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誰在自作自受(2 / 3)

劉文輝哭道:“姐夫,我錯了……”

江國慶厲聲說,“你以為經營民營醫院很容易是不是,隨便找幾個人,打一下廣告就能賺大錢?我告訴你,我從長安醫院創辦至今,沒有睡過一個安穩的覺,時時刻刻都怕出事……”

劉文輝擦了一把鼻涕眼淚:“姐夫,求你看在我們從小到大的情分上,幫幫我!”

江國慶恨鐵不成鋼地望著劉文輝:“現在還不知道法院怎麼判決長安醫院的賠償問題,要我怎麼幫你?”

劉文輝說:“當初我和她合夥從湖南佬那裏接手那家醫院的時候,她隻出了100萬,昨天她打電話給我,說現在隻要50萬,就可以得到她的那一份,如果那家醫院變成我們長安醫院的分院,什麼事都要好辦得多……”

“不要說了,”江國慶厲聲道:“你還嫌不夠亂呀!你知道現在有關部門會怎麼處理這件事嗎?你還想我們長安醫院辛辛苦苦換來幾塊招牌,砸在你的手裏?”

劉文輝結結巴巴地說:“那麼大的……一個醫院,總不可能……不可能……”

“不可能什麼?”江國慶大聲說:“雇用那些沒有行醫資格的人冒充專家,這和變相殺人有什麼區別?”

劉文輝說:“我投了200萬進去,包括從醫院轉走的那150萬,姐夫,如果被別人接手的話,那些錢就等於丟到水裏了……姐夫,我的那些股份給不要了,現在你等於花50萬拿到那家醫院,法院怎麼判決那是以前的事情,如果你接手了,按你的方法去管理,一定能行的。”

50萬就拿到了一個醫院的經營權,這在以前連想都不敢想。江國慶說道:“你以為僅僅是那50萬嗎?還有罰款的呢?”

劉文輝說:“我問過方……方律師了,罰款應該不會超過20萬的……姐夫,算我求你了,好不好?把醫院接手過來,那邊的事情我什麼都不管,全部交給你?”

江國慶看著劉文輝那可憐兮兮的樣子,實在不忍心撒手不管,他說:“你幫我約那女人,我要好好和她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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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文輝從江國慶的辦公室出來,越想越覺得這件事很奇怪,那家醫院開業才幾天,就遇上那樣的事,令他白白損失一兩百萬,還在業界留下一個笑柄。

整件事好像早就有人預謀好了似的,故意整他。

他想了一下,和他過不去的,除了祝躍進之外,應該沒有別人。那次他要鄭和力在出庫的藥品上動手腳,目的是想擠走祝躍進。可是那件事江國慶並沒有追究,也許江國慶已經懷疑是他動的手腳,才沒有追究下去,為了是維護他的麵子。

祝躍進並不是傻瓜,當然知道是誰幹的。可是沒有證據,也隻能啞巴吃黃連。這段時間,他們兩人或明或暗地鬥過幾次,都沒有得到贏頭,心裏都不服氣,各自尋找時機出手。

那天祝躍進到他辦公室裏來說那些怪話,而且提醒他說後台老板不是那麼好當的。話裏話外的意思,擺明了和他過不去。

如果那邊醫院的這件事是祝躍進幹的,這招借刀殺人之計,那也幹得太漂亮了。

劉文輝來到祝躍進的辦公室,進門後把門關上,在他的麵前坐了下來,把雙腳放在辦公桌上。

祝躍進皺了一下眉頭:“劉總,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劉文輝說:“剛才有點想你,就過來看看!”

祝躍進說:“我現在在上班,有什麼事下班後再談!如果你還這樣,我馬上打電話給江總,讓他過來看看!”

見祝躍進作勢要打電話,劉文輝把腳放了下來,說:“祝院長,你別得意,今後的路子還長著呢!不知道誰會整死誰?”

祝躍進說:“劉總,我和你之間的那些事,如果江總知道的話,你認為他會怎麼想?”

“你別拿以前的事來唬我!”劉文輝說:“你可別對我說,你沒有對長安醫院動過歪念頭?”

祝躍進坦然說:“我是動過,還想人為製造事故,可是看在江總的麵子上,我覺得沒有必要那麼做。我想通了,人活在世上,沒有必要跟自己過不去,退一步海闊天空……”

“好一個海闊天空,”劉文輝說:“要不是你在背後搞鬼的話,我不會被整得這麼慘!”

祝躍進說:“我聽不懂你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劉文輝說:“你別裝傻了,弄個癌症病人來整我,這種事情也隻有你才想得到!”

祝躍進笑了笑:“你那麼肯定是我幹的?”

劉文輝說:“別望了你對我說過的那些話,我這個後台老板,當了不到兩個月呢!”

祝躍進這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敢情劉文輝把有人整垮那家醫院的這筆帳,算到他的頭上了。他想了一下,說:“我承認我對你說過那樣的話,可是我沒有想過要那樣整你!再說,把你整成這樣,對我沒有半點好處!”

“怎麼沒有好處?”劉文輝說:“祝院長,我知道你一向就是個精明的人,其實你早就計劃好了,隻有這麼幹,別人才不會懷疑你!我當不了後台老板,肯定叫姐夫幫我,那樣一來,院長的人選,就非你莫屬了,對吧?”

這麼說的話,確實是個天衣無縫的好計劃!

祝躍進說:“劉總,不管你怎麼想,反正那事真不是我幹的!”

劉文輝說:“幹了你也不會承認,祝院長,那我在這裏首先恭喜你了,好好幹你的院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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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和羅燕談了之後,用50萬把她手裏的股份買了過來,原先的那些醫生說什麼都不能要,得重新招聘,條件要求和長安醫院一樣。反正現在是勒令停業整頓期間,正好內部整頓一下。

在法院判決之前,有關方麵的醫療專家,相繼對兩個醫院的治療方式和搶救方式,進行了考察和論證,認為長安醫院在針對病人藥物中毒的搶救問題,並不存在過錯,主要責任在那家醫院。

在法庭的辯護上,方律師也提出病人家屬在知道病人病情的情況下,故意隱瞞病情,並用假名登記入院,明顯違反醫院的入院規定,長安醫院的醫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隻針對病人進行人道主義搶救,並無半點過錯。

經過雙方的律師激烈辯論,最後法庭認為主要責任在仁和醫院,長安醫院在此案中無需承擔任何責任。由於責任當事人已經逃走,醫院的法人代表承擔該責任,判處仁和醫院賠償病人 家屬各項損失費用32.76萬元。

這筆賠償費用,已經在江國慶的預料之中。禍是劉文輝惹的,責任卻要別人的承擔。

緊接著,有關部門對那家醫院的處罰也下來了,罰款20萬,停業整頓半年。後經江國慶向有關部門再三懇求,才把停業整頓半年改為兩個月。

就在江國慶將那家醫院經過一番大力整改,打算擇時重新開張的時候,有兩個人來到了他的辦公室,拿出了幾份協議與股份證明。

原來羅燕在經營醫院的時候,也想融資購買新設備。她在沒有通知劉文輝的情況下,擅自出賣了醫院20%的股權。

方律師來了之後,認定那兩個人手裏的股權是合法的。羅燕私下轉賣股權,屬於道德違規和詐騙行為,如果江國慶有什麼意見的話,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起訴直接責任人羅燕,索取一定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