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給我什麼好處?(1 / 2)

這個自稱神仙的美女還真夠能說的,這樣的人才絕對是售樓小姐中的王者。這年頭怪事年年有,說不定哪個售樓小姐得道成仙了也大有可能,大概還是改不掉以前的職業習慣,嗬嗬。我思維跳躍中~~~

麵對這喋喋不休的“售樓美眉”,我覺得基本上,她的話還是可信的,況且我不信她,也沒別的辦法。雖然剛才也看出了一點破綻,但是整個交易看起來還算比較合理。

第一,我要是不同意,就沒辦法回去。她能說出“你不相信,可以試試”這樣的話,由此推斷,他們不怕我試,也就是說憑我自己是找不到出路的。有可能是他們故意給我設的障礙,也有可能是確實如她所說。無論是哪一種,我都沒有嚐試的必要,隻能任她擺布。

第二,雙方的交易物雖然各有輕重,好像有些不公平,但是好在交易物品的特殊性造成了交易的順序固定性,我可以先確認他們是否按契約完成了他們應該完成的部分,在驗收了交易成果以後,才輪到我完成契約的另一部分。如果確認不了,當然是我玩完了,交易自然不用做了。假設我被弄到這裏,並不是出於他們的謀劃,那麼純粹從交易本身而論,我握有交易的主動權。一旦他們不履行契約,或履行不完全,我就有權單方麵撤銷交易。

第三,我要交付的交易物,雖然看起來比較昂貴,還搭上了我的小命作擔保,但是實際上正如她所言,我沒損失什麼。隻要契約中沒有對數量的具體約定,到時候還不是由我說了算?他們總不能把愛稱斤論兩吧?

綜合各方麵的考慮,我認為為今之計,還是答應她為妙。決定是有了,不過不能說答應就答應,得趁機敲點好處。

為了防止被她看出我的底細,我故作半信半疑道:“你不是說我的小命岌岌可危嗎?那豈不是意味著我回去以後一旦少了愛,就會掛?我如果掛了,對你們也不利,對吧?不如你給我些保障。”

我見她秀眉微蹙,好像要發火,連忙解釋道:“其實我的要求也不高,就是希望能得到點特別的能力,比如說讀到別人的心聲啦,看透對方的好壞啦,或者最簡單的透視眼也湊合。”

她說:“這些我不能提供給你。簽不簽契約是你的自由,沒什麼好討價還價的。你要是不願意回去,大可終生在這裏飄蕩,這裏有足夠的愛,保你活命有餘。”

我說:“其實呆在這裏也挺好的,有仙女妹妹你陪著我,我也不會孤單。回去有什麼好?一屁股的凡塵俗事。”雖然隻是隨口說說,用來和“售樓美眉”爭取優惠待遇,但是說出來後,卻發現內心被不小心觸動了一下,這樣的生活好像真的不錯,“售樓美眉”可是比張暢還重幾個量級的漂亮美眉啊!真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還一門心思想著回家,難道是對家人的牽掛?看來我畢竟還是個凡夫俗子。

自嘲了一回,我回過頭來做“售樓美眉”的思想工作:“再說,我也不是為了我自己呀,我是為了我們的共同利益,你知道像我們這樣的肉體凡胎,活在世上本來就困難重重了,你還給我來個愛的限製,還讓不讓人活啊?”

“售樓美眉”說:“這個限製又不是我們強行加給你的,是你誤打誤撞闖進來的。”

我說:“不錯,這件事我有責任,但是你們也有責任,如果沒有你們聚集的愛的能量團,我怎麼會被吸引到這種鬼地方來?這件事,你們要負一定的責任。”

其實如果沒有這個能量團,可能我早死了,這樣偷換概念的理由也確實牽強得可以。我怕“售樓美眉”識破我偷梁換柱的詭計,不讓她有思考的餘地,繼續甩出殺手鐧:“雖然你一再強調我們的交易公平,還說占便宜的是我,但是你忽視了一點,那就是:如果你們沒什麼好處,你又為什麼要這樣賣力地來說服我?盡管我現在還不清楚你們收集愛的能量的目的,但是我可以肯定這東西對你們至關重要。我說得不對嗎?”我看到“售樓美眉”臉色大變,還不失時機地反問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