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11年10月20日,李家莊福新公司總部大堂內,福新公司第一屆商品交易會繼續進行。
昨天一天,商賈們看了福新公司的商品樣品,然後進行了各種商品的代理商競標,競標的過程,表麵上看起來很平靜,其實暗地裏競爭激烈,特別是幾種玻璃奢侈品的競標,更是“殺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
競標結束後,商賈們都累壞了,李國強“體貼”的招待了商賈們酒飯,然後讓商賈們在福新公司“招待所”裏,好好的休息了一晚上。
第二天,商賈們基本上恢複了精神,繼續參加商品交易會,今天對大多數商賈來說,同樣重要。
李國強在昨天競標結束後就宣布了,今天福新公司將要和商賈們洽談原料購買事宜,而且購買量十分巨大,做福新公司的原料供貨商,這對商賈們的吸引力還是很大的。
老規矩,李國強講了幾句開場話後,王峰金出場了,經過昨天一天的鍛煉,王峰金顯得更自信了一些:“各位老板,今天的交易會,下麵進行第一項,農事采購,請各位老板先看農事采購內容。”
市場部員工送上文書,馬世鈁經過昨天的競標經曆,收起了輕視福新公司的看法,打起精神仔細的看手上的文書。
這份文書上寫著:福新公司將大量收購紅薯、土豆、甜菜和甘蔗四樣農作物,文書中居然寫明,有多少收多少,收購價錢已經寫得明明白白。
馬世鈁家有良田萬畝,是本縣最大的地主,對農事當然熟悉,馬世鈁算了一下,如果這紅薯、土豆的種植,真跟福新公司說的一樣,不占用良田,全用山地或坡地種植,產量按福新公司說的最低畝產量算,那麼種一畝地的紅薯或土豆的收入,僅僅比用良田種植水稻或小麥低一點。
關鍵是這紅薯和土豆,他是用山地或坡地種植,以前這些山地和坡地,都是下等田,基本上沒什麼用,連佃戶都不願意耕種,馬世鈁家裏就拋荒了不少這樣的山地和坡地,看到這裏,馬世鈁心裏頗為意動。
不過轉念一想,馬世鈁又有點猶豫,這福新公司在文書上是說了,有多少他收多少,萬一......福新公司有啥變故,他不收了,這種植的紅薯和土豆怎麼辦?
不說縣衙不會收來折稅銀,就是佃戶都不會要,真要是這樣的話,馬世鈁可就虧大了。
“馬會首,你見多識廣,這個條款是啥意思?”
馬世鈁一看,原來問話的是商會裏的一個商賈,指著文書上的一段文字問馬世鈁,這人家裏也有上千畝的田地,也很關心福新公司的農產品收購,馬世鈁剛才走神了,還沒看到這份文書。
《農副產品預購合同》?這是什麼意思?
馬世鈁來了興趣,仔細一看,這合同跟一般的“契約”很像,隻不過條款比契約更多,也比契約更詳細,比如:由福新公司先付定金,說明要收購的是什麼農產品,如果收購的數量越大,則定金越多。
就這一點,馬世鈁算了一下,如果自己種個一千畝紅薯,紅薯收獲後,最後福新公司不要了,光是預付的定金,馬世鈁就不會虧太多。
至於合同上規定的那啥:必須提供合同上所寫的農作物;必須按福新公司計量標準計重;必須提供合格的農作物;必須按預先商定的價格買賣;......等等,馬世鈁都沒覺得太離譜,隻是最後一條,如到期無法提供農產品,不僅要退還定金,還要賠償由此帶給福新公司的損失,賠償損失的銀子按定金一倍計算,還要算資金利息,馬世鈁覺得,這李總司,也是一個標準的“奸商。”
看完了文書,馬世鈁淡淡的對剛才問話的那人說道:“咱們還是等李總司來解釋吧,鄙人也不是很清楚。”那人點點頭答應了。
等商賈們看完了文書,李國強就商賈們提出的問題,詳細的做了解答,主要解釋了《農副產品預購合同》,特別對合同中的付定金或預付款、保證合同能認真履行、甲乙雙方的違約處罰做了詳細說明。
這份以後世合同為範本出爐的合同,打消了馬世鈁等商賈們的疑慮。
馬世鈁等人甚至還想到了,福新公司預付定金,這定金可是拿在他們手裏,而種地的農民,這些地主們是不會給他們預付啥定金的,隻要不餓死,就是對這些泥腿子天大的恩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