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您都承認了?”法官問。
“都承認了。”福格冷冰冰地回答。
於是,法官開始宣判:“本年10月20號發生的玷汙孟買瑪勒巴山寺神殿事件,被告路路通先生已承認確有此事。根據——根據大英帝國對印度各種宗教一視同仁、嚴格保護的法律,本庭現作如下判決:禁閉被告路路通十五日,並處罰款三百英鎊(合七千五百金法郎)。”
“三百英鎊!?”路路通大聲嚷嚷著問,他一聽到罰款數目,就特別敏感。
“安靜!”法警尖叫。
“另外,”歐巴第亞法官接著宣判,“由於福格先生不能證明主仆二人並非同謀,所以,福格先生無論如何都得擔負起仆人的所有責任。據此,本庭判決禁閉福格先生八天,並處罰款一百五十英鎊。書記官,現在,開始審理第二樁案件。”
這時,坐在角落裏的菲克斯別提有多高興了。如果菲利亞·福格被禁閉在加爾各答,那麼八天內,倫敦的拘票無論多慢都能到這兒。
這個判決早就把路路通給嚇傻了。他想,這一回,主人那兩萬英鎊的賭注肯定會輸掉的,這可坑死主人了。他不禁責怪起自己來,怪自己不應該東遊西逛地跑到那個該死的破廟裏看稀罕。
這時,菲利亞·福格先生仍舊不動聲色,甚至沒有皺一下眉頭,好像這個判決跟他毫不相幹似的。當書記官宣布要審理第二樁案件時,福格先生站了起來,說:“我交保。”
“您有權力這麼做。”法官說。
菲克斯一聽法官這麼說,脊梁上像是突然被人潑了一盆涼水。但是接著,法官又說了下麵一段話,這讓菲克斯又安了心。
“由於福格先生主仆是外籍人,因此每人都要繳一千英鎊(合兩萬五千金法郎)巨額保證金。”法官說。
這樣,福格先生必須要繳兩千英鎊才能免於服刑。
“我照付。”說著,福格先生就從路路通背著的袋子裏取出一包鈔票,放在了書記官的桌子上。
“從現在開始,您就算交保獲釋了。等您什麼時候來服刑並期滿出獄時,再把這筆錢還給您。”法官說。
“走!”福格先生對路路通說。
“可是,”路路通憤怒地喊著說,“他們還沒有還我鞋呢!”
於是,書記官把鞋還給了他。
“這雙鞋可真貴!一隻就要一千多英鎊!這也就不說了,”他嘟噥著說,“它們可讓我傷透了腦筋。”
福格先生讓艾娥達夫人挽著自己的手臂,兩個人一起走出了法庭。路路通垂頭喪氣地跟在後麵。菲克斯還在鑽牛角尖呢,他認為這個大盜一定舍不得這兩千英鎊,而寧願坐八天禁閉。所以,他就繼續尾隨著菲利亞·福格。
福格先生雇了一輛馬車,帶著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走了。菲克斯就跟著馬車跑。過了不一會兒,馬車就來到加爾各答的一個碼頭,然後停了下來。
開往香港的“仰光號”,在離碼頭半海裏的海灣裏停泊著,開船的信號旗已經飄揚在大桅頂上了。這時,鍾敲了十一點,福格先生提前了一小時。
福格帶著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下了馬車,然後上了一條小駁船。菲克斯在岸上氣得直跺腳,也隻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離開。
“這個流氓真走了!兩千英鎊哪,就這樣被他扔了!”菲克斯喊著說,“揮金如土,真是和強盜沒兩樣!哼,就算你跑到天邊去,我也要牢牢地盯住你!可是,他要是老這麼揮霍下去,很快就會把偷來的錢花光的!”
菲克斯作為警察廳的密探,自然會考慮到贓款的問題。的確,福格先生自從離開倫敦,揮霍在旅費、獎金、買大象、保釋和罰款上的錢,已經有五千多英鎊了(合十二萬五千金法郎)。這樣一來,按追回贓款總數的比例發給密探的獎金,也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