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末年,黃巾軍起義失敗後不久,漢靈帝去世。當時政局一片混亂,天子駕崩而民心渙散,各地民不聊生。更有強盜匪人橫行街市而無人管理,而鬼鬼就出生在這個混亂的朝代。
鬼鬼的父母都是貧得不能再窮的農民,在這個硝煙四起的年代,連自己都養不起,何況還有一個孩子。所以,在鬼鬼三歲的時候,父母實在養不起她,就在一個雨夜,將她丟在了逃離饑荒的路上。
鬼鬼其實很懂事,三歲的她早已看清,自己是父母的累贅。有時候父母都吃不到東西也要給自己吃,所以,即便是父母拋棄了她,她也不怪他們。
弱小的鬼鬼隻能在乞討的人群中,慢慢地遊蕩。因為年紀太小,搶不到吃餓肚子早已經是常事,所以,直到鬼鬼到了十五歲,看著還像個十歲的女娃娃。但是好在鬼鬼長了副好皮相,在政亂平息,整個國家都慢慢恢複的時候,鬼鬼遇到了自己的主子。
那是一個商賈的女兒,在途經鬼鬼乞討的街道時,被鬼鬼拉住了衣袖。那位小姐並沒有嫌棄鬼鬼的髒亂,反而很同情她,畢竟在這種兵荒馬亂的年代,富人能有幾個?不被牽連的又有幾人?
在小姐的遊說下,老爺同意了鬼鬼作為她的貼身丫鬟。但是還是萬分警告鬼鬼,手腳一定要幹淨,否則就亂棍打死扔出府。鬼鬼自然知道,這是自己的福星。能脫離乞討的日子,她就已經知足了。
也因為這十幾年的乞討,她對別人的臉色看得很清。見什麼人說什麼話,也是給商賈落得機靈挺懂事的印象。小姐原本就對鬼鬼的遭遇感到同情,現在看到她如此懂事,更是心疼的不行。
破例鬼鬼在沒人的時候可以將自己看做姐妹,這也是鬼鬼沒有父母後第一次有人關心。為了這樣安逸的生活,鬼鬼更是努力的不出差錯,希望能在小姐身邊留得長久一些。
三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算短。三年裏,鬼鬼從一個營養不良瘦弱的姑娘,慢慢蛻變成了人見人動心的美人胚子。但鬼鬼時刻記得自己是個丫鬟,小姐未出閣,自己更招搖不得,所以,平日裏穿著素的更像是個打雜的。
直到三年後,小姐出閣,嫁給了一個家境不錯,又文雅俊朗的男人。郎才女貌,不知羨煞了多少旁人。而鬼鬼也被當做陪嫁丫鬟,一同過繼到了男方的家裏。用小姐的話就是自己用她用慣了,不想換人。
鬼鬼也明白小姐的良苦用心,若是不做陪嫁丫鬟跟過來,在府裏遲早會被趕出去,因此鬼鬼更加忠心於小姐。
畢竟是大戶人家,小姐嫁過去規矩繁多。姑娘挽發做婦人,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再加上妯娌之間的爾虞我詐,小姐也吃虧不少。不過好在這從中還有鬼鬼擋著,免了很多災難。而鬼鬼的人生,也就從這裏有了再一次的轉折。
小姐的公公曾是朝中官員,後來告老還鄉也算是大戶人家。而她的相公不喜朝中勾心鬥角,隻愛文雅之事,索性自己開了一個棋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