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按之前和孫學為說好的,回單位幹活,忙忙碌碌,倒也樂在其中,五天時間很快就過去了。這個星期五是張暢的生日,周四晚上,我特意上花店訂了一束花,又去禮品店買了藝術蠟燭,準備晚上弄一頓燭光晚餐,搞搞情調。
那雙水晶鞋當然也讓他們幫我重新包裝了一下。在此之前,我把鞋放在單位的保險箱裏,一是為了給張暢一個驚喜,再一個也是為了安全起見。這幾天工作都忙不過來,所以也沒空把鞋拿出來好好研究一下。
晚上本來是想提早下班去買菜,給張暢露一手的,所以我連中飯都省了,還拖著整個部門的人跟著我趕活兒。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活雖然趕出來了,臨到下班的時候又突然出了問題,結果我隻好自告奮勇地留下來收拾殘局,讓其他人先回去。
畢竟讓大家騰出午飯時間幫忙,已經很說不過去,總不能再把許諾他們能早點下班的事給黃了。而且看他們一個個都跟家人、朋友打過招呼,晚上早早地安排妥當了,再叫他們留下來,那也太說不出口。還好問題不大,一個人頂也湊合。
孫學為倒是提出來要幫我把事做完了再走,我沒讓。自從那天開完同學會回來,就發現這小子春guang滿麵,每天下班都是摳準了時間下,懷疑最近走了桃花運。這是好事,可不能耽誤他,要是因為加班遲到,給人家留下不好的映像,那我可就罪孽深重了,所以我是堅決不讓他留下來陪我,我說:“算了吧,就你那精神亢奮的樣子,不給我添亂我就阿彌陀佛了,你還是行行好,讓我單獨留下來吧。”孫學為大概也知道自己最近行為比較反常,被我說得不好意思,也就不再強求,屁顛屁顛地走了。
他走了以後,我開始埋頭苦幹,還好,天可憐見,沒讓我做通宵,終於在兩個小時以後把活給倒騰出來了。湊巧的是今天張暢也加班,回去的路上先打了個電話向她請罪,為了表示我的誠意,隻好放棄我精心策劃的燭光晚餐,到外麵吃現成的,雖然沒有自己做來得溫馨,不過確實省事。
當然,不能忘了帶那雙水晶鞋,昨天訂的花早已經叫花店送到張暢單位了,又不需要上菜場買菜,所以我現在是輕裝上陣,直奔和張暢約好的飯店。
到了飯店,在迎賓的指引下,我很快找到了張暢,她比我下班還晚,不過這裏離她的公司比較近,所以反倒是她先到。她今天穿了一身淡紫色裙裝,配上白色絲巾的點綴,看起來恬靜而優雅,顯然是為今天的晚宴特別打扮了一番。
突然發覺張暢很適合這樣高雅的環境,她坐在那裏是那麼自然協調,好像她本來就應該坐在這個地方,抿著紅酒,對著情調蠟燭發呆。是的,她根本就不應該像現在這樣,騎著車擠馬路上班、在亂糟糟的辦公室整理材料、接受電腦輻射、忍受老板的訓斥。她生來就是那種應該過著養尊處優的日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