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4 天才設計的不在場證明1(3 / 3)

林奇道:“可是那樣的話,路過的人應該會注意到路旁有個女人受傷了,可是你們走訪的周邊群眾中,有人提到過這個情況嗎?”

小李搖搖頭:“暫時還沒有。不過,這也不能表明她撒謊啊,那個時間點本來經過那條路的人就很少。”

林奇道:“既然人少,那就更容易注意到旁邊有人受傷了。”

小李道:“也許有看到的人,我們走訪中還沒問到。”

林奇道:“和朱慧如在一起的這名男性你們有問過嗎?”

小宋道:“她早上說是一位朋友見她摔倒了,看她沒法走路,把她背回家的,具體情況我們沒詳細問。”

林奇道:“那名男子第一次出現在監控中時,步伐很快,仿佛急著去幹什麼事,嗯……這個男的需要好好調查一番。這案子的凶手把人捅了三刀,並且把屍體拖進樹林裏,還用了一些銷毀證據的手段,本來我覺得一名女性做出這種事的可能性太低,現在加上這個男人,嗯……那就可以辦到了。”

“不過這男的身上沒血,”小李道,“古法醫說凶手連續刺了死者三刀,其中一刀刺在心髒,拔刀時必然會有大量血液噴出,濺到他身上。”

林奇看了他一眼:“監控裏光線不好,你怎麼看得出他衣服上沒有血?”

小李道:“如果他身上沾了血,從這條路上經過,肯定有路過的人會看到的呀。”

林奇點點頭,身上沾了不少血,就算在晚上,也很容易被身旁路過的人注意到。隨即,他的目光落在了朱慧如身上,她穿著件看著像黑色的小襯衣,不過她趴在那男子的背上,更無法判斷她身上是否沾了血。

也許……也許她身上有血,所以才讓男子背著,免得被人發現?

不過這樣的一個女人,捅徐添丁三刀,不至於吧。

他正猶豫不決,背後傳來一個聲音:“他們倆不可能是凶手。”

林奇轉身,看到是古法醫,隨即問:“為什麼?”

“你忘了,徐添丁被殺的時間是10點50分,他打朋友張兵電話的時候。張兵很肯定,電話裏的聲音是徐添丁自己的,說明這個電話不是偽造的。而他們倆10點42分出現在監控裏,此後並未折返。當然,他們也可以在經過監控後,再繞其他沒有監控的路回到案發地殺人,但我剛看過地圖,即便從旁邊最近的路繞過去,除非是一路快跑,否則趕不及在10點50分重新回到現場殺人。也就是說,兩人有不在場證明。”

林奇頓時閉了嘴,徐添丁被人襲擊發生在打朋友張兵電話時,電話時間是10點50分,可是朱慧如和那個男人,在10點42分前就離開了,此後無論如何也來不及回去殺人。這幾乎是個鐵一般的不在場證明啊!

古法醫接著道:“那個男的身份還不知道,不過光從朱慧如的情況看,她缺乏這次犯罪的能力。這次犯罪中,凶手破壞了大部分現場遺留的證據,包括死者的指甲。你應該記得死者的指甲裏全是泥吧?死者的指甲被凶手修剪過了,並且挖出了其中的泥垢,又插在泥中。這麼做的原因,恐怕是因為徐添丁與凶手發生過肢體衝突,徐添丁的指甲抓到過凶手的皮膚組織,指甲中留有凶手的DNA。但凶手清理了徐添丁的指甲後,我們就沒辦法提取了。最讓我想不明白的是死者身上的血條,血條割得很精細,彼此間距差不多相等,這得花上凶手不少時間。我不理解的是,凶手殺人後留在案發現場,花費大量時間割劃出的血條,是否包含著某種意義。”

林奇皺眉道:“有可能是什麼意義?”

古法醫搖頭,道:“我不清楚。有些凶殺案現場,凶手會留下某些符號來傳遞某種信息,譬如電影裏放的一些謀殺案,案發現場會留下一些具有宗教意義的符號或圖騰。看最近的例子,市局一直在查的連環命案,死者口中都會插上一根利群煙。這次的死者上半身割滿血條,我翻查過很多案例資料,沒有類似記載,所以也無法判斷其含義。”

林奇有些不甘心地點點頭,道:“盡管這樣,明天我還是去找趟朱慧如吧,畢竟她在案發現場停留了大概17分鍾,受傷後蹲路邊卻沒有其他行人證明,我倒要看看她會怎麼解釋。對了,老古,凶器的形狀確定了嗎?”

