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因為租了個房子,就到中百超市買了桶、開水瓶、加熱器、牙膏牙刷之類的日用品。誰知道那萬達加熱器才用幾天就沒戲了。怎麼試燈也不亮。看來是壞了,於是決定拿去換。一路走去中百超市,心中還暗自慶幸那天購物時小票沒有丟。有票在手,他們應該會給我換的。進了超市,找收銀員谘詢,收銀員叫我找他們主管,說是那邊穿便裝帶眼鏡的女人。我走過去,就把東西給那個女人看。那個女人剛開始還蠻好的,一邊叫我給他票,一邊說,壞了就再換個吧。我心裏想:看來服務還不錯,就像我們小鎮上賣衣服鞋子的攤販一樣,不管是衣服還是鞋子,買了穿不得,三五天隻要你沒弄壞,就可以去換,甚至可以換一次,二次,三次。不厭其煩的態度真讓人佩服得五體投地。誰知道那個女人看了票的日期,說是11號的,時間太長了,不能換。她說,你買的當天試了以後不能用就可以換,三天以內可以換,現在不能換了。我隻好附和說,我以為十天內可以換,誰知道不能換呀。這樣看來,這個東西不中用,隻能再買個好的了。那女人說,是的。對。我心裏那個恨呀,早知道不來丟那個人了。
還是那句老話說得好啊,便宜不是好貨,好貨不便宜。
前幾個月,西瓜剛剛露頭,家樂褔超市賣得特別貴,大概是1。99元一斤,好多人買不起,舍不得買貴的,就到次品瓜台前選那些別人選了幾百回的壞瓜、有破裂的瓜。當時我和朋友看到這麼多人選那瓜,感到稀奇也圍了過去。過後還忍不住擇了一個看相好的黑皮無籽瓜。裏麵的人現場給我們貼了一張三元的條碼。最後把東西拿到前台結賬,那個女收銀員留住那個瓜說不對勁,這樣的好瓜怎麼可能隻值三塊錢。實際上所有的次品瓜都是三元。隻是我那個瓜相對來說比較好。經過我們解釋後,那女人還不相信,揮手招來一個保安,讓他到裏麵問清楚。保安進去了會兒,跑來說是三塊錢。那女人卻說,這麼好的瓜根本不能賣三塊,肯定是裏麵的人賣錯了。保安也是這樣說,等我們結賬後,保安追上我們,叫我們把條碼給他,說要去找裏麵那個賣瓜的扯皮。多大的事喲,弄得緊張兮兮的。害得當時朋友跟他們爭了半天。之後又想到三元錢買到了一個好瓜,得了些便宜,心裏有些舒服。可是拿回去用刀切開,那瓜紅得有些不對路子,拿來一吃,又苦又做水臭味。可能是在超市時間放長的原故。根本不能吃,隻好扔了。朋友說,早知道不買這種便宜貨了。
又一次,快到端午節時,朋友去買鹹鴨蛋,聽到有個賣蛋的喊又鹹又好吃的鴨蛋才7毛錢不個,像這種蛋超市就賣到1元一個。朋友看到便宜,就花了七塊錢買了十個,還向賣蛋人討了一個。誰知道拿回去打開一瞧,放壞了,臭氣熏天。弄得滿屋子都是臭味。最後又給扔了。
我同事說,買東西就要買好的買貴的,買便宜的話沒用就壞了,還要去換,麻煩死了,看來這話是對的。但有錢的人高消費,沒錢的人隻能低消費了。隻是低消費的產品質量也太差了吧!
現在這個社會,貧富差別太大。有人穿金戴銀,日夜碼長城數票子還覺得日子難過。有人破衣爛裳,整天奔忙於工地田土之間,三餐鹹菜清粥。有人香車寶馬,地位高貴。有人身份低微,20餘裏步行歸家。有人一件首飾磨破窮人勞苦一生也換不來的新房子的雙手。有人一包香煙抵得上貧困生一個星期的生活費。有人說城裏的衛生間比鄉下的廚房好。動物園的猴子比農村的孩子吃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