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劉三的活兒幹得很順手,不過半個小時,就弄到幾件首飾,外帶七千多塊錢現金。本想就此罷手,可他覺得意猶未盡,轉頭又進了另一棟樓。七樓的一戶人家他早就偵察好了,這時候沒人,他麻利地開鎖入戶。
這家同樣是有錢人,他用專業的眼光四處巡視,判斷財物可能存放的地方。一分鍾後他準備動手,突然,外麵傳來一陣腳步聲。他急忙湊到貓眼前一看,壞了,這家主人霍偉林居然回來了。
這才是人算不如天算,霍偉林這時候應該在公司忙碌才對啊。但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不想死的話,也不能跳樓,剩下的兩條路:一條是殺出條血路,但劉三瘦得像根麻稈,沒那兩下子;另一條就隻能束手就擒了。劉三輕歎一聲,迅速打開大衣櫃,掏出在口袋裏還沒焐熱的收獲,連帶自己的兩三百塊錢,一股腦兒地塞進一件皮大衣的口袋裏。
現在天氣還很熱,沒到穿皮衣服的季節,放在那裏暫時是安全的。剛做完這一切,門就開了,膀大腰圓的霍偉林愣了片刻,然後左手一下一下拍著右拳,問:“小偷?”
劉三一邊摘下為防止留下指紋戴的白手套,一邊誠懇地說:“我剛進來,還沒來得及動手。大哥,放我一次,成不?”
“這事你問警察吧。要不是我湊巧撞上,等我回家時哭都找不到北了吧?”霍偉林憤怒地說,“是你報警還是我報警?”
劉三乖巧地撥打了110,不一會兒警察來了,確定霍偉林家沒丟什麼東西後,帶走了劉三。
霍偉林是個大嘴巴。沒過三天,這件幸運的事情便傳得盡人皆知。這天晚上他剛到家,就接到好友謝楓的電話:“哈哈,你小子牛啊,居然讓你逮著個小賊,是不是得請客祝賀呀?”
霍偉林笑著說:“有什麼可請的?飯店那點兒東西還沒吃夠啊?家裏有的是酒,你弄幾個小菜就行了。對了,別開車來,今天我老婆不在家,咱哥兒倆好好喝一頓。”
二十分鍾後,謝楓來了,兩人先一人喝了半斤白酒,然後打開一箱藍帶啤酒,你一罐我一罐地喝了起來。到了夜裏十點多鍾的時候,兩人都有點兒喝高了。
謝楓搖搖晃晃起身要走,這時才發現,外麵不知什麼時候居然下起了小雨,氣溫一下子降了下來。霍偉林打開衣櫃,想幫他找把傘,卻不知道被老婆放哪兒了,翻來翻去不耐煩了,一眼看見那件皮大衣,順手拿下來,說:“當雨衣穿吧,還保暖。”
謝楓覺得不錯,穿上皮大衣告辭走了。這天晚上,出租車不知道都跑哪兒去了,走了半天也沒遇到一輛。不過雨倒是停了,他趁著酒意索性散起步來,邊走還邊哼著小曲。突然,一個臉上套著絲襪的人從旁邊躥了出來,一把揪住他的衣領,將一把匕首頂在他的脖子上:“別叫,敢叫就捅了你。”
謝楓不敢動,心裏火大得很,他和霍偉林都在散打班培訓過,身手不是一般的好,還沒遇到過這種窩囊事兒呢。他沉聲說:“不就是要錢嗎?把刀拿開,我給你。”
劫匪揪著皮大衣的手撚了撚,嘖嘖讚歎:“嘿,這皮子不錯啊,先把這大衣脫下來。”
謝楓一邊瞄著劫匪的刀,一邊脫下大衣遞過去。那人先套上左半身,然後把刀轉到左手,繼續逼住謝楓,再套上右半身,說:“現在,把錢包交出來——”
可能是衣服穿得挺順利,感覺也不錯,劫匪忍不住稍稍走了走神,謝楓立刻抓住機會,猛地伸手抓住他持刀的手腕,用力一扭,劫匪慘叫一聲,刀子就到了謝楓手裏,謝楓更不遲疑,隨手就向劫匪的肚子刺去。
劫匪的反應也快,竭力向後一閃,躲過了匕首,然後撒腿就跑。謝楓哪肯罷休,借著酒勁兒狂追不舍。可他畢竟喝多了,腿腳有點兒不聽使喚,於是邊追邊喊:“王八蛋,你給我站住,也不打聽打聽我謝楓是什麼人,居然敢來搶我……”
他這一喊,跑得更慢,眼睜睜看著劫匪鑽進一條胡同。等他追過去時,隻聽得一陣馬達聲響,一輛摩托車玩命似的衝出胡同,向大街逃去。
謝楓本來還有些憤憤不平,可低頭一看,手上的匕首上麵居然有一絲血跡,看來劫匪受傷了。這下謝楓高興了,一拋一拋地玩著戰利品,哼著小曲回家了。
再說那個倒黴的劫匪,騎著摩托車一路狂奔,逃到家裏後才覺得肚子隱隱作痛,原來他肚皮被匕首劃破了,雖然隻入肉三分,但卻流了不少血。
劫匪叫老黑,之所以今天晚上出去搶劫,是因為他現在需要錢,需要錢去撈他的哥們兒劉三。警察雖然沒從劉三身上搜出贓物,但劉三有前科,所以這次可能被重判。作為劉三的死黨,老黑想弄一些錢,找些路子把劉三搭救出來。沒想到卻遇到個不怕死的,想起那凶狠的一刀,他的頭皮就有些發麻。
不過他已經知道那人叫謝楓,以後不怕沒報仇的機會。雖然今天沒搶到錢,但總算收獲一件皮大衣,也能值個三千兩千的吧?就在這時,老黑覺得皮大衣的口袋裏好像有東西,掏出來一看,又是現金又是首飾,不禁高興得大笑起來。可笑著笑著,他就覺得不對勁兒了,要是裏麵隻有那幾千塊錢,或者隻有那些首飾中的一樣,或許還可以解釋,但誰會沒事兒把這些東西全揣兜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