古法醫拿出一張照片,道:“根據傷口的橫截麵圖做出的凶器模型,看著像把普通的水果刀,不是專業的殺人匕首。”

“水果刀?”林奇拿著照片看了幾眼,若有所思。

25

市公安局內,連環命案的調查依然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陳法醫手拿一遝文件,走進趙鐵民的辦公室,道:“學校的力學模擬結果出來了,草地上留下腳印的那個人,體重在120~150斤之間,而死者孫紅運的體重有170多斤,所以腳印是凶手的,而不是孫紅運掙紮所留下的。另外,學校方麵說,從腳印的痕跡上看,也更像是拖行者的,而不是被拖行者掙紮留下的。這表明,凶手穿了孫紅運的涼鞋,把人拖到水泥地中間後,再把涼鞋給死者穿回去,當然,他在一路拖動孫紅運的過程中,走路時的足跡模仿了被拖行者掙紮的情況。既然能模仿得這麼到位,看樣子凶手相當專業,不隻是殺人手法,還有對現場的處理水平。”

趙鐵民拿過報告,看了一遍,眉頭微微皺起,這結果居然完全被嚴良說中了。當時案子剛發生,嚴良僅憑拖行痕跡沒凶手腳印一點,就下了這個判斷,嚴良果然還是當年那個嚴良。

不過既然如此,那麼嚴良的下一條判斷也成立了,孫紅運並不是被拖到水泥地後才被殺死的,而是一開始凶手就已經殺死了他,然後才把他的屍體拖到了水泥地中間。否則的話,如果孫紅運在這期間還活著,那麼拖行痕跡中,除了這個凶手自己模仿的腳印外,也會有孫紅運赤腳掙紮的腳印。但事實是沒有。

不過,凶手為何要這麼做?

他想了想,道:“那麼凶手的體形特征也出來了?”

陳法醫微微沮喪地搖搖頭:“留存的腳印太淩亂,並且是凶手在拖動一個大胖子的過程中留下的,學校方麵說凶手穿過綠化帶時,步履模仿了被拖行人掙紮的樣子,而綠化帶上的泥土,每天都會因水分含量的不同,導致受力狀態不同,因為不是案發當天直接做的實驗,所以隻能得出凶手身高數據是170~180厘米之間,體重在120~150斤之間,這個結果實在太模糊了。”

趙鐵民按住了額頭,這個結果確實沒多大幫助,大部分人的身高體重都落在這個區間內,這個結果隻是排除了凶手是個矮子或大高個的可能。

陳法醫又道:“但還有個結果與我們已知的線索似乎不合。”

趙鐵民肅然道:“是什麼?”

“我們在之前的調查中一直認為凶手是個左撇子。通常左撇子的人,左腿的力量也大過右腿,可是從現場的腳印看,右腿的著力點更深。”

趙鐵民全神貫注地看著陳法醫:“那又意味著什麼?”

“凶手也許不是一個左撇子,他在犯罪過程中故意顯得自己左手力量比右手力量大,偽裝自己是個左撇子。”

趙鐵民不太相信地問:“有這個必要嗎?”

陳法醫皺了皺眉,道:“這隻是我的一種猜測,通常情況下沒必要。因為大部分人都是右撇子,國內外犯罪過程中,倒有不少左撇子的人,故意偽造現場裝成右撇子的犯罪行為,這樣能增加警方的搜查範圍,並擺脫自己的嫌疑。可是從沒見過本身就是右撇子的人,故意偽裝成左撇子犯罪的。”

趙鐵民思索片刻,道:“你這個判斷可靠嗎?”

陳法醫很幹脆地搖頭:“不可靠,這算不上判斷,隻是我個人的一種猜測。左撇子的人也未必都左腿力量大過右腿。就像大部分人是右撇子,但其中也有人左腿比右腿強壯。”

趙鐵民噓了口氣,這說來說去各種可能性都有,純屬扯淡,啥結論都沒有嘛。

他想了想,又道:“整個拖行痕跡中,隻留下了一個人的腳印,現在證實這腳印是凶手的,而不是死者孫紅運的。也就是說,孫紅運在綠化帶旁邊小便時遭到襲擊,此時他直接被凶手殺死了,否則拖行過程中肯定會留下他赤腳掙紮的腳印,而不是他被拖上水泥地後,才被殺死的。這個結論沒問題吧?”

