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上(3 / 3)

“我打斷一下,”李曉偉伸手示意,接著補充道,“起先,我們都是認為李晴在她父親病重住院的同時選擇離家出走,是為了逃避責任,這是因為孩子的叛逆,所以導致後來母親丁阿妹在聽了女兒死訊之後,以種種借口拒絕認領屍體。但是後來我想,女兒都死了,還這麼怨恨,原因沒這麼簡單,李晴當年的離家出走很有可能是丁阿妹的主意,當地派出所提供的資料可以推斷出李晴離家出走時候的年齡是未成年,大約在16歲左右,丁阿妹在這緊要關頭送走她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想保護她,至於申領身份證,則是為了外出獨自生活方便,而未成年人是領不到身份證的。現在這種為了自己的孩子奉獻出一切的父母並不少見。尤其是在子女未成年的前提之下,父母更是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是唯一能替孩子打掃殘局的人。”

“後來在解凍的法院未成年人法庭檔案中,我們確實查詢到李晴已經三進三出工讀學校,並且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習慣,初一開始就不怎麼願意去學校上學了。在她12歲的時候,曾經發生過一起特殊的意外事件。”

“又是意外事件?”從平板上抬起頭,網監大隊的尚敏一臉困惑。

李曉偉苦笑:“是的。而正是因為這起意外事件,直接導致了李晴在當地的名聲並不好,可以說是成了‘異類’。”說著,他拿出幾張圖片逐一放到投影機上,“這是我根據法院檔案中的記錄所找到的同樣的樓層相片,李晴家以前住的老房子就是這種公用陽台的樣式,也就是說一層樓麵有六戶人家,她們家住在四樓,事件發生在1987年的10月份,國慶節過後的第一天上學,住在李晴家同樓層的趙老師的女兒帶著孩子從老家農村過來探親,因為忙於家務和照料生病的母親,就讓自己才隻有三歲的兒子阿寶獨自一人在樓道裏玩耍,期間,她也曾經因為不放心而查看過幾次孩子,顯示很正常,尤其是最後一次,當她親眼看到兒子阿寶正在和同一樓層李明發家的女兒李晴一起玩耍時,就更放心了。因為兩家都很熟悉了。這樣的情況持續到晚上六點,趙老師的女兒卻怎麼也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她找遍了整個樓層,小區內外都找了,期間,李晴也很熱心地幫助阿寶母親尋找過孩子,為此,阿寶母親一家都很感動。直到第二天早上,阿寶的屍體被清潔工人發現了,就在樓下半人高的花壇草叢裏,因為周圍茅草太高,所以沒有被及時發現。孩子的死因是高墜。至於死亡時間,經過警方勘查後發現,就是失蹤當晚的五點到八點之間,墜樓的樓層就是四樓。聯想到最後一個看到死者還活著的人,可能就是李晴。但是麵對警方的詢問,李晴卻一口否認,說自己很早就回家吃晚飯了,那時候阿寶還是一個人在樓道裏玩耍的。但是從警方的現場紀錄報告上來看,欄杆是封閉式的,高140公分,三歲的阿寶是翻越欄杆墜樓,而阿寶當時的身高還未滿一米一,也就是說阿寶哪怕是墊著腳尖都不可能翻越欄杆自己墜樓身亡。樓道裏也沒有發現可以讓他墊腳的小板凳,退一步說,即使有小板凳,隻憑借他自身的力氣,也是完全不可能翻越過去的。而事發處的欄杆外圍上也發現了兩枚李晴的指紋,這和她所說的根本沒有接觸那個地方的口供有誤,所以,警方定性為疑似過失致人死亡。”

說到這兒,會議室裏的氣氛安靜的有點讓人擔心,雖然李曉偉還並沒有說出案件的真正凶手是誰,其實大家心裏早就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