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正在調查龍琪嗎?憑你的直覺,你認為她是個什麼樣的人?”
“什麼樣的人?”小方想了半天,還真想不出龍琪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搖頭,“我說不出來。”
“說不出來?”歐陽明突然意味深長地笑了,“小夥子,不會是因為她救過你,你因此失去判斷吧?”
“瞧您說的。”不知為什麼,小方的臉突然又成茄子色兒了。
“臉紅什麼?”局長盯住小方的表情。
“我哪兒臉紅了?是您老眼昏花了。”小方死不認賬。
“唉,好了。”歐陽明看著自己這個得力下屬,總覺得他近兩天怪怪的,不過年輕人嘛,難免會有點兒小小的心事。他轉變了話題:“那你覺得喬大禹呢?他可是你親手抓的。”
喬大禹!
小方永遠也忘不了第一次喬大禹時的情景。──他在一個山洞中,因為傷得很重,背靠著石壁坐著。傷口明顯被包紮過,事後證實是喬煙眉給包紮的,但當時她已經走了。
喬大禹就那麼坐著,他的身材非常高大,偉岸英挺,即使是坐著,看上去也是凜凜一軀,威風四溢。他很瘦,黝黑的臉上一雙眼睛炯炯有神,他看著洞中走進一大群抓他的警察,看著這群人走到他麵前,一直都是靜靜地看著。
“喂,你是不是喬大禹?”一個刑警大聲喝問。
喬大禹沒有開口。
“你是不是喬大禹,請回答。”那個刑警加大嗓門。
喬大禹雙眼望向對方,眼神一凜,射出一道懾人的光華,那刑警竟然被他的目光逼退一步。
“你神氣什麼?”刑警們哪受過這種輕視,一個年輕的警察拿槍砸過去。
“不要!”小方急忙製止。──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不論他的身份是什麼,他的人生權利都是不可欺辱的。
“你是喬大禹嗎?”他平和地問道。
喬大禹看著他,吐出一口帶血的唾液,那唾液就落在小方腳下,小方一看,差點氣暈過去。因為,喬大禹吐出來的是他自己的舌頭。
他竟然咬斷了自己的舌頭。他用這個來告訴抓他的人──什麼也別問,我,是不會回答的!
小方看著那塊血肉模糊的舌頭,又氣又恨,然而氣恨之餘,心中竟湧起一股他認為不該
有的惺惺相惜的敬佩之感!
──梟雄!
他想。
可是龍琪跟他又是什麼關係,值得她以500萬的代價破財冒險一見?也別說,他倆倒是挺相似的,一樣的果斷幹煉。小方心中突然冒出這樣一個念頭,幾乎同時,一種從未有過的傷感也湧上來。
不會吧?怎麼可能?小方搖了搖頭,仿佛要打消這個奇怪的念頭。同時他又想到,喬大禹當時已經不能開口說話了,龍琪見了他,他又能給她傳遞什麼信息呢?
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我見過你丈夫。”扈平盯著水麵,河水不停地向前,逝者如斯。
“讓他安息吧。”龍琪說,“他不應該再受到任何形式的打擾。”
“我並不是要攪擾他。我可以不提起他。我隻是覺得,你不快樂。”
“為什麼我應該快樂?”
“每一個人都應該快樂。而你,更具備快樂的理由。”
“我知道,你在譴責我,想問我為什麼,是嗎?”
“我沒有遣責你,我隻是想知道兩朵長在一起的花為什麼分開了。喬大禹他,他也不快樂,比你更不快樂,你們……”
龍琪沒有讓他說下去,“事情不是你想的那個樣子。”
“還會有別的樣子嗎?”扈平詫異。
龍琪苦笑了一下,沒有回答,隻是說:“以後不要叫他喬大禹了,我很不喜歡這個名字。他沒告訴你他的真名嗎?”
“告訴了。”
“那你就叫他原來的名字吧。”
“不管他叫什麼,他都是我心裏的英雄,你也是,所以我認為你們……”
龍琪再次打斷扈平的話,她看著河對岸綠草叢中的一簇鮮紅的野花說:“多美的花,能替我摘一朵嗎?”
“願意效勞。”扈平就像一個中世紀的騎士一樣,溫文爾雅地欠了欠身,踩著河中的大石頭到了對岸,采了一大把鮮豔的花,過來獻給龍琪。
“謝謝。”龍琪接過花,看著扈平,慢慢地說:“對於我來說,得到這束花,會讓我快樂;可是對於花來說,隻要離開枝頭,它們的生命也就結束了。所以一個真正喜歡花的人是不會讓花離開枝頭的,他寧願花兒自然凋謝,寧願自己寂寞。”
雖然不是就事論事,但這話的意思已經很透徹,扈平明白。
──誰說愛就一定要得到?其實愛的最高境界是:不愛。如果你不具備某種條件,比如梁山伯跟馬文材一樣有錢,林黛玉和薛寶釵一樣健康……
這不是勢利,如果你真的愛對方,難道不應該為對方想多一點嗎?──他(她)跟著我能得到什麼?比以前更多的幸福,還是比以前更多的快樂?
如果什麼都沒有,這還叫愛嗎?
愛不光是一種心意,愛是動詞,是給予,是讓你為此有所作為。
如果你做不到,那就忍耐──忍住不去愛。
扈平明白,可是,他說:“花,隻開一季,人,也隻有一世。”
“是,因為隻有一世,所以才格外珍惜,格外的希望對方好。所以……”
所以,不愛比愛要好。──始知鎖向籠中聽,不及林間自在啼。如果是真正的愛情,就更要懂得放手。
扈平沉默了,點點頭,“我們上路吧。”
可是他們恐怕走不成了,車上的電話一個勁在閃著,顯示有未接聽的來電,龍琪摁下留言,是楊小玉的聲音:小喬讓刑警隊的人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