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智交蕭何(1 / 3)

劉邦小時候,正是社會動蕩的年代,俠客義士盛行,社會上流傳的都是他們的故事。這在劉邦幼小的心靈裏,早早就埋下了闖蕩江湖、行俠仗義的種子。他最崇拜的是信陵君魏無忌及其養的士,經常照著這些人的一些傳說行事。

劉邦上學不大用功,在他身邊卻聚集了一幫小兄弟。這幫人沒有多少事幹,整天無非是使槍弄棒、東遊西逛,把個沛縣城幾乎逛爛了。一般的老實百姓見了他們都躲著走。為此,老爺子劉田沒少罵他,說他:“遊手好閑,不治家人產業,遠不及兩個哥哥”。

劉邦漸大,看到好多人見了他們就躲,有一天忽然醒悟過來,囑咐弟兄們說:“我們聚在一起,本來是要學習那些俠客義士除暴安良,伸張正義,現在好人家見了我們就躲,將來還怎麼成大事?”

弟兄們說:“三哥說的對,我們天天在外麵混,外人見了煩,到家也遭白眼,今後還是幹點正事吧。”

“有啥正事可幹呢?”其中一個人嘀咕道。

劉邦說:“想幹多的是,比如街上的那些地痞**,市場上強買強賣的地頭蛇,附近村子裏橫行鄉裏的惡霸,還有官府裏專門欺負老百姓的衙役爪牙,就看我們敢不敢跟他們鬥。若說行俠仗義,見了這些壞人欺負別人,就要過去教訓他們,讓他們不能無惡不作。”

“這能行嗎?”其中一個叫邱武的小矮個問。

“你小子就是膽小,大丈夫做事不能前怕狼後怕虎,你膽大了別人就會膽小,我們有十幾個人,怕啥?”劉邦拍拍胸脯豪氣衝天地說。

一群小青年正在興奮地籌畫今後怎麼幹時,突然就有一個人匆匆忙忙地跑到跟前,喘著粗氣對劉邦說:“三哥,不好了,我們飯店被鎮東關楊凹給砸了,武老板說快叫你帶人去給出氣呢!”

眾人一看這人是武負飯店的小二狗全,就問他:“楊凹為什麼砸飯店,砸得怎樣?人沒事吧?”

“人倒沒傷。那楊凹喝多了,對武老板動手動腳,老板罵了幾句,他們就找茬,說給他們吃的牛肉是壞的,還多收錢,就鬧起來了。”狗全看幾個人都在,有些不急了,趕著說:“老板叫你們快去收拾那夥人呢。”

聽說武老板被人欺負,劉邦馬上火起來,大聲喊道:“怎麼樣弟兄們,我說有事就有事,這就是無賴欺負老實人。武老板平常對我們不錯,我們趕快去幫忙,揍那小子!”

劉邦一夥人常到武負飯店吃喝胡鬧,多數時候吃完喝完一抺嘴就走,喊一聲“賒著!”就算完事。老板武負是一個中年**,她喜歡這些小青年,有時也需要他們給擺平一些事,所以並不給他們計較錢的事,隔一年半載看賒得多了,就把帳一筆勾銷。劉邦看武老板對他們這麼好,她有大事小事也就樂意幫著辦。

不一會他們就到了。楊凹看武負喊了這麼一幫小青年,仗著有些力氣,並不放在眼裏,喝動與他一起吃飯的幾個無賴:“他們不是來人了嗎,給我打!剛才幾個娘們不好動手,現在這幾個毛孩秧子不知好歹,敢跟我鎮關東耍硬,叫他們嚐嚐咱的厲害!”

這鎮關東生得人高馬大,和幾個無賴朋友在城東關一帶恃強淩弱,見誰不順眼就罵誰一通,老百姓恨他們都恨得牙癢癢。對他們的情況,劉邦早聽說過一些,隻是沒打過交道。這次劉邦剛要求幾個兄弟要幹點正事,沒想就碰到這樣一個硬茬子。讓楊凹沒想到的是,劉邦這一夥小青年武功都了得,他看三下兩下不能治服他們,便又上了酒勁,叫:“摸家夥,照死的打!”

劉邦一夥看對方發狠了,他們原本是一群血氣方剛的青年,哪會怕他們,也都操起家夥,不問頭青臉腫地打了起來。本身他們就人多,加之對方又喝多了酒,沒幾個回合,楊凹四五個人就全被揍倒,血流滿地。

事情過了沒兩天,縣衙役找上劉邦一夥。原來那天打過之後,楊凹有一個朋友到家就死了,他們把劉邦告上了縣衙。

縣令曹德叫衙役把相關的人都拘來,問明情況屬實,當場宣判劉邦一夥有兩宗罪:一是拉幫結夥,圖謀不軌;二是聚眾鬥毆,打人致死。二罪並罰,首犯依律處斬,其餘各處監禁不等。

縣令剛宣布完,站在一旁的幕僚蕭何忙說:“老爺,我以為這案子事出有因,不宜急著判決。一是當事人楊凹聚眾鬧事在先,劉邦一夥是去打抱不平,這多少有點見義勇為。二是死者不是被當場打死的,他是不是有別的病也待查清。三是這幾個小青年隻是在一起吃喝胡鬧,說是圖謀不軌,好像帽子有點大。請老爺三思。”

劉邦聽衙門裏有人替自己說話,真意想不到,很感激地看了蕭何一眼。

蕭何的話還沒說完,和劉邦跪在一起的盧綰搶過話頭說:“打死那人的是我,請老爺不要判劉三哥的罪。”

堂上並未理會盧綰的喊叫,縣令沉吟半晌,說:“聽蕭先生所言,也有一定道理,這樣吧,為了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此案暫不結案,容本縣著人調查清楚後再作處理。案犯一幹人等悉押入大牢看管。”

蕭何一向在審理堂上很少言語,今天之所以放開膽子給縣令提醒,一是此案確有一些需要斟酌的地方,雖然當事人雙方都不是什麼好人,但劉邦一夥明顯的是懲惡揚善。二是蕭何的夫人和武負是姨表姊妹,牽涉到這點上,他想能幫忙的還是盡量幫忙。那邊反正是人死了,向活人不向死人,這是自來辦案的常理。

果然事後經過蕭何斡旋,縣令曹德重新作了判決:楊凹酒後指使夥人尋釁滋事,後幾人被打傷,咎由自取,其中一人過後死亡,雖與毆打極關,但主要還是蓄疾所致,不宜全責對方;劉邦一夥聚眾打架,致使他人殞命,雖係誤傷,但幹係重大,著打人者盧綰永期監禁;雙方鬥毆,互不賠償;武負飯店雖被打砸,但犯有唆使他人群毆之過,著承擔死者家屬喪葬費用;餘者不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