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印記(1 / 3)

這是一雙看了就讓人心寒的手,左手焦枯發黑,皮膚幹癟的包著鬼爪般的指骨,凸起的筋脈賁張,仿佛幹屍的爪子一般,黑色的指甲卻突兀的閃著光,鋒利的如同匕首。

右手卻像是白玉,但沒有一絲血色,甚至像是連骨節都沒有,隻有淺淺的褶皺能看出指節的痕跡。

在阿慕獲得的殘缺的記憶中,這具身體的原主人弦歌曾經過度使用一種叫做血煉術的禁忌方法製造魔法卷軸,因此給雙手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勢,幸好,雖然樣子恐怖了一點,但還算靈活,並不影響阿慕作畫,他不知道的是,原本這種傷勢是會徹底毀掉雙手的,但不知什麼原因,弦歌的雙手並沒有廢。

阿慕鋪開一張柔軟的據說是用天鵝絨編織的畫布——這不是魔畫師專用的工具,在這個背景類似歐洲中世紀的世界,繪畫、音樂和文學都是娛樂貧乏的芸芸眾生消遣時光的最好方式,因此,托魔法的福,很多地球上不會有的東西在這裏都是司空見慣的普通物品,這張微微散發著乳白色光暈的畫布,就是魔法的便利之一。

阿慕用鴿血、魔晶粉、乳鴿的眼睛和幾種色彩各異的植物汁液調製了顏料,然後開始在畫布上作畫,他昨天拜托薩裏斯的幼子為他找來了一個畫架,基本上就是一個簡單的人字架,後麵一根可打開並攏的腿,不過對目前來說盡夠用了。

這就是魔畫師的蛋疼之處,想要具現一隻鴿子,首先要殺一隻鴿子取鴿血和鴿子的眼睛或者心髒,然後還要魔晶粉和一些可以充當顏料的植物的汁液,再加上蘊含魔力的畫布,最後再具現出一隻鴿子,除了神經病,恐怕沒人會做這種事,但是為了那心中的狂想,為了天使聯盟,阿慕發誓願把牢底坐穿,他皺著鼻子,忍受著血腥和刺鼻的植物汁液的混合味道,開始畫魔。

這是魔畫師的習慣,他們將作畫稱為畫魔,阿慕內心腹誹,不如叫做畫符,不是更好?

阿慕曾經學習過油畫,水平還過得去,不一會,一隻栩栩如生的鴿子就躍然畫布之上,但是不管阿慕怎麼看,這隻鴿子也沒有從畫布上走下來的打算。

他沒有沮喪,在艾卡姐妹母親的筆記和那位不知名魔畫師的筆記中,都有提到擅長血煉術的煉金術士大都有不凡的魔畫師天賦,而這具身體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他都把雙手血煉成鬼爪了,怎麼可能沒天賦?

阿慕翻開筆記,對照剛才畫魔的感悟開始思考,是哪裏出了問題呢?

他不知道自己把魔畫師想得太過簡單了,這個職業之所以沒落,成本高、魔畫魔法的保存時間短暫(比如繪製一個火球,必須在短時間具現,否則魔畫自動消失,這比起易於保存的火球卷軸無疑非常不實用),畫魔的時間太長,等等諸多原因都有一定的影響,但最主要的是,擁有魔畫師天賦的人實在太少了,比起人數最少的魔樂師還要少幾十倍。

數量少了,交流和發展自然就十分緩慢,最終魔畫師隻能無奈的沒落,但實際上,即使到了今天,高階的魔畫師在各大帝國依然都是供奉級的存在——隻是阿慕還不知道罷了。魔畫師雖然蛋疼的奉行等價交換原則,但是畫心師是可以違逆法則的,在很多時候,譬如戰爭中的某個階段,如果能用幾粒麥穗和大量的魔晶石粉具現大量的糧食,相信會有數不清的名將君主哭著喊著奉上價值連城的魔晶石,事物總是在不斷變化的……

如果真的隨便一個人買些帶有魔力的畫布,隨手畫畫就能成為魔畫師,那這個職業或許就不會沒落了——林子大了總是什麼鳥都有的,可惜阿慕忽略了這一點,侏儒蘿莉也不懂這一行,讓阿慕錯誤地認為他可以很輕易地就職成功。

於是三天過去了,阿慕對著滿屋子的畫布欲哭無淚,冰後首領美嘉拉涼嗖嗖的道:“大人,英雄還是要靠戰