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發生了一起影響很大的交通事故。朋友說,你對汽車那麼了解,有沒有什麼要說說的。
我想起了前幾天上海車展的時候,某視頻網站對我做了一個小的訪問,我當時說,開車最重要的就是要注意安全,真正的交通規則宗旨其實就是安全駕駛和不妨礙到別人。每個人都會有超速開快車的時候,還有一些地方為了征收罰款而設置的不合理限速,一個駕駛員一輩子沒有超速過沒有開過快車不大可能,這太窩囊了,但最關鍵的是一定要注意安全。
我一段話說了三次安全駕駛,結果視頻出來以後,標題是“韓寒表示,沒開過快車的人很窩囊”。這說明現在的視頻網站的競爭真的很激烈,不惜以下次再也采訪不到嘉賓為代價,也要眼前的點擊率。
我承認我有時超速,一些路況和視線極好的四車道國道,突然間會出現一個40的限速,我相信如果大家不刹那一腳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超速的。一些路況好的地方設低限速往往是為了相關部門創收。但是,在城區、市區、社區等人多的地方一定要遵守限速。在這個事故中,我們不能矯枉過正,要求全國都限速40。交通有兩個重點,第一是安全,第二是效率。
在杭州這起事故裏,很明顯,肇事者超速了,這條道路的限速是50,我認為這個地段這個限速是合理的。交警部門說,他當時的速度是70,我個人不是很認可這個速度的認定。當然,街上目測者的敘述隻有參考價值,不能全信,但是,如果是70的速度,在這樣的馬路,視覺上是不會讓人產生“快”這種感覺的。這輛車原廠的刹車配備非常頂級,是準賽用的級別,100公裏的速度刹車到0大概需要35米,車輛撞到人以後過了50多米才停住,我們假設他當時全力刹車,那速度應該是在每小時120公裏左右。
但是,客觀地說,目擊者所說的150公裏時速我認為可能是偏快的,因為街道參照物的關係,120會讓人感覺很快,而且150以上的速度撞到人很可能不能保持肢體的完整。從比較專業的角度,我不認同交警給出的70的說法,我有一個朋友在類似的速度不小心撞到過人,對方隻是輕傷。我的判斷是100到130之間的某個速度。
街道飆車非常危險,但隨著汽車行業的發達,富二代的增多,年輕富翁的產生,汽車改裝和街道飆車一定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任何國家都是這樣。但是所謂盜亦有道,一般來說,我認為最大的尺度就是在封閉的環線上偶然玩那麼一下,以安全和可控為前提,以出了事承擔所有責任為條件。要完全杜絕是不可能的。不光改裝車,公交車、出租車、私家車都有互相鬥氣的時候。但是,在鬧市飛車的確是非常危險和極其錯誤的一件事情。一般來說,開快車分五種,一個是賽道,一個是空地,一個是山路,一個是環線,一個是鬧市街道,除了第一、二個是比較健康的以外,後三者的受鄙視程度和業餘程度是遞增的。尤其是最後一個,山路往往是單車事故,環線往往是多車事故,但街上就是人車事故了。往往我們國內的汽車愛好者比較喜歡在街上開快車,因為街上人多,人多看的人就更多。這是最該譴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