“沒問題。”

“那麼另一點,水泥地上刻著的字,壓根不是孫紅運留下的,而是凶手寫的。凶手在水泥地上刻字,然後把石子塞入孫紅運的手裏,偽造成孫紅運死前留下來的。”

陳法醫想了想,點點頭:“沒錯。”

“新的疑問擺在我們麵前了,凶手為何要借孫紅運的手,寫下‘本地人’這三個字?”

陳法醫茫然不解地搖搖頭:“不知道,這個問題就像凶手為何要在死者口中插根利群煙一樣,想不出可能性。”

趙鐵民歎口氣,閉眼想了會兒,又睜眼道:“我能想到的可能性有兩種:一是凶手不是本地人,故意留下這三個字,讓我們把偵查方向轉向本地人,這樣他會更安全;二是凶手就是本地人,他是個內心特別自大的瘋子,覺得我們警方一直抓不到他,想給我們警方留些提示。嗯……這兩個可能性也都是扯皮,說了等於沒說。”

陳法醫猶豫著道:“那接下來我們怎麼辦?”

趙鐵民頗顯無奈道:“還能怎麼辦?隻能先找出當晚的那個變態佬,看看他會不會跟凶手有關了。”

打發走陳法醫後,趙鐵民重新陷入了思索,現在對直接抓捕凶手一點方向都沒有。今天的調查結果顯示,凶手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多處偽造,能偽造現場留下來的線索的凶手,那注定不是一般人了。

盡管幾個點的偽造被他們識破了,可是發現的其他線索是不是偽造的呢?如果是……甚至如果發現的所有線索都是凶手偽造的——趙鐵民倒抽了一口冷氣。

他心情煩躁地抿抿嘴,轉而重新翻看起關於變態佬的所有卷宗,又看了幾遍他親自去問的凶殺案當晚被猥褻的那名劉女士的筆錄,那天他就有種感覺,這份筆錄有問題,但想來想去想不出問題究竟在哪兒。現在他連看幾遍,心中始終還是覺得不對勁。

他把卷宗放到一旁,把報案人做的每份筆錄形成圖像,在腦海中過了一遍。當再度回憶劉女士的筆錄時,他一個激靈挺起身。

沒錯,筆錄確實有問題!

他連忙把所有筆錄翻開來再次比對,問題出現了!

以往的筆錄中記載,那個變態佬每次猥褻完女性後,都拿著刀子對著受害人口頭威脅一番,然後囂張地大搖大擺地離去。唯獨這最後一份,也就是案發當晚的那次,劉女士描述那個變態佬在猥褻完她後,顯得很慌張的樣子,連忙逃走了。

那個時候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才讓他很慌張?

26

傍晚,駱聞背著他那個斜挎包,出現在麵館門口。朱慧如一看到他,就先裝成不認識低下頭,後一想,重新抬頭,連忙朝他快速地使了個眼色。

駱聞沒有直接去看朱慧如,而是不動聲色地站在原地,朝附近打量了一圈,隨後才往店裏走去。

他站在牆壁的菜單前,佯裝看菜單:“嗯……吃個什麼好呢?”

朱慧如湊過來,低聲道:“今天警察找過我了。”

駱聞微微一笑,點點頭,隨即叫道:“還是牛肉麵吧,嗯……不知道你們店送不送外賣?我現在還有點事,最好能做好送過來。”

朱慧如馬上心領神會,道:“沒問題,您把地址告訴我,等下就送去。”

“哦,真是不好意思,麻煩了。”駱聞報了住址,隨後走出了麵館。

回到家後,又過了十多分鍾,門鈴響起,駱聞開門,朱慧如拿著外賣站在門口。

駱聞招呼道:“進來吧。”

這時,那條小土狗跑了過來,對她汪汪低叫了兩聲,又跑到沙發旁躲起來。

朱慧如開心地看著小狗:“呀,它的傷完全好了啊,會跑了!”

