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跟自己愛的那個人斤斤計較是不值得的(1 / 3)

手續辦完了,得談一談彩禮和嫁妝的問題了。

JP給我在沈陽薈華樓金店買了一個鑽石訂婚戒指,石頭不大,但是鑲嵌很漂亮,花了不到兩萬元的人民幣。從來也沒有過什麼首飾的我對此十分滿意,整天戴著。總有朋友帶著敬仰把我的手拿過來問:“是卡地亞的吧?”我說不是,薈華樓的。我那個手又被帶著點失望的給送回去了。

嫁了法國人就非得戴卡地亞穿香奈兒是吧?我嫁了北京人就得住故宮嗎?

無論如何必須承認,卡地亞在中國是奢侈品,在法國也是奢侈品。我發現我想法上的一個重要的變化。當我們還是男女朋友的時候,他的錢是他的錢,我就是希望他給我多花點錢買東西買禮物;當我們決定結婚的時候,大哥還沒怎麼表示呢,我就覺得他的錢已經是我的錢了,我得省著點。一句話,我舍不得錢。我想很多女同學都能體會我的想法。

下一個是關於房子的事情。

說到底,我還是一個傳統的中國人,腦袋裏麵有些根深蒂固的東西怎麼也擺脫不了。“家”是什麼東西?家就是相愛的人住在自己的房子裏。我不想跟他住酒店,更不想跟他住在租來的房子裏,我越來越想要自己的房子。但是我一直都沒有跟他說。

因為原來的公司要派JP長駐瑞士,他已經打算辭職。三個多月以來一直通過朋友聯係或者在網上尋找可以長駐中國的機會,可是2008年初的時候,歐洲的經濟倒退已現端倪,JP一直沒有找到條件相當的工作。一麵在辦理著所有結婚登記所必須的手續,一麵在中國尋找著新的工作機會,與此同時還在放著無薪假期。JP表麵上不當回事兒,但是心裏著急。那天我提議去吃水煮魚,他說不好,我舌頭上麵有兩塊小的潰瘍。

我不打算再給他澆上一把火了,打算再過些日子,等他的工作見了眉目之後再說房子的事情。

這時候出手幫忙的又是我媽我爸兩位大俠了。

過了一整個冬天,我爸媽也不想要我跟JP再租房子住,恰好離家不遠的地方有一處不錯的樓盤封頂了,5000多塊一平米,位置交通還有開發公司的聲譽都還不錯,晚上散步就可以去逛太原街。他們打算把手裏的兩處出租的小房子置換一下,給我在這裏買一套120多米的房子。

六十四萬塊,老兩口子替我出。我一聽心裏麵有點不好受,讀書的時候是他們供我,念完書工作了,當翻譯啊教書啊,賺的錢倒是不少,但是都花在自己身上了,他們倆人就圖一個樂嗬。如今我成家了,房子錢還要他們拿。我磨嘰了半天,故作姿態地想要謝絕掉。

我媽說:“這個不用你擔心,買了新的房子給你們住,寫你的名字,你們的手續不還是沒有辦好嘛,那這個還是你的婚前財產,你的財產也就是我的財產。如果你和讓保羅之間以後有什麼變化,他也拿不走。”

我爸媽的如意算盤倒是打得挺好,可是你知道的,事情的發展總不會每一步都像我們想象的那樣,當他們賣了兩套小房子剛剛弄夠了錢打算給我買房子的時候,JP跟我已經三下五除二地登完記了。

我老爹不是不心疼的,當了一輩子的公務員,除了公家的薪水之外也沒什麼別的收入,可一大筆的積蓄就這麼拱手把一半給了老外。交款簽房子合同那天,他中途幾次抬頭囑咐我說:“你們,你們以後可得好好過啊。”

“知道了,爸爸。”

“什麼事兒你讓著他一些。”我媽說,“這房子已經有一半是他的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