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這事若是擱在一般人身上,早就鬱鬱寡歡、以淚洗麵了,最不濟也要難過一陣,但許知禮不是一般人,她隻是拉著宋軒去燒烤一條街幹掉了一大桌子的燒烤,然後拿著一個烤得香噴噴的大豬蹄子敲了敲盤子,咬牙切齒地道:“走就走!有種別回來!就讓萬惡的資本主義把他啃得渣都不剩!”
“不是要喝咖啡?下車。”許知禮正在恍神,突然聽到傅程冷淡的嗓音在耳邊響起。
她一轉頭,就看到傅程已經站在副駕駛門外,正打開車門看著她。
車子停在咖啡館外麵,路燈昏黃,他逆著光,高大的身體在她身上投下一片陰影,她仰頭看著他清冷的眉目,微微發愣。
他少年時,氣質溫和,心思單純如白紙,像一個溫柔寬厚的鄰家小哥哥,如今,這溫和的氣質多了分清冷,連眸光也越發沉穩內斂,她幾乎看不懂他在想什麼。
但她卻清楚地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一如當年,如小鹿亂撞。
她忽地想起當年的燒烤攤上,當她咬牙切齒讓傅程“有種別回來”的時候,一旁的宋軒老神在在地吃著她花錢買的烤雞腿,看好戲似的問了一聲:“他要是回來了呢?”
她是怎麼回答的?
她記得當時的自己咬了口豬蹄,恨恨地道:“那他還是別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而現在,七年後,他回來了。
許知禮突然衝傅程綻出一抹燦爛的笑容,道:“我這就下來。”
許知禮挑的咖啡館很大,上下兩層,裝修風格很簡約,它看起來並不是小資文藝的類型,環境也沒有那麼優雅安靜,反倒像是一個好友聚會的地方。
到了這個時間點,咖啡館裏的客人仍然絡繹不絕,三三兩兩的客人圍著一張張桌子聊得熱火朝天,時不時還能聽到此起彼伏的笑聲。
傅程環視了眼這堪稱“熱鬧”的咖啡館,心想,這大約就是許知禮的風格。
這確實是許知禮的風格,許知禮的性格火爆,讓她去太過文藝安靜的咖啡館,她坐一分鍾就得逃出來,而這家咖啡館,她經常和朋友一起來,就算嗓門洪亮些也無傷大雅。
不過,事實上,當許知禮一踏進這家熟悉的咖啡館時,她就有些後悔了,她是要泡男人的人,誰會來這種地方泡男人啊?!
可惜開弓沒有回頭箭,許知禮隻能老老實實跟傅程找了個位置坐下。
坐下之後,許知禮才發覺,接下來才是真正尷尬的時候,因為她發現,自己竟然不知道該跟傅程說些什麼。
而傅程也沒有主動開口的意思,隻是一臉平靜地坐在她麵前喝咖啡,好像他真的隻是來喝咖啡的……
眼看時間一分一秒過去,許知禮在肚子裏醞釀半天,她咳了兩聲,清了清嗓子,正準備開口,一道震驚的聲音突然傳了過來,“許大王?!”
許知禮的心裏咯噔一聲,腦海裏頓時劃過一種不好的預感,果然,她一抬頭,就看到一群熟悉的身影站在不遠處,一個個都是一副被雷劈過的表情。
剛剛開口的是一個留著短發的年輕女人,染著惹眼的紫色,明明長了副美豔的模樣,偏偏渾身上下都散發著中二的氣息。
那是許知禮中學時代的死敵、大學時代的室友以及現在的好友張垚垚,說來也奇怪,許知禮的中學時代稱霸校園,雖說收了一幫“小弟”,但真正的朋友也就宋軒一個,好學生壞學生都對她避之唯恐不及,可到了大學之後,她的人緣好像突然之間就爆發了,隨處都能結交到朋友,四年大學讀下來,說是“朋友滿天下”都不為過。
以前許知禮覺得挺好的,多個朋友多條路嘛!
可現在,許知禮卻覺得路太多好像也容易出岔子……
跟張垚垚在一起的有三四個人,都是許知禮的大學校友,雖然寧市的兩所大學都屬於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學,但當年許知禮並沒有報考這兩所大學,而是去了位於北方的燕京外國語大學,簡稱燕大,而巧的是,張垚垚也去了燕大,不僅跟她進了同一個專業同一個班級,還跟她進了同一個寢室。
俗話說得好,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雖然她倆當場就差點打起來,但沒妨礙兩人最終一笑泯恩仇、成了好哥兒們。
而在異地上大學,有一個必進的組織就是“老鄉會”,張垚垚的社交能力是一流的,很快就帶著許知禮混進了老鄉會,結識了幾個臭味相投的老鄉,時不時地約出來搓一頓,小日子過得相當瀟灑,感情也在吃喝玩樂的過程中得到了鞏固和升華。
畢業後,除了滿世界參加拳擊比賽的許知禮,其他幾個都回了寧市發展,每逢許知禮回寧市,一群人總要出來聚一波。
這回許知禮回來得匆忙,隻有肖齊知道她回來了,還沒來得及通知其他人,卻沒想到好巧不巧地在這裏碰到了張垚垚這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