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何美玲看著愁眉苦臉的陳芳,心中歎了口氣,其實她早就知道龍海市喜歡陳芳的,隻是龍海膽子太小,一直都不敢表白,要不是因為現在已經畢業了,要不是她剛剛對林天的舉動,或許,龍海那個傻小子會把自己的感情一直深深地埋在心底吧。
無助的陳芳聽到何美玲的聲音,就好像溺水的孩子抓到一根稻草一樣,撲到何美玲的懷裏麵,她哭著說道:“我該怎麼辦。”十八九歲的孩子,正是幻想浪漫的季節,陳芳幻想著自己和自己喜歡的白馬王子手牽著手,在城堡中,可是卻沒有想到自己的白馬王子沒有出來,另外一個人卻告訴自己,他喜歡自己。
哎,何美玲歎了口氣,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其實自己的心裏麵何嚐不是喜歡林天的呢,可是她知道,自己和林天是不可能的,他那麼的優秀,自己又怎麼配得上他呢,多少女孩子圍在他的身邊,可是他卻沒有心動,曾今她還以為林天對女性不感興趣呢,可是後來才發現,他雖然看起來很開朗,可是卻沒有人能夠真正的走進他的心,或許隻有他的好兄弟陳波能夠明白他的心裏麵在想些什麼吧。
“芳芳,你確定你真的喜歡林天嗎?而不是因為崇拜。”何美玲說道,在學校,所有的學生都很崇拜林天,不單單是學生,甚至一些老師也都是一樣的,他們對於林天,無不是豎起大拇指,不單單是因為他的學習成績,還有各方麵的才華都是非常出眾的。
記得高二的時候,學校舉辦書法大賽,林天本來是沒有參加的,可是聽說校長親自點名要他參加,本來大家都還不覺得什麼的,畢竟林天的字雖然寫得好看,可是卻很少寫字,因為他相信自己的記憶力能夠記住所有的一切。
“林氏字體”一舉奪冠,然後從學校殺出,參加蓉城的比賽,一時間,“林氏字體”可謂是風靡整個蓉城,照這樣的勢頭,殺進省城也不是問題的,可惜啊,林天可不想出風頭,當初要不是唐俊的要求,說什麼他也都不會答應的,可是卻沒有想到一下子把自己弄得眾人皆知。
喜歡平靜的林天,又怎麼希望有人打攪自己的生活呢,本來得到蓉城書法冠軍的林天是要代表蓉城去省城參加書法大賽的,可是,林天說什麼也都不去,本來,在蓉城出門的他,已經鬧得滿城皆知了,要是再去省城,還不知道要鬧出什麼事情來呢,為了逃避,他不得不裝病,而且還是很嚴重的那種,直接躺在醫院裏麵三天,而省城的比賽也過去了,他才逃過一劫的。
名譽什麼的對於林天來說都是浮雲,他最渴望的就是過平淡的生活,出風頭的事情他是絕對不會做的,可惜的是,他不知道,他所做的每一件是都是出風頭的事。他教會了陳波他們武功,在將來,他們成為了黑道的教父,而他的“林氏字體”也成為了大家爭相追逐的字體,可惜啊,想要從林天的手上拿到一個他寫的字,可是非常的困難。
崇拜?喜歡?陳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歡還是崇拜,第一眼見到林天的時候,自己被他帥氣的外表迷惑,記得自己當初就好像花癡一樣的迷上了他,可惜,那個時候他傻乎乎的,對什麼都不懂,可是他學什麼東西都非常的快。
一點一滴的回憶著林天的過去,陳芳迷惑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何美玲說的那樣,隻是崇拜他,崇拜他比自己厲害,崇拜他是一個天才……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使勁的搖頭,陳芳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喜歡還是崇拜。
哎,看著陳芳這個樣子,何美玲搖了搖頭,心中苦笑,她發現自己現在就好像是看透“情”的情聖了,真是的,怎麼這麼多的花季少女一個個都陷入了愛情的漩渦呢,想自己一樣多好啊,沒事的時候和男生勾肩搭背,和妹子們摟摟腰,可謂是男女通吃。
“你好好的想想吧,你現在都還不知道你自己真正想要什麼呢。”何美玲搖了搖頭,林天不是那麼好喜歡的,他的身邊每天都圍著那麼多的女生,就算是再大肚量的女人也都會吃醋的,畢竟沒有誰希望自己的男人整天被人圍著呢。
何美玲和陳芳的一切都被一雙眼睛看在眼裏。
“林天啊林天,你到底傷了多少女人的心呢,多少人為你哭泣。”李豔喃喃自語的說道,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一天會為他傷心呢,這個自己命中的孽緣,或許自己當初不應該來這裏教書的吧,要不然的話也就不會遇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