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般兵器”和“十八般武藝”之說(1 / 3)

“十八般兵器”和“十八般武藝”之說,是一種統稱或概算,有多種提法。

傳統兵器“九長九短”。九短:刀、劍、鞭、鐧、拐、斧、棒、椎、杵。九長:刀、槍、棍、鉞、叉、鐺、鉤、槊、戟。

明嘉靖郭勳刻百回本《水滸傳》第二回《王教頭私走延安府,九紋龍大鬧史家村》:“史進每日請王教頭點拔,十八般武藝,一一從頭指教。那十八般武藝?矛、錘、弓、弩、銃,鞭、鐧、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明謝肇製《五雜俎》卷五:“正統己巳之變,招募天下勇士。山東李通者,行教京師,試其技藝,十八般皆能,無人可與為敵,遂應首選。”(十八般乃:一弓、二弩、三槍、四刀、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一鞭、十二鐧、十三槁、十四殳、十五叉、十六耙頭、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

清初褚人獲《堅瓠集》:“山西李通善使武藝十八事,計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鉞、鞭、鐧、撾、殳、叉、把頭、綿繩套、椎及白打,共十八種。”

清初褚人獲《堅瓠集·續集》:“矛、椎、弓、弩、銃,鞭、鐧、劍、鏈、撾,斧、鉞並戈、戟,牌、棒與槍、杈。”

1.十八般兵器——刀

大刀本亦為車戰時代之利器,其法初止斫砍劈勒而己,初無製敵之種種神化也,與丈八蛇矛,殆同其功用。迨夫後代,戰爭變法,易車而馬而步,用大刀之將士,知成法之不足製勝,乃各本其戰之經驗,而想出種種利用大刀之法,俾為殺敵製果之助,於是乎有種種變化矣。大刀之最著者,為關王刀,蓋即關羽之刀法也;三國誌載關王刀,重八十二斤,長一丈二尺;古之度製,較今為短,合之今度製,長僅八尺有奇耳;今世之大刀,蓋皆彷此,即刀法亦本此而變化之也。考大刀之種類,亦正不止關王刀一種,如撥風刀、大斫刀、九環刀、兩刃刀等,皆大刀也,其式樣不同,而名亦因之而異。至其用法,則殊途同歸,初無若何之大區別也;故關王刀。可謂之為大刀之祖,其他各刀,皆自此脫胎而出者,雖各有變化,要皆未能及其精密神化,足征完善也。我今即以此刀編為講義,以公同好,抑亦遵古法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刀,到也,以斬伐到其所乃擊之。其末曰鋒,言若蜂刺之毒利也。其本曰環,形似環也。其室曰削,削,峭也。其形峭殺,裹刀體也。室口之飾曰棒,棒,捧束口也。下末之飾曰埤,埤,卑也,在下之言也。短刀曰拍髀,帶時拍髀旁也;又曰露拍,言露見也。”埤玉+卑背

郭子橫《洞冥記》:“黃帝采首山之金,始鑄為刀。”(《初學記·武部·刀》)

《初學記·武部·刀》:曆代有吳刀、赤刀、容刀、鸞刀、鄭刀、孟勞、西戎利刀、昆吾割玉刀、鳴鴻刀、百辟寶刀、百鏈、青犢、漏影三刀。

曹丕《典論》:“魏太子丕造百辟寶刀,一曰靈寶,二曰含章,三曰素質,又作露陌刀,一名龍鱗刀。”

梁陶弘景《古今刀劍錄》(收入《漢魏叢書》中)。

《初學記·武部·劍》:《春秋繁露》:“禮之所興也,劍之在左,青龍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無刃,備儀容而已。”

刀是我國最早出現的兵器之一,原始人用它切、砍,劃、刮,或割獸皮之用。殷商的銅刀就脫胎於原始的石刀,並出現了大型的戰刀。周代所用的環首長刀,不僅漢代亦用,而且傳至日本、朝鮮。漢代帝王公卿,均佩刀而不複佩劍,可見刀之作用在漢代尤為突出。

《三才圖會·器用》卷六:“關王偃月刀,刀勢即大,其三十六刀法,兵仗遇之,無不屈者。刀類中以此為第一。”

唐代漸改為無環的裝柄刀,刀在軍事上的應用,已超了過劍。

《唐書·杜伏威傳》:“伏威邑人也,貌魁雄善用兩刃刀,其長丈,名曰拍刀,一揮殺數人,前無堅對。”

宋代,承襲三國、兩晉、隋、唐之製,傳統單刀隻一色,刀形笨重,鐵刃也寬。其餘大刀則廣用之,有屈刀、掩(揠)月刀、。眉尖刀、鳳嘴刀、筆刀等。

明代多仿日本刀式,作雙手握柄砍殺的長刀,可以削斷或砍損對手的長兵之柄,。戚繼光《紀效新書》:“長刀,自倭犯中國始有之。倭善躍,一進足則丈餘,刀長五尺,則丈五尺矣。我兵短器難接,長器不捷,身多兩斷。”

