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撥雲見日叩情關(1 / 3)

_��VQJ早上起來,神清氣爽。換上鶯簧為我準備的時尚“胡服”,倒有幾分英姿勃發的意思。我正攬鏡自照,睿王的身影突然出現在了銀鏡的一角。

這是生平第一次,我這樣欣喜於他的到來。一起用過了雋雋細心準備的早餐,我迫不及待的上馬,穿過離我所居住的院落最近的側門,往翠華山獵場開拔。

“光遠,卿卿,你們這是去往何方?”

翠華山在長安南邊,謝府正門外的街道,是必經之路。我們策馬過來時,正門外已然停了一匹馬。謝珂正與一個背對著我們的人,不知在說些什麼。一見我們過來,便笑著打招呼。

我看著那背影,真的是好熟悉,好似在記憶中的某處——

“致遠!”睿王輕鬆跳下馬,走過去,喚出了那人的名字,“何時回來的?”

“前日方才回京,到吏部走了個過場,說是三日之後才傳見。昨日我將府上安頓好了,便想著同你們一起,尋一處自在所在,痛飲一番。”

“是以第一個便想到了我這酒鬼!”謝珂爽朗地大笑,看向我道,“卿卿,你也快過來,待我為你引薦——”

那個人,可不就是林衝!我下了馬,林衝則轉過身,在我進入他視線的那一瞬,凝成了一座名為“恍惚”的雕像。那比春風還美的笑容還掛在唇角,不可置信的光芒在他的雙眸中湧動,連呼吸的頻率,都變得幾不可聞。

“致遠,多時不見一向可好!”我微笑著說,心中滿滿都是懷念。如今想來,在蘇州的那段日子,是我來到碧落朝後經曆的,最充實的時光。有花有酒,有工作有朋友,且歌且行。

“翔——不,鳳小姐,有勞垂問,雖曆經痛失摯友之憾,在下的日子,卻也還妥帖。”他淡淡地道,笑容斂盡,言語也十分客套。

這明顯是意有所指。其實不用他提醒,對於騙他這件事情,我也是有愧疚的。雖然並不是我的主意,但是我在得知後也未曾阻止。

“原來致遠與卿卿,竟也早就熟識了。”謝珂看看我,又看看林衝,笑道,“那便更好了,今晚不如就在碧窠,我們為致遠接風!”

“今晚嗎?也好,我與卿卿有事在身,稍晚些才至,你們不妨先開席,隻管把會鈔之事留於我,權當罰席!”

從這裏到翠華山,少說也有60裏地,一來一回加上中間停留,也要入夜才歸。我們都沒想到林衝這時出現,而我又太想去見小乖。

“你們這是要出城?”謝珂問道。

“要去獵場。”睿王隻看著我不回答,我隻好接過話來。

謝珂對我笑笑,倒也沒有追問,反而道:“獵場嗎?這倒也有趣!不妨你們先去,我招呼了兄弟們,下午再去獵場與你們相會。今晚便借光遠寶地,咱們也學他們胡人,烈酒烤肉,不醉不歸,豈不痛快!”

“好!”睿王點點頭,“來人,回府上取上二十壇烈酒,送至獵場沉香館。我與卿卿在獵場侯著,為致遠洗塵。”

睿王這番豪爽的發言,也讓我心裏更急了,恨不得立刻見到小乖。匆忙道別過後,我一馬當先,往城外奔去。

我執著韁繩,跟在睿王的馬後,騎著馬小心的穿行在林間。林中鶯歌燕語,花木扶疏,陽光灑滿樹梢,透過層層疊疊的葉子,描繪出斑駁而涼爽的影子。我們向著淙淙的水聲而去,這條艱難小路的盡頭,是一處天然趣味的木質建築,露台的欄杆上掛著牌匾,鐵畫銀鉤,是“沉木有香”四個字。

這裏應該就是傳說中的沉香館了吧!我下了馬四顧,卻不曾見到小乖的影子。睿王將兩匹馬韁繩一甩,引我踩上木質的階梯,說道:“莫急,它應已嗅到氣味,就來了。”

事實證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連小乖這樣的“好孩子”,一旦落在了像睿王這樣的大魔王手裏,也會變的。

我殷殷看向林木深處,大約五分鍾之後,便看到一片白色在雜草間躍動,頃刻便現了真容。時隔多半年,小乖已然長成一隻半大老虎了,俊朗的線條,迷人的斑紋,帶著卓爾不群的王者之風。

“小乖!”我叫了一聲,它抬頭看著我,似乎愣了一下,隨即發出一聲不太“雄壯”的虎吼,倔強地轉過身去,不再看我。

我上次的不告而別傷了它的心,所以它不肯原諒我嗎?我幾步跳下台階,走向小乖,它突然轉過身,向我一聲大吼,我心中一跳,後退了兩步,它也看著我,後退了兩步,虎頭一扭,又轉過身去。

我苦笑,睿王走到我身邊,輕聲道:“想是它心裏還念著你丟下它一個人走了,過一會兒便好了。你一路騎馬過來,先休息片刻吧。”

我無奈地點點頭,咽下眼中的水光。轉過身,卻聽到身後傳來一陣“嗚嗚”的叫聲,我轉過身,小乖正對我“虎視眈眈”,見我看它,便趴下身,在地上一滾,四腳朝天打開,露出了毛茸茸的肚皮。

這是當年的習慣,和它嬉鬧時,我最喜歡將它推翻過去,撓它的肚皮。它也配合地哼哼兩聲,這也成了它想取悅我的“暗號”。

動物比人容易原諒,因為它們的愛,單純而明快。愛恨交織,是一種最深的痛。我撲過去,在他雪白的肚皮上,使勁撓了兩下。他也快活地哼了兩聲,和我滾成一團,我被它結結實實壓在了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