為之的。對於前者,我們要教育她們挽救她們,對於後者我們卻要真心地去幫助她們鼓勵她們。像我的當事人,大家盡可以罵她自作自受,活該,但你們知道嗎?她的家在農村,她二十歲的弟弟得了腎病,隻能靠血液透析維持生命。我的當事人為了挽救她弟弟的生命,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以期湊夠為弟弟換腎的手術費用。當然她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但她的**決不能成為我們肆意侮辱摧殘她的理由。這一點希望法庭的各位審判長審判員在判決時多加考慮。我的話完了。

底下又是嘩地一陣掌聲,審判長示意大家安靜,微笑著說李律師雄辯,但請你多加注意你的言行,這裏是法庭,就事論事,請不要含沙射影,影射政治,這是我們小小的法庭解決不了的。現在休庭十五分鍾,待我們合議後再做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