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9章 訂準(2 / 3)

阿音說道:“不是過家家啊,這是真有效的!哈,不過說起來他們也就十三四歲,還真有點像你說的那樣!”

“還有一種就是拉婚,這一般是強勢的寨子對弱勢的寨子,就是遇到自己喜歡的姑娘,先搶到自己家裏,然後三到七天內請媒人去姑娘家裏提親。”

說完吃吃低笑道:“你常常笑話我的‘撞婚搶女婿’,也是‘拉婚’的一種。還有二虎叔,也是用強,不過是一個人對一個寨子用強,真是佩服他的勇氣!”

李君閣笑道:“前邊那個不好,後邊這個撞婚搶女婿倒是不錯,我們阿音出馬,哪裏還用拉,勾勾小手,喊一聲:‘來!’李二皮屁顛屁顛就自個上山了。”

阿音笑道:“還有‘說婚’,這個就跟山下類似了,行媒聘禮那一套。現在這個蠻多的。”

“最後就是‘認婚’,啊對了就是阿銅跟山下阿渦那種,不過‘認婚’的年齡甚至可以更早。”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兒子的父親或母親在鄰居家生孩子時跑到人家門外,若鄰居家是生女孩子就大聲說:‘我家兒子認著啦!’”

“如果鄰居家同意,從此這兩個孩子就等於算認了婚約,小姑娘在娘家長到三歲,如果父母同意,就可以被男方接到自家養起來,與男孩一起長大,直到十八歲,雙方結婚,辦喜酒,送禮銀認親。”

李君閣說道:“這個也不是太好,要是看不對眼怎麼辦?”

阿音說道:“我們苗家人和漢家不一樣,一般結婚的時候還小,女孩子結婚其實並不算婚姻生活的正是開始,婚禮完成,新娘也要回門在娘家常住,僅在逢年過節或農忙時經召喚才回夫家小住。這叫‘坐家’。”

“坐家時間短的一兩年,長的四五年,直到大家成年,或者直到懷孕後才長住夫家。”

“其實我覺得苗家婚禮更像訂婚或者試婚,要等到舉辦‘橫鍋灶’儀式,或者生孩子之後,才算夫妻生活的正式開始。”

“在此之前,女孩子還是可以繼續物色自己心儀的對象,不過得背著夫家進行。”

李君閣就搖頭:“難怪小說裏邊都是苗女厲害又多情,原來是有根子的!你們的自主權這麼高!”

阿音笑道:“其實這種情況極少極少的,因為我們結婚基本都是兩情相悅,而且父母也很尊重子女的意見,這習俗隻是給了女生一個更大的保證。”

“說起女生的地位,很多地方都能體現出來,比如如果妻子亡夫,可以是轉房,就是嫁給丈夫的兄弟,然後夫家要再出一筆錢給舅家,算是再婚一次。”

“更多的是自行重新找配偶,而新夫家就不用給舊夫家禮錢,子女一般原來夫家養著,即使妻子帶走,將來也可以回來繼承家業。”

“而男子喪偶,則要三年後才能重娶,不滿三年的,夫家要給原來的妻家一筆賠禮。”

“如果離婚的話,誰先提誰就給對方賠禮賠錢,男方提,不能要回彩禮,還要給一筆賠禮。女方提,則要歸還彩禮和婚禮花費。寨老刻竹後對剖開,男女一人一半,表示從此分開。對雙方都相對公平。”

“不過這些都是早年間的習俗了,現在都是按《婚姻法》來。總體來說,老時間裏我們苗家雖然還是父係社會,但是女生的地位卻比漢家女生高得多。”

李君閣聽得汗都下來了,一個勁地抹腦門:“受教育了,比起漢家的‘三從四德’來,你們苗家女生簡直是要上天啊!《婚姻法》好,還是《婚姻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