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環境上看,此處聚集的多為人氣較旺、關門較晚的飯店,甚至肯德基還是24小時營業的,這種地方恐怕整夜都不會間斷人流,對拋屍來說實屬高風險區域。16年前那個風雪之夜,凶手在此處拋屍尚可理解。那麼現在,凶手為什麼要冒著如此高的風險將屍塊拋擲於此呢?是在紀念自己16年前的完美作案嗎?”
韓印在垃圾箱旁來回踱著步子。突然,他感覺到一種關注,準確點兒說是一種逼視,好像有一雙眼睛隱藏在某個地方,正緊緊地盯在他身上,眼神淒怨哀婉,詭譎異常。他下意識地走開一點兒,離開原來站的位置,但那雙眼睛的感覺還在。很壓抑,汗毛戰栗。他轉著身子向四周張望,帶著一絲慌亂衝到馬路中央,急切地向來往人群的臉上搜尋,但人群中並未出現那雙眼睛。
怎麼回事?太邪門了!是幻覺嗎?還是直覺?那會是誰的眼睛?為什麼要盯在我身上?難道……難道,是你嗎,尹愛君?
“怎麼?發現什麼了?”見韓印紅著眼睛往人群中張望,康小北緊張地跑過來。
韓印看著康小北愣了一會兒,回過神來,不知道該怎樣解釋,隻好掩飾著說:“沒什麼,好像看到一個熟人,算了,可能是看錯了。”
“那我們到下一個拋屍地點去看看?”康小北試探著問。
“好。”韓印遲疑著走到車邊,拉開車門,眼睛還在不住地衝人群張望。
車子啟動,穿過一個岔路口,向北行駛,垃圾箱被遠遠甩在身後,漸漸地在韓印不住回望的視線中變得模糊,那雙眼睛的感覺好像也隨之消失了。它到底存在過嗎?韓印也說不清楚。
第二個拋屍地點在一家大型百貨商場的正門口。
商場對著一條大街,大街比華北路更為寬闊,周圍多是商業性質的大廈,車流來往更繁忙,顯然這是一條城市主幹道。
案件卷宗顯示:1996年這裏還是一片建築工地,凶手將一隻藍色雙肩背包拋擲於此,包裏裝著死者的各種碎骨。而年初的“1·4”碎屍案,凶手拋在這兒的垃圾袋裏裝的也是死者的骨頭。
“這裏距離華北路有多遠?”韓印望著來時的方向問。
康小北指著街道回答:“這條路叫廣城路,距華北路應該不到一公裏,有七八百米的距離吧。”
韓印點點頭,對著大街凝神片刻,又左右看了看,說:“走吧,去下一個地點。”
車子再次啟動,繼續向北,這次用的時間要稍微長一點兒。
第三個拋屍地,是在一個陳舊的住宅小區旁邊,確切地點是小區和馬路之間人行道上的一棵大梧桐樹下。住宅小區靠近十字路口,街邊路牌指示,這裏是左水路。從安全角度說,這個地點也不是拋屍的好選擇,十字路口,視野開闊,容易被目擊,不過,風雪之夜則另當別論。
“1996年的‘1·18’碎屍案,凶手將死者的一些衣物和大部分內髒拋擲在這兒,衣服疊得很整齊,內髒也規整地放在一隻塑料袋中,這些東西都是用死者的紅色外套包裹的。而‘1·4’碎屍案中,凶手好像刻意要與自己先前作過的案子保持一致,黑色大垃圾袋裏麵裝的也是死者的衣物和內髒,衣物同樣也疊放得很整齊,內髒規整地放在一隻小的黑色垃圾袋裏。”
康小北確實對案子非常熟悉,兩起案子的細節描述與卷宗絲毫不差,看來小夥子不僅機靈,也很敬業,葉曦安排他協助韓印絕對是煞費苦心。
他剛剛說,凶手在兩次作案中,不僅在拋屍地點而且在內容上也竭力保持一致,這一點韓印一開始就注意到了。那麼,將這種刻意所為與高風險拋屍地的選擇放在一起來看,整個拋屍的意義絕對不僅僅在於躲避追查,可能更多的是意味著某種快感。
“這裏距前一個地點有多遠?”韓印沉默半晌問道。
“至少有兩公裏。”康小北答道。
韓印點點頭,朝車子走去。康小北明白這個地點勘查結束,乖巧地跑步上車,發動起車子。
車子由左水路繼續向北,一路開到江邊。
此江為古江,貫穿城市東西,將城市分為南北兩大區域。江南為主要城區,相對發達繁榮;江北為鄉鎮,山巒眾多,旅遊景區豐富。兩起碎屍案的第四個拋屍地,便在位於江北的一個叫作虎王山的風景區內。
汽車開始沿著江邊向東行駛,韓印放下車窗,半轉頭注視著江麵。漆黑的夜,抹黑了江水,江麵暗黑一片,隻聞得江水滔滔作響。
一陣冷風拂麵,韓印驀然心思一動:“1·18”碎屍案收集的屍體碎塊並不完全,缺少骨盆、生殖器等部位,難道會被扔在這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