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北朝係統而立國的唐朝的最初五十年代,本是一個尚質的時期,王、楊、盧、駱都是文章家,“四傑”這徽號,如果不是專為評文而設的,至少它的主要意義是指他們的賦和四六文。談詩而稱“四傑”,雖是很早的事,究竟隻能算借用。是借用,就難免有“削足適履”和“掛一漏萬”的毛病了。
按通常的了解,詩中的“四傑”是唐詩開創期中負起了時代使命的四位作家,他們都年少而才高,官小而名大,行為都相當浪漫,遭遇尤其悲慘(四人中三個死於非命)。——因為行為浪漫,所以受盡了人間的唾罵;因為遭遇悲慘,所以也贏得了不少的同情。依這樣一個概括,簡明,也就是膚廓的了解,“四傑”這徽號是滿可以適用的,但這也就是它的適用性的最大限度。超過了這限度,假如我們還問到:這四人集團中每個單元的個別情形和相互關係,尤其他們在唐詩發展的路線網裏,究竟代表著哪一條,或數條線,和這一線在網的整個體係中所擔負的任務——假如問到這些方麵,“四傑”這徽號的功用與適合性,馬上就成問題了。因為詩中的“四傑”,並非一個單純的、統一的宗派,而是一個大宗中包孕著兩個小宗,而兩小宗之間,同點恐怕還不如異點多,因之,在討論問題時,“四傑”這名詞所能給我們的方便,恐怕也不如糾葛多。數字是個很方便的東西,也是個很麻煩的東西。既在某一觀點下湊成了一個數目,就不能由你在另一觀點下隨便拆開它。不能拆開,又不能廢棄它,所以就麻煩了。“四傑”這徽號,我們不能,也不想廢棄,可是我承認我是抱著“息事寧人”的苦衷來接受它的。
“四傑”無論在人的方麵,或詩的方麵,都天然形成兩組或兩派。先從人的方麵講起。
將四人的姓氏排成“王、楊、盧、駱”這特定的順序,據說寓有品第文章的意義,這是我們熟知的事實。但除這人為的順序外,好像還有一個自然的順序,也常被人采用——那便是序齒的順序。我們疑心張說《裴公神道碑》“在選曹見駱賓王、盧照鄰、王勃、楊炯”和郗雲卿《駱丞集序》“與盧照鄰、王勃、楊炯文詞齊名”,乃至杜詩“縱使盧王操翰墨”等語中的順序,都屬於這一類。嚴格的序齒應該是盧、駱、王、楊,其間盧、駱一組,王、楊一組,前者比後者平均大了十歲的光景。然則盧、駱的順序,在上揭張、郗二文裏為什麼都顛倒了呢?郗序是為了行文的方便,不用講。張碑,我想是為了心理的緣故,因為駱與裴(行儉)交情特別深,為裴作碑,自然首先想起駱來。也許駱赴選曹本在先,所以裴也先見到他。果然如此,則先駱後盧,是采用了另一事實做標準。但無論依哪個標準說,要緊的還是在,張、郗兩文裏,前二人(駱、盧)與後二人(王、楊)之間的一道鴻溝(即平均十歲左右的差別)依然存在。所以即使張碑完全用的另一事實——赴選的先後作為標準,我們依然可以說,王、楊赴選在盧、駱之後,也正說明了他們年齡小了許多。實在,盧、駱與王、楊簡直可算作兩輩子人。據《唐會要》卷八二,“顯慶二年,詔征太白山人孫思邈入京,盧照鄰、宋令文、孟詵皆執師贄之禮”。令文是宋之問的父親,而之問是楊炯同僚的好友。盧與之問的父親同輩,而楊與之問本人同輩,那麼盧與楊豈不是不能同輩了嗎?明白了這一層,楊炯所謂“愧在盧前,恥居王後”,便有了確解。楊年紀比盧小得多,名字反在盧前,有愧不敢當之感,所以說“愧在盧前”;反之,他與王多分是同年,名字在王後,說“恥居王後”,正是不甘心的意思。
比年齡的距離更重的一點,便是性格的差異。在性格上“四傑”也天然形成兩種類型,盧、駱一類,王、楊一類。誠然,四人都是曆史上著名的“浮躁淺露”不能“致遠”的殷鑒,每人“醜行”的事例,都被謹慎的保存在史乘裏了,這裏也毋庸贅述。但所謂“浮躁淺露”者,也有程度深淺的不同。楊炯,相傳據裴行儉說,比較“沉靜”。其實王勃,除擅殺官奴那不幸事件外(殺奴在當時社會上並非一件太不平常的事),也不能算過分的“浮躁”。一個人在短短二十八年的生命裏,已經完成了這樣多方麵的一大堆著述:《舟中纂序》五卷,《周易發揮》五卷,《次論語》十卷,《漢書指瑕》十卷,《大唐千歲曆》若幹卷,《黃帝八十一難經注》若幹卷,《合論》十卷,《續文中子書序詩序》若幹篇,《玄經傳》若幹卷,《文集》三十卷。能夠浮躁到哪裏去呢?同王勃一樣,楊炯也是文人而兼有學者傾向的,這滿可以從他的《天文大象賦》和《駁孫茂道蘇知幾冕服議》中看出。由此看來,王、楊的性格確乎相近。相應的,盧、駱也同屬於另一類型,一種在某項觀點下真可目為“浮躁”的類型。久曆邊塞而屢次下獄的博徒革命家駱賓王,不用講了。看《窮魚賦》和《獄中學騷體》,盧照鄰也不像是一個安分的分子。駱賓王在《豔情代郭氏答盧照鄰》裏,便控告過他的薄幸。然而按駱賓王自己的口供,“但使封侯龍額貴,詎隨中婦鳳樓寒”?他原來也是在英雄氣概的煙幕下實行薄幸而已。看《憶蜀地佳人》一類詩,他並沒有少給自己製造薄幸的機會。在這類事上,盧、駱恐怕還是一丘之貉。最後,盧照鄰那悲劇型的自殺和駱賓王的慷慨就義,不也還是一樣?同是用不平凡的方式自動的結束了不平凡的一生,隻是一悱惻、一悲壯,各有各的姿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