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十歲縣太爺(3)(1 / 2)

縣裏的刑名案件也不多,畢竟此時的華亭縣和後世的上海市不論從範圍上還是從人數上都沒有的比較,所以就算是幾個月積累下來,也不多是十來件。

十歲縣太爺要開堂審案的消息很快就傳遍了華亭縣,縣衙的大堂門口不多時就被前來看熱鬧的人給圍滿了。畢竟對於華亭縣來說,目前人氣最旺的就是這位十歲的縣太爺,大家也許不知道他到底多有才華,到底多聰慧,但是這幾個月時間縣裏開展的轟轟烈烈的工程,至少是把縣裏的那些遊手好閑的人都給招走了,鄉村有暇的勞動力也給招募走了不少,幾個月的時間下來,不但華亭的治安情況煥然一新,就是莊戶人家的收入比往常年高了一倍不止。

有話說人忙掙金錢,人閑生是非。因為縣裏這位縣太爺的到來,華亭縣整個縣貌煥然一新。這百姓手裏有錢了,精神頭就和以前不一樣了,以前慢吞吞那種人在街上見的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街頭人流的匆匆忙忙和一張張充滿希望的笑臉。

所以盡管文燦到任才不過幾個月的時間,華亭的老少爺們兒已經看到了縣太爺的好,打心眼裏敬佩。這不,一聽說小縣太爺要開堂審案了,一向忙得腳不著地的人這會兒也不著急著忙了,紛紛圍到縣衙的大堂門口,看縣太爺如何斷案。

文燦升堂後,就開始了此世和後世兩世以來的第一次斷案。第一件案子也比較簡單,主要是兄弟兩個因為分家產鬧到了對波公堂的地步。

原來啊,這兄弟兩個人姓周,他們的父親周員外在華亭也有善人的名聲,擁有土地近千畝,另有莊園、店鋪若幹。周員外因為得急病,沒有來得及留下遺囑為兩個兒子分家就撒手去了。等料理完老人的後事,兄弟兩個就找來舅舅黃仁生主持著分家產。

這黃仁生因借姐夫周員外的光,也開了幾家店鋪,和姐姐一家關係一直都不錯。話說這黃仁生被兩個外甥請來分家產,也算做到了公平,不過奈何兩個外甥都是年輕氣盛的主兒,看到自己想要的被對方拿去,都覺得這麼分家不公平,要求舅舅黃仁生重新分過。黃仁生看兩個外甥都不同意,隻好按照價格大約相等的規則重新分過。

要說這重新分過兩個外甥應該滿意了,奈何這麼一分又把自己前麵分到的好地給分到了對方手裏,所以兩個人就不依不撓,非說對方多分了,要舅舅黃仁生重新再分。

黃仁生這個時候已經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奈何自己一碗水端平還不能讓兩個外甥都滿意呢,要是真的分的不公平了那還不被吃虧的那個外甥給吃了,所以一口咬定不分了,就這麼決定了。

但是這周氏兄弟都不肯罷休,吵吵嚷嚷著對方多分家產了,最後發展到全武行。黃仁生一看自己這個舅舅壓不住這個陣腳,就對兩個外甥說如果你們覺得不公平,那就去縣衙吧,讓縣太爺給你們斷。

兄弟兩個這才停下手了,找了狀師寫了狀紙到縣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