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1 / 2)

林漢聰就這樣在我家住下了。他剛剛跑船歸來,有長達三個月的休息期。因為剛剛下船,手頭也較為寬裕,他很快就從車行那兒買了一輛二手摩托車,每天隻要天氣不錯都會騎著摩托車來接我下班。要是下雨了,他就撐一把傘做捷運過來。

所有人都知道我有個會來接我下班的男朋友,有一次來時,正好在樓下撞見陳孝明學長,兩個男人互望了一眼,立刻又避開了目光。回家後,他還問我,當初追我的那個男生現在跟我也是同事關係嗎?我趕忙撇清關係:“陳學長現在已經結婚了哦,你可千萬不要瞎想,當初你就是誤會我跟他有什麼,我真的是要冤死了。”

陳孝明後來真的跟那個家境頗豐的大小姐張巧欣走到了一塊,他倆結婚的時候辦的頗為盛大,五層的結婚蛋糕、高高疊起的香檳塔,像他們這種富家少爺、小姐的結合才真叫門當戶對。他們婚禮我是跟謝淑卿一起去的,看著那盛大的婚禮布置,張巧欣昂貴的拖地婚紗,幾乎遍地都散發出金錢的氣息。

謝淑卿捧著酒杯與我嘖嘖稱奇:“當初你要是真答應了,現在穿著那套婚紗的人會不會是你?”

而我卻一心專注地吃著宴席上的美味佳肴,聽了這話頭也沒抬:“我可過不得那富貴日子,你瞧那裙子穿著多累人啊。”

“女人一輩子就結一次婚,你難道不希望自己的婚禮能這麼盛大嗎?”

我舔了舔嘴角,笑眯眯地告訴她:“婚禮雖然是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不應該是那個結婚的人嗎?”

當時林漢聰還不知道在那片海域漂泊,謝淑卿看著我一副執迷不悟的模樣,恨鐵不成鋼地戳了戳我的額頭:“你就等著吧,我看你等到什麼時候去。”

還好那個時候我堅持住了,沒有為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就放棄等待,不然怎麼會有今天的好結局?

雖然我承認,林漢聰並沒有什麼了不得的家庭背景,他可能買不起房也買不起車,但是我相信,他愛我的心是永遠都不會變的。對我來說,我的愛人是否富有並不重要,他健康、快樂、幸福,並能一直陪伴在我身邊才是最重要的。

林漢聰這個人雖然悶聲不響,但偶爾也還是會吃點小醋,他明麵上沒說,心裏肯定還想著之前陳孝明追我的事兒,還好我及時發現,早早解釋,知道陳學長已經結了婚,不可能再和我有任何瓜葛,他的表情明顯變得鬆快了很多。

這個男人還以為我什麼都不知道,他這點小心思我可拿捏的比誰都要好。

我們同居的生活因為林漢聰而變得愈發整潔、舒適。我從未想過,原來有朝一日我也可以擁有“賢內助”。

每天下班回到家中,他往往會先讓我去洗澡換身舒適的家居服,高雄的夏季格外漫長,即便入秋了溫度也依然居高不下,在外頭工作一天回到家中,一身臭汗,黏膩得難受。

洗澡、卸妝,等我都弄好出來時,桌上必然會有他精心準備的晚餐。林漢聰的廚藝時隔一年之後進步頗大,尤其在做海鮮這塊,愈發得心應手。偶爾看著我媽留給我的上海菜譜也能照貓畫虎地做上幾道。

這樣的同居生活,似乎正是我曾經所想象的,是當初異地戀時常常期待的。

其實我和林漢聰在國中畢業後就沒有再像這樣朝夕相處。大學四年異地戀,帶給我們的更多是聚少離多,在新竹小漁村所度過的那些時日,已經是我們過去幾年中能同吃同住最長的一段時間。這種陌生又疏離的尷尬感一開始並沒有在阿裏山顯現出來,可能那個時候,我們還沉浸在久別重逢的喜悅之中。

而回到高雄以後,這樣正式的同居生活開始讓一種微妙的感覺慢慢一點點地滲透進生活中。我們之間不可能隻有那樣甜蜜的時刻,在一起生活就意味著必須要麵對生活裏的瑣碎小事,我們開始重新習慣對方,去配合對方的生活步調,去磨合最佳的相處狀態。

林漢聰習慣早起早睡,而我長期的電視台工作則養成了夜貓子的習慣。一過十點,他就會眼皮子打架,時不時打打哈欠,而我卻是個越夜越精神的人,入夜以後反而更能激發我做節目的靈感,有時候會抓準機會,好好寫下幾個企劃思路。

而到了早上,他總是早早起床,先去燒一壺熱水,而後出門晨跑,回來時給我帶份早餐,又或者是回家為我煎份吐司煎蛋。而我一貫是睡到臨近上班時間,盡可能地保證睡眠,而後在匆忙中起床、化妝換衣服,每天早上我幾乎都是驚慌失措地推門而去。至於休息日,我是絕對不會早起一秒,能睡懶覺就睡懶覺,誰強迫我起床就是跟我的本能作對。

其實這些小細節上的差別,早在我們學生時代就已經初現端倪,成年後隻是又進一步放大了我們兩個人之間的生活差異。

一開始林漢聰還嚐試著去配合我的步調,在我晚上格外精神時陪著我熬夜,等我一句餓了,就去廚房給我做宵夜,陪我一塊睡懶覺,在休息日跟我一起膩歪在床上。我有時也願意去配合他,和他一塊早起,跟他一起出門鍛煉。

但事實證明,人是很難跟自己的本能作鬥爭的。晚上我常常還興奮地想著工作內容,身旁就已經傳來林漢聰的輕鼾聲,而我即便努力強迫自己從床上起來,跟著林漢聰出門,當天我的精神狀態都可以用“魂飛魄散”四個字來誇張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