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稿人:方思雨程憶凡
“喂,我什麼都不知道啊?”他抬頭抗議。
“所以啊,你現在趕緊看,看完就知道了嘛,笨蛋。”她單腿跪在沙發上,催著他:“快看,別浪費時間。”
“這條,做家務時,無論出什麼狀況,都不能嘲笑對方,否則罰做家務N天,看心情而定。這條以前就有。還有,除在辦公室之外,若惹方思雨生氣,程憶凡必須自罰做家務N天,視情而定;要這樣,前麵的AA還有意義嗎?”
“當然有意義。你看下麵倒數第三條。”方思雨指給他看。
“不許侵犯對方的隱私,必要時,程憶凡自願當方思雨的出氣筒、擋箭牌,當好了,可免除家務一天。也有對你有利的啊?”
程憶凡像牙痛似地張著嘴:“最後一條?我沒看錯吧?”
“哪裏錯了?‘誰先戀愛誰先搬走’,這意思不明白嗎?我要做一輩子單身,但不能連累你、影響你啊,你戀愛自由,結婚自由、出入自由。你都到了剩男年齡了,這條是專門為你考慮的。”方思雨很認真地跟他解釋。
“我都剩男了?”程憶凡表情尷尬:“沒人要的男人才算剩男,我誰都不要的這種,不算吧?”
“啊呀,反正有備無患。對你最有利的還是後麵幾句:‘兩人隻做室友,不準有其它想法,否則,誰先違規,誰先搬走。’”
程憶凡皺著眉頭,他一時還理解不了:“你確定這條對我有利?”
“那當然,後院起火、殃及池魚,我這邊對你沒威脅了,你就一切都安全、自由了,不是嗎?”
“後院起火、殃及池魚?”程憶凡哭笑不得:“這個還能稍稍修改一下嗎?”
“不行,我已經充分考慮你的利益了,你看這條,方思雨不許欺負程憶凡,若無故把他氣哭了,要自罰家務並道歉。”
程憶凡無可奈何地點頭:“很好很好。可是,我根本不會哭啊,這條就形同虛設。”這回他還反應得不慢。
方思雨笑得眯著眼。
“不對,還有對應的一條呢,‘程憶凡若將方思雨氣哭了,自罰家務N天,視情而定。你那眼淚不招自來,這麼算起來,那家務就全是我的了?”程憶凡咧著嘴似笑非笑地。
“你不違規就行了,放心吧,到時候,我會手下留情的,隻要平常你對我好點兒,也可能忽略不計呢!”方思雨忍著笑,假惺惺地安慰他。“全看完了吧?看完就簽字,簽字儀式結束後,我請客。”
“這完全是不平等條約嘛!”程憶凡小聲抱怨,他接過筆,在上麵迅速地簽上了名字,在另一份上也簽了字:“好了。賣身契簽完了。”
方思雨開心地接過一份,另一份交給他:“一人一份。走,出去吃飯去。”
“你真請客啊?”
方思雨揚了揚手中的協定:“當然,慶祝一下。”又對他調皮地眨了下眼。
“喂,你不是要請西餐吧?”程憶凡趕緊問她。
方思雨返回來,在他眼前晃著協定:“第十三條,凡是方思雨的正當行動,程憶凡都不得提出相反意見,否則,罰、做、家務、N、天。”她得意地一字一頓地警告他。
“天哪,這不是步步陷阱嗎?”程憶凡感覺上當了,笑得很古怪。
“後悔了吧?沒辦法了,白紙黑字,改不了了。”她晃著協定,邊說邊笑著跑回臥室去。
程憶凡看著她的背影歎氣:這下好,她這幾張紙,讓自己步步為營了,但願她不當真才好。他拿起協定又看了一眼,其實,隻要她開心就好,這回行了,不用他想方設法,有這幾張紙在,她自己就能把自己哄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