武術家們常用“刀如猛虎”來形容刀的勇猛彪悍,雄健有力。大刀屬於長兵器,俗雲“大刀看刃”,就是在用刃上,做到劈、抹、撩、斬、刺、壓、掛、格等工夫。單刀、雙刀都是短兵器,語謂“單刀看手,雙刀看走”,所以單刀講求裹胸和劈、砍、刺、撩、抹、攔、截等刀式,而雙刀則講究兩手用力均勻,刀式清楚,步點靈活,上下協調,以顯出“葉裏藏花,雙蝶飛舞”的姿態。目前流行的有樸刀、三尖兩刃、雙環刀、長刀(雙手刀)等。

2.十八般兵器——槍

長槍之物,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為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於此;惜當時雖為戰鬥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借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己。相傳槍實傳自苗蠻,槍譜載: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著,不論男女,都嫻武藝,藝精者王,群眾懾服,莫敢有違;故武吃氏之族,小兒五六歲,即令習武,孱弱不能軍者,父母棄之,裏人不與伍;其族尤以長槍法著,槍長七尺至八尺,金其鋒而以木為柄,舞動時,寒星點點,銀光皪皪,潑水不能入,用以臨敵,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槍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於此法於何時傳入中原,則又各異其說,亦不必深究。總之槍法之起於武吃氏也,可以無疑。

槍和矛一樣,是古代戰場上使用最廣的長形刺兵,後漢已有載錄,但是刀刃銳長,還未脫離矛頭形式。因為長矛使用不便,晉代開始逐漸流行用槍,當時所用的青銅矛頭,體製也較以前略小,已與後世的鐵槍頭相類了。唐代善槍者甚多,《五代史·王彥章傳》說:“彥章為人饒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槍所代替了,未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就列舉了十八種宋代長杆鐵槍,其中有:搗馬突槍、雙鉤槍、環子槍、單勾槍、拐槍、拐突槍、錐槍等。南宋抗金名將嶽飛,極善使槍,至今尚有嶽家槍法。

《宋史·李全傳》:李全“以弓馬矯捷,能運鐵槍,時號‘李鐵槍’。”全妻楊氏,“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戚繼光《紀效新書》說:“長槍之法,始於楊氏,謂之曰梨花,天下鹹尚之;其妙在於熟之而已,熟則心能忘手,手能忘槍;圓精用不滯,又莫貴於靜也,靜而心不妄動,而處之裕如,變幻莫測,神化無窮。”金庸的《神雕俠侶》中,楊康用的就是楊家槍法。

明代是武術發和分枝的盛期,所以槍術在這個階段,理論和技術都有明顯的提高,各家槍法,相競爭豔。何良臣《陣紀》說:“馬家槍、沙家竿子、李家短槍,各有其妙,長短能兼用,虛實盡其銳,進不可擋,速不能及,而天下稱無敵者,惟楊氏梨花槍法也。”當時推崇楊家槍法,是因為楊家槍“有虛實,有奇正;其進銳,其退速;其勢險,其節短;不動如山,動如雷震”。明崇禎八年(公元1635),兵部侍郎畢懋康《軍器圖說》,載有一幅噴火燒灼的梨花槍,並說明道:“梨花槍以梨花一筒,係縛於長槍之首,發射數丈,敵著藥昏眩倒地,火盡則用槍刺敵。”這種槍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出現之前,顯然是一種有效的利器。

到了晚清,長槍趨於簡單,偏重扁鏃形刃,圓底筒,直到今天武術運動就是使用這種類型。目前流行的槍有大槍、花槍、雙頭槍、短槍、雙槍、鉤、槍等。槍的用法主要有:紮、刺、撻、抨、纏、圈、攔、拿、撲、點、撥、舞花等。

3.十八般兵器——劍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曆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曆史,深植人心,斯可曆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製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製劍為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2704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係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曆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袓”,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製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製,詳言製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一鏘﹞,謂之上製,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製,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製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己。故為三等之製,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製。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製。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製。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製,大抵沿用於遠古,曆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製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製,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曆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曆史。

《初學記·武部·劍》:“其後楚有龍泉,秦有太阿、工,吳有幹將、鏌耶、屬鏤,越有純鉤、湛盧、豪曹、魚腸、巨闕諸劍。”

《管子》曰:“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製之,以為劍鎧,此劍之始也。”

《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一翁,自稱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一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執林於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騰兔,追形逐影,光若彷佛。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複不聞。斯道者,一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即加女號,號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劍術之要。所謂“門戶陰陽”,即鬥劍時進退縱橫之法。而“內實精神,外示安儀”,則是描述鬥劍時精神貫注,從容不迫,觀變進招的形態。)

金庸更將此段傳奇,寫進了他的武俠小說《越女劍》中,將劍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劃與探討。

在劍的演練中,一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一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沉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分,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