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屠龍(1 / 2)

屠龍,這種行動在古代那是絕對的震撼性的。

在人類的起源地球,那個時候人類還是隻懂得茹毛飲血的遠古時代,雖然地球的霸主恐龍已經因為小行星的撞擊而死了差不多,不過多少還是有幾隻幸運的家夥活了下來。

雖然那個時候大地的主宰開始變成人類,不過處於石器時代的原始人類怎麼可能是身高七八米,體長十幾米,重十幾噸的恐龍的對手。能夠獨力屠殺恐龍的,無一不是部落裏神勇無敵的戰士。一旦屠龍成功,就會得到無比的榮耀,被原始人視為戰神轉世,成為部落裏的權勢人物,坐上的族長的位置也不奇怪。

時間過了十幾萬年,恐龍也徹底死絕了,人類的國家也建立起來。不過對於龍的恐懼依然從祖先的口口相傳中流傳下來,而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在東方的人類王者自稱為真龍轉世。

而屠龍,也就變成了刺殺人類王者的行動。雖然對象變成了人,不過難度一點也不比在遠古時代,部落勇士的屠龍行動的難度低,甚至還要難上很多倍。

而到了人類克隆技術發達的時候,早就被滅絕的遠古地球霸主——恐龍也被克隆出來了,不過因為一大幫所謂的人道主義者和野生動物保護人士,麵對失控的恐龍,除非是裝備精良,手持重火力武器的職業軍隊,一般的市民和隻有輕武器的警察根本不是霸王龍的對手,有不少人類喪生。

霸王龍向現代人類,宣誓著它們作為稱霸地球,統治了地球幾千萬年的霸主的地位。但也僅此而已,就算是曾經的地球霸主,那也隻是幾千萬年前的,現在的地球霸主是人類。

在星際時代,就算是霸王龍,一把子彈初速八馬赫的高斯步槍就能夠輕易把它殺死。

屠龍對於星際戰士來說,隻不過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罷了。

如果秦風所獵殺的巨龍,真的隻是幾千萬年前的恐龍,那就好了。

艾澤拉斯是天軍最大的生化基因實驗基地,這裏的生物不是外星種,就是被瘋狂科學經過大幅度基因改造之後的生物。

最起碼冥神星上,跟恐龍一樣名字裏帶著個龍子的生物就有不少。典型的代表披甲利劍龍,真正打起來的話,暴龍和披甲利劍龍鹿死誰手還未可知。而披甲利劍龍①中的龍王,一般的霸王龍就絕對不是對手。

最起碼秦風現在所要獵殺的黑龍就不是普通的恐龍,通過高精確度的軍用望遠鏡,秦風在一處茂密的森林觀察著五公裏外的巨獸。

那是一頭體長八十多米,粗十幾米的龐大龍獸。這頭巨獸身軀有點像蛇,不過比蛇粗了不知道多少倍,有六隻翅膀,其中一對主翼翼展五十多米,遮天蓋地,另外兩對翅膀都比較小,起輔助左右。

腹下有四隻極其健壯的龍爪,仔細觀察的話,可以發現,這四隻龍爪都是有九隻手指的。龍獸的頭頂有一對尖尖的,像是利劍一般的龍角,一雙墨藍色的龍眼像水桶般大,渾身長滿了蒲扇般大黑色鱗甲,背上也長滿了尖刺。

龐大的黑龍正盤坐在一個大水湖邊,一隻龍爪按住了一隻體長十五米的霸王龍,任憑霸王龍怎麼掙紮,都無法擺脫黑龍的龍爪。不過黑龍像是玩似的,根本沒有吃霸王龍的意思,隻是用一隻爪子慢慢的在霸王龍身上劃出一道道傷痕,使霸王龍更加瘋狂的掙紮。

“這頭黑龍也太大了吧!”觀察完黑龍之後,秦風感歎的說道。

隻憑五把最大子彈初速八馬赫的MG36高斯步槍,能否打贏眼前這頭黑龍很難說,不過秦風可以肯定的是,就算能成功獵殺黑龍,那也會付出很大代價。

給秦風一台暴龍V動力裝甲,然後再裝備上電磁加特林機槍或者管狀脈衝彈射槍,或者25mm口徑的高斯狙擊炮,然後再加上幾顆大威力電漿炸彈,秦風有信心單槍匹馬屠了這頭黑龍。不過就憑小隊現在那寒酸的裝備,還是早點死心的好。就算單分子開刃的長劍能夠破黑龍的防,那也得近的了黑龍的身才是。

小隊花了大半個月的時間,才穿越了艾爾文森林,來到了燃燒平原,找到了位於灰之海的黑龍潭。眼前這個獵物的確是夠分量了,不過分量卻大過頭了,不是小隊能夠對付的。

“隊長,有情況。”負責觀察的狙擊手湯姆說道。

“什麼事。”

“有人在試圖狩獵黑龍。”

“FUCK,是托馬斯,他就不知道這頭黑龍不是他們能應付的麼?準備救援,希望來的及。”秦風一把搶過望遠鏡,尋找到了正在攻擊的中情局少年特工。

黑龍那長達八十多米的龐大身軀是再明顯不過攻擊目標,就算是新兵也能從幾百米外射中黑龍的頭部。黑龍那厚重的鱗甲顯然不是吃素的,八馬赫的子彈也隻能在它的鱗甲上留下一道淺淺的花痕。不過那不代表不疼,在持續的射擊下,還是能造成傷害的,而且脆弱的眼睛可沒有鱗甲防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