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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作者們寫作時務必警醒:不要出現違規違法內容,不要懷有僥幸心理。後果嚴重,請勿自誤。(已有外站作者,判刑三年半)現實世界很無聊,世人期憬虛幻,於是有了妖靈。世人希望脫離紅塵紛擾,逍遙世外,渴望武與俠、神話與傳說,於是有了仙。人們,他們,我們便稱所謂的“凡俗“為人界,於是有了魔域,九天,冥獄,妖境……,於是有了九道之說的流傳。傳說中的仙神通遮天,舉手翻雲覆雨,袖裏乾坤,灑豆為兵,不朽之軀;不食人間煙火,脫離世間,超脫輪回,居住自創小世界的仙境天外海島,逆天而行,幾乎無所不能。
那麼,仙是否真的存在,何為仙,仙為何,仙在何處?
本書講述的是一個天孤乞兒仇望黎的逆天小仙神途故事。
深黑虛空的夜色蒼穹,浮雲定往了流河,在此處是處於停泄的宇宙,永恒即刹那,刹那便是永恒。這是怎麼回事?他睜開了眼,仿佛看見曦輝辰光。
他確定了不是夢幻,猛地翻起身子,感到全身輕雲般飄柔,說不出的異常。
“我……呃!“
“小哥子,你醒了!“枯滯的木瞳閃過一道精芒,很快歸於仿似錯覺的虛無。小妖怪歡快地叫著,小翅膀拚快地來回轉旋。風兒絲絲拂過他的短眉睫毛,說不出的冰涼骨清,詭異徹底。
仇望黎莫名其妙看向這個長著木頭翠衣的小妖怪,愣過神,嚇了個半死,“你,你是……什麼東……西“
木頭小妖呆看著他不說話。……“小哥子莫驚慌!什…什麼…哇!“你鬼還是妖?我……我怎……麼在這?這哪裏?……”
“你不知道?“
知道?知道什麼!
“你忘了!“忘了,忘了什麼?
“你應知道你睡著之前的……“
睡著的時候,對,睡著之前……睡著之前……之前……
那天,很喧鬧,是天門府招收弟子的日子,也不知是鬼見上了身啥的,莫名其妙的他向考處走去看熱鬧,忽悠三隻凶獸向他撲來。那獸比他見過的任何動物都恐怖,包括他唯一吃過的那隻食屍犬。凶獸如煞,堪如怪妖。他很痛,它們爭著戲虐著他,他憤怒地撲打著,奔走跌衝,卻無能無力……所幸,他未死,這是最大的幸福。血腥沾著唯一獨有的布衫,地上沾著血跡的碎石屑紅晶炫人。無無人理他,他是個無親無家的l乞兒,含恨拖著血淋琅的軀體回到了家一一一個殘爛陰黑的破廟,破廟是他唯一的住宿和家,他在這住了三年,從他七歲到現在。這裏方圓十裏無人所處,除了他一乞兒,人人稱此為“鬼廟陰裏“。
像往常,他用細土泥捂附住傷處,以期待明日的到來,黎晨的到來……
他傷得很重,很痛,比以住都痛,他怕痛,很怕痛。他習慣了傷,但,他依然怕痛,比死還痛,怕得要死,這是天性,自小就帶來的毛病。他隻是個乞兒,一個隻能靠所謂的尊嚴來乞討他人的憐憫來換幾口飯而已。但人的憐憫又有幾分呢?他隻是個無人注意的乞兒,一個不甘卻又單純的低濺乞兒,還能怎樣呢?他哪有錢來治傷!盡管有,又怎舍得,還吃不飽!他不信醫郎,去看醫還不如捂著銀倆這樣死去!
賊偷?他不會,也不敢!他不僅一次看到他們被活生生地打死在街道,無人理會,被馬蹄踏著軀體而過,直到屍體發臭,才有管屍的差倌拖著扔進水屍溝裏,這是很常見的。他們的屍體都喂了食屍的狼牙犬,有很多流浪的狼犬埋在水屍堆溝裏安家,那些半死申吟著的同樣是一口一口地被它們爭奪、咬撕、啃吃掉,連一腥血味也晾個幹淨。若不是他跑得快,那夜他也會這樣死去。那夜,它們追了他很久很久,從暮色到黎微的清晨,從一群到四隻到兩隻,最後它追到了破廟十裏前,就在他一米外撲飛衝來,幸虧它累了,然後摔死了!
一個人和一隻犬在當時在雙方眼裏是什麼分別的,他們的肉都是美食而言。那是他吃得最飽的一餐,盡管那肉半生不熟,很惡心,他咽下去很難受。那以後,經常在夜裏他都夢見它,血紅的綠瞳,它的殘影,他拚命地狂奔……自始他再也不敢走近那個水屍堆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