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人類文明建立以來,崇拜與信仰就與人脫不開關係。
古時候人們信仰神明,認為舉頭三尺有神明,在那個缺乏科技的年代幾乎所有無法解釋的事都能與神明扯上關係,倒是填補了在信仰方麵的空缺。
現代,科學幾乎可以解釋一切,人們又把信仰投給了俊男靚女,那一個個活躍在熒幕上的影子,牽動了不知多少人的心。
隨著曆史車輪滾滾前進,唯一不變的信仰,便是人們對英雄的仰慕,每一個時代都缺少英雄,每一個時代的人都渴望英雄搭救,因為英雄比神仙更靠譜,比明星更實在。
但,英雄是不多的,按照玄學的理論,真正的大英豪是時代沉澱的產物,每一個時代隻有那麼一個,至多不過兩個。
英雄的稀缺,讓小人物獲得綻放光芒的機會,痞三就是這樣的小人物。
平日裏,他更多表現出來的是一副痞子樣,猥瑣無恥沒下限,隨風搖擺追大流,可以說是時代的一個縮影。
即使在《九龍圖》潛移默化的幫助下,痞三的心境得到巨幅提升,還是逃不開痞子的本質,他隻是一個痞子,一個純粹的痞子。
當這個痞子綻放光芒的時候,前後及其大的反差,就好比大棒加甜棗,人們再度找到了信仰,這是不幸中的萬幸。
這便是痞三擁有獨特人格魅力的最大原因。
當然,在很多時候,痞三所表現出的決策與果敢,這些並不屬於一個痞子,他的存在是矛盾的。
或許,是《九龍圖》的出現形成了這個矛盾;或許,《九龍圖》僅僅發揮了催化矛盾的作用。
亦或者,人們所認知的痞子本身就是錯誤的,真正的痞子就該像痞三這個樣子,畢竟,他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個出現在大眾眼中的純粹的痞子。
孰是孰非,誰知道呢?
……
殺破狼製造的第一聲爆炸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他將戰場遷移到了兩公裏之外,導致遊俠不得不作廢已經布置好的狙擊陣地,僅有傲天一人追上了殺破狼的腳步,剛開始的戰鬥很順利。
而後,等鬼醫與遊俠趕到現場的時候,唐雲龍帶著北方第一高手北醜也殺到了,人數對等,變成了兵對兵,將對將的公平對決,倒也不算慘烈,激烈的戰鬥一直持續到現在,持續到痞三拖著搖搖欲墜的身體趕了過來。
在這裏,痞三見識到了北醜,此時的他並不知道北醜是被人稱作東北納蘭王爺坐下的第一高手,他看到的是一個彪形大漢,帶著一根辮子與一張京劇臉譜的彪形大漢。
遠遠看著,北醜使的兵器也出乎了痞三的意料,這是一把長槍,亮銀色的,從北醜的招式中可以看出這是一把多變的武器,打破了“一寸長一寸強”這個理念,他的長槍可以在瞬間變換成一套三節棍,靈活多變,華麗耀眼。
北醜對陣的是一個幹瘦老頭,一身青灰色練功夫,同樣帶著一根灰黑色辮子,不用多想,這就是鬼醫了。
兩人的招式都不華麗,卻勁道十足,北醜勝在靈活多變,鬼醫則優在剛猛霸道,很難想象北醜這樣的彪形大漢可以走靈敏路線,更難相信鬼醫這看起來行將就木的老頭子會打出這樣猛烈的攻勢。
真是針尖對上麥芒。
“好厲害的人!”痞三不由驚呼一聲。
“確實很厲害。”黑寡婦讚同的點點頭,道,“鬼醫的套路我知道一些,以金針刺激奇經八脈,灌注真氣,瞬間提升戰鬥力,是一種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戰鬥方式。這樣的情況下,這麵具大漢能與之打成平手,真是厲害!”
“你不認識他?”痞三詫異。
黑寡婦能知道身為六大導師之一的鬼醫的戰鬥方式,沒理由不知道北醜的姓名。
“不認識。應該是不世出的高手,或者……是某大勢力的家臣。”黑寡婦微微搖頭,道。
北醜與鬼醫且戰,另一邊,唐雲龍與傲天的戰鬥精彩程度更勝一籌,這兩人都是年輕氣盛,一個狂,一個傲,如果說北醜與鬼醫的戰鬥用針尖麥芒來形容,那麼這兩人就是火星撞地球。
同樣使刀,一人使得是詭異妖刀,一人使得是鋒利斬馬刀,傲天的實力痞三是見識過的,屬於越打越勇的那種,隻要給他足夠的醞釀時間,打到最後就是對上修羅刀,勝利也是不無可能。
傲天不是容易對付的主兒,唐雲龍又何嚐是省油的燈?他的刀法並不花哨,大開大合之中又有千百種變招,看似無奇,但能與唐雲飛的破馬刺相提並論,顯然也不是尋常貨色。
這兩人此時正激烈的拚鬥,幾乎每一秒每一人要斬出三刀,金鳴交錯,火星四濺,毫不停歇。
以時間計算,這兩人極有可能已經拚鬥了二十分鍾以上,年輕就是好,起碼體力跟得上。
“傲天變強了。”痞三發自內心的感慨。
“我就說嘛,我們來這裏根本沒用,還是報警吧。”黑寡婦沒好氣兒的瞥了痞三一眼。
“等等,再看看正主。”痞三訕笑,轉頭,看向第三個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