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醫的“五行”辯證(1 / 1)

中醫稱金、木、水、火、土五類物質的運動和為“五行”。五行的概念有下述幾點:

1.單指五種具體物質本身。按現代的話說可以認為是:金屬、木材、水源、火源、土地;

2.分別闡述五種物質的特性,如:金的特點是清肅,堅勁;木的特點是生發、柔和;水的特點是寒潤、下行;火的特點是炎熱、上攻;土的特點是長生,變化。

3.屬性的歸類。如凡是符合五種物質特點的事物、包括人體的生理病理特性歸屬在“五行”物質範疇。如;具有清潔、肅降、收斂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金;具有條達、舒緩、生發等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木;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運行的事物,均歸屬於水;具有溫熱、上升作用或性質的事物,均歸屬於火;具有承載、生化、受納作用的事物,均歸屬於土。

4.五行學說中的“五行”之間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相互之間的相生、相克關係,來維係事物的發生發展。由於它可以形象的說明事物的本質,所以古人在中醫的理法方藥、辨證施治中把五行學說貫徹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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