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中學,回到這所老屋子的時候,有個受我父親監護的,漂亮而有錢的十六歲的姑娘。由我母親一手教養起來的奧諾麗納,那時剛好童年夢醒,看到人生。她嫵媚可愛,稚氣十足,想著將來的幸福象想著什麼首飾一樣,而幸福對她也許就是靈魂的首飾。奉教的虔誠使她體味到一些幼稚的樂趣,因為這顆純樸的心覺得世界上一切都有詩意,連宗教在內。她遠遠的把自己的前途看作永遠不散的筵席。無邪,純潔,從來不曾因為精神騷動而有睡眠不安的現象,從來不曾因為有什麼羞恥與悲傷而臉上變色或者掉過眼淚。她甚至也不追究為什麼春光明媚的日子心頭有些不由自主的衝動。她隻覺得自己軟弱,天生是聽命於人的,她等著出嫁而並沒急於出嫁的欲望。凡是文學作品用描寫情欲的方式灌輸給人的、也許是必不可少的毒素,她的輕鬆快樂的幻想是完全不知道的;她對於人生毫無認識,對社會上的危險茫無所知。親愛的孩子受的痛苦太少了,從來沒機會試驗她勇氣。總之,她的天真可以使她毫不畏懼的踏到毒蛇堆裏去,象某些畫家為無邪這個題目所擬想的畫麵一樣。世界上再沒一張臉比她的更開朗更快樂的了。明明是意義很清楚的不大得體的問句,她會莫名其妙脫口而出。我和她在一起跟兄妹一樣。一年終了,就在這所屋子的花園裏,站在池子前麵扔著麵包屑喂魚,我和她說:
“——你可願意咱們倆結婚嗎?嫁了我,你可以愛怎麼就怎麼;換了別個男人,你可能受罪的。
“我母親正好走來,奧諾麗納便說:媽媽,我跟奧太佛說定了,將來我和他結婚……
“我母親回答:十七歲就結婚嗎?……不,再等一年半;倘若這期間你們倆情投意合,那末你們的出身,財產,都相等,這門親事可以說把門第與感情兼顧到了。
“等到我二十六歲,奧諾麗納十九歲的時候,我們結婚了。我的父母都是前朝的老人;為了尊重他們,我們保存這所屋子的本來麵目,連家具都沒換新,而我們住在這兒也和過去一樣象兩個孩子。可是我出去應酬,帶太太去見世麵,認為教導她是我的責任之一。到後來我才發覺,在我們那種情形之下結合的婚姻原來藏著一個暗礁;多少的感情,謹慎,生活,都是被這暗礁砸得粉碎的。丈夫變了教育家,成了老師;而老師的戒尺遲早會傷人,把愛情給摧殘了的;因為一個年輕,美貌,安分,快樂的妻子,決不答應她天生的長處被別的長處壓倒。也許我有許多地方做錯了。也許在夫婦生活最難處理的初期,我說話老氣橫秋。也許是相反,我犯了另外一種錯誤,太信任那個純樸的天性,沒監督伯爵夫人,以為她決不會反抗的。唉,不論在政治方麵,在夫婦生活方麵,我們還不知道世界上那些帝國的崩潰與個人的苦難,到底是由於太信任呢還是由於太嚴厲。說不定在奧諾麗納心中,她的丈夫還沒有符合她少女的夢想。一個人幸福的時候,怎麼能知道自己違反了人生哪幾條規則呢?……”
伯爵象一個認真的解剖學家,對於同事們找不出原因的一種病竭力想找出原因來;他責備自己的話,我隻記得一個大概;但那種寬大的精神,我覺得和耶穌·基督救渡犯奸婦人的精神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