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家非得叫賀餘風送走那四個孩子!把人家惹毛了!人賀餘風也是有脾氣的,想想人家在軍隊裏大小也是個團長,有的你家撒來撒去的?人家還沒成你哥嫂家女婿呢!要我說人家脾氣夠好了!”
“我哥嫂這條件過分嗎?那還不是為我侄女考慮?哦,你說人賀餘風的工資養得起四個孩子,那這四個孩子一蹦下來就能自己打理自己了?還不是要他老婆照料?我們男人慣會做這種事,雙手一扔,把事情全扔給老婆了!自己的孩子還有矛盾呢,你叫我侄女一個頭婚姑娘家去養四個孩子?打也打不得,罵也罵不得的……”
李佩華說:“再說了,我哥嫂給這四個孩子找的人家也不差呀,又不是把他們扔了或者賣了……”
李佩華這話聽著好像也有些道理,但梁老二最清楚她哥嫂是什麼人不過,梁老二說:“我跟你說,你現在跟我說這些沒用,人賀餘風老婆都娶了,他的性子去了就不會離婚,再說了,當初按照賀餘風的樣貌和工資,人家真想找不缺人,就是想找一個能接受這四個孩子的,你哥嫂一張口,要把人家孩子給送了誰受得了?”
梁老二說:“更何況說是送,你哥嫂到底做了什麼事情,你一點不知道?”
李佩華徹底沒聲了,送隻是好聽的說法,但其實是收撫養費的,從另一種層次上說就是賣。
賣得最貴的是年紀最小的賀暖,她模樣可愛,被一戶人家相中了,想要去做童養媳。
可以說賀餘風沒當眾跟他們翻臉都是好的。
隻可惜李佩華不是個能聽進去道理的。
所以後來的日子,她越看林見月越不順眼,尤其林見月相貌醜陋,好吃懶做,還揮霍無度,甚至對四個孩子也不好。
李佩華那個氣呀,娶林見月還不如娶她家侄女呢!
瞧瞧林見月揮霍的那些錢,又是買冰箱又是買台扇,那些錢都夠一戶人家生活好久了!
要是當初自家侄女嫁了賀餘風,這些錢不就是她家的了嗎?
李佩華嫉妒林見月,嫉妒她醜陋卻命好,不用伺候公婆,還可以用著丈夫的錢不用幹活。
梁老二知道自己老婆對林見月成見很深,本來他是不用在意的,畢竟林見月也不幹活,又喜歡窩在家裏不出門,基本上和自家老婆碰不上麵吵不起來。
可現在林見月來生產隊幹活了。
當好事的村民找到梁老二的時候,把事情一說,梁老二心裏一咯噔,趕忙過來了。
這第一天就出事了。
要知道村長可還叮囑過他,林見月剛開始參與集體幹活,可能有些不習慣,不要安排太困難的活,讓她慢慢適應。
好歹她也是烈士遺孀,還有四個孩子要照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