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昂剛給人做完筆錄,一名負責搜查的偵查員過來告訴他:“張隊,搜查工作做完了,可能有用的東西,包括各人的辦公電腦等,需要帶回去一一檢查。朱夢羽是工商所的財務,她那兒有大量賬本,這案子涉及工商所下麵的工商協會,賬目應該也會在裏麵,可是那個費局的意思是,賬本是工商部門的過往工作記錄,和案情無關,不該交由我們警方。您看是否需要通知經偵隊的過來?”

張一昂想了下,凶手電話裏雖然點明了工商協會的問題,可凶手殺人本身並沒有為了金錢,工商所的賬毫無疑問肯定有問題,但也是紀委等監察部門的事了。案子已經鬧得很大,查工商的賬肯定會惹工商部門的不滿。嗯,還是回去讓老大決定。

他便低聲道:“我回去問問老大的意見,查賬的事其實跟咱們的命案沒直接關係,就算要查,也是經偵隊的活,跟我們刑偵無關。這賬一旦查了,恐怕會直接把他們縣工商局乃至市工商局的都牽扯進來。這種事咱們這級別的決定不了。”

“好吧。”偵查員又道,“對了,我們從林小峰桌子抽屜的最裏麵找出一瓶藥片,透明玻璃瓶裝的,沒有標明用途,裏麵有大半瓶,不知道做什麼用的,很有嫌疑。”

張一昂微微一皺眉,道:“拿回去讓法醫看看。”

一行人收拾妥當,回到縣局,張一昂整理了一下今天的調查結果,第一時間找到高棟彙報,包括林小峰家的筆錄、搜查以及工商所的各項調查。

高棟聽完他的大致描述,又仔細地把筆錄中所有涉及林小峰的信息看了一遍,結果心頭的疑慮不減反增。

從蘇春伊處了解到的情況看,林小峰案發前的行為舉止,似乎更符合他是凶手的猜測了。

他從十月份開始就顯得心神不寧,尤其案發前,這種特征更明顯,甚至案發前一晚,他很晚才回家,卻不告訴老婆有什麼事。

可是他老婆、單位同事口中描述的林小峰,卻是個性格內向,或許有些懦弱,但總表現出一個老好人的模樣。

這樣性格的人到底會不會做出極端的事呢?

或許該換一種方式問:什麼樣性格的人,才會成為最極端的罪犯?

旁人印象中的表觀個性,和此人成為極端罪犯之間的概率是怎麼樣的?

高棟一時並沒有太大把握。

他是浙大心理係畢業的,從警後到公安院校進修,係統研究過犯罪心理學,可他對林小峰這樣性格的人會否成為極端罪犯,依然沒有把握。

他記得梁明過去的論文裏,對犯罪心理學的常規研究方法很是不屑,用了大量實證數據來批駁所謂犯罪心理學的實用性,從邏輯角度證明所謂的罪犯心理分析純屬概率賭博,沒有實用價值。——“犯罪心理學門人總是拿成功案例來說明心理分析的厲害,卻全然無視誤入歧途的典型,社會上的文學作品也往往誇大了犯罪心理學的功能。”高棟笑了笑,當然,梁明永遠隻信他的數理邏輯,總是從數學化的角度,把信息轉化為數學上的量化條件,完全秉持命題式的絕對推理手法,不做任何主觀的猜測。

一起案子,對於抓出凶手,這是兩套截然不同的破案手法。

一種是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證據證明他是凶手,或者排除他是凶手。

另一個徹底放棄猜測,純粹地從已知條件入手,用百分百的邏輯來推算出凶手。

哪個方法才是最科學的?

如果從純理論的角度,高棟相信梁明的辦法是最正確的,因為不做任何的主觀猜想,直接按已知條件,進行單方向、必然性的推理,結果必定是正確且唯一的。

而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找證據加以證明或排除,從過程的第一步——猜想,就帶入主觀情緒了。

可是現實中似乎很難按照梁明的方法查案。

一個案子,比如會得到一千條信息,但其中隻有十條是真正和案子有關的,警方該如何把一千條信息中的這十條完完全全地提取出來呢?

在手裏已知條件有限的時候,似乎隻能先假定某人是凶手,再把一千條信息逐條與之核對,加以辨別。

可是問題就出在這兒,假定某人是凶手後,偵辦人員會不由自主地把對他不利的線索往其身上靠,而忽視其他或許真正有價值的線索。

可話說回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就拿梁明的老本行數學來說,不也如此嗎?

大部分數學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設,再有人加以證明,單向性證明得出的定理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