駱聞微笑地望著小狗,道:“是啊,好得很快,沒幾天就活蹦亂跳了。”說完,他背過身,目光有些黯淡。他想到八年前,幾乎是完全相同的一條狗,也是受傷了,也是沒過幾天就痊愈了,活蹦亂跳的——就像現在這樣。那時候他女兒可高興了,跟著媽媽一起把小狗洗得幹幹淨淨,抱在手裏玩。駱聞看到總是把小狗搶過來,說狗髒,小孩子抵抗力差,要生病的。他女兒最拿手的就是馬上哇哇大哭,駱聞隻好無奈地把小狗還給她。

他想起往事,各種情緒交織著,眼眶也不覺濕潤。如果時光能定格,那該多好。

他輕聲吐了口氣,抿了抿嘴,把思緒拉回當下,收斂了情緒,給朱慧如倒了杯水,道:“今天什麼情況?你慢慢說。”

朱慧如把早上的對話盡可能詳細地還原,告知駱聞。

聽完,駱聞笑了笑,道:“很好,就是這樣說,你做得很對。對了,早上你也是穿的這條褲子嗎?”

“是啊,是您讓我這幾天都穿長褲的。”駱聞當晚因時間緊迫,並未把所有吩咐他們要去做的事的原因告訴他們,不過朱慧如和郭羽都一五一十、完完全全地照做了。

駱聞點頭道:“那就好,現在傷口怎麼樣了?”

“已經結痂了。”

“嗯……方便的話,能否讓我看一眼?”

“當然。”朱慧如去卷褲腳,可是傷口在膝蓋,牛仔褲卷不上去,朱慧如尷尬道,“我……我去衛生間換一下褲子?”

駱聞連忙搖頭,道:“不用了,你一個女孩子在我房裏換褲子,太不合時宜,否則我就成怪叔叔了。”駱聞做了個鬼臉,又道:“褲腳卷起來,我看個大概就行。”

朱慧如露出一個溫婉的笑容,她對這位中年大叔的信任更深了一層。因為她看得出,大叔的幫助並不附加其他齷齪的企圖。

她盡量卷起褲子,駱聞看了眼大概,隨即道:“現在氣溫高,傷口愈合得比我想象中更快一些。對了,傷口發癢嗎?”

“挺癢的,我又不敢撓,好難受。”

駱聞點點頭,道:“那麼,從明天早上開始,你就穿短裙子吧,把膝蓋露出來。不過明天你要包塊紗布,不是把全部的傷口都包進去,而是要留出一截讓別人能看到。後天紗布也不要包了,塗點消毒藥水。”

“好的。”

“對了,你腳腕處的扭傷呢?”

“就是昨天還有點痛,今天幾乎全好了,我感覺不到痛。”

駱聞歎息一聲:“真糟糕,好得太快了。都怪我那天下手不夠重,最理想的情況是腳筋腫起來,這樣更能解釋當時走不了路,需要人背的狀況。不過嘛,筋扭到了,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旁人不是你,也不知道你到底還痛不痛。那麼你接下來這幾天,盡量還是走路瘸著點,慢慢地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朱慧如連連點頭:“我明白,不過我有點不懂,為什麼這兩天要穿長褲子,明天開始穿裙子?”

駱聞道:“抱歉,那天沒有足夠的時間跟你解釋。警察第一次找你時,你告訴他們你摔了一跤,流了不少血,警察一定會想看看你到底有沒有受傷,來判斷你是否撒謊。可是如果你穿了裙子,讓警察一眼看到傷口,笨警察當然不會發現問題,但遇到敏感的警察,尤其如果是女警察,她們有生活經驗,通常女生腿摔傷了,會穿長褲掩飾傷口。今天警察找過你了,看到你穿長褲,稍一想就會覺得你的狀態很符合常理。而他們接下去再來找你時,你穿裙子,貼上紗布。這是因為夏天傷口愈合時會特別癢,穿長褲會非常難受。但紗布外依舊要暴露一點傷口,讓他們看到你確實受傷了,沒撒謊。再之後,傷口結痂開始脫落,自然用不到紗布,沒幾天就會好了。”

朱慧如不可思議地睜大眼睛:“原來是這樣!”

駱聞道:“你今天見過郭羽嗎?”

“剛才你走後不久他來的,我跟他說警察今天找過我了,我先來找你,他說他晚點再來吃夜宵跟我商量。”

駱聞道:“好的,那麼你待會兒轉告他,警察未來幾天內,很可能會分別找你們倆了解情況,一切按計劃進行。另外,再重複提醒一遍,你們兩人不管有多緊急的事,都不要相互打電話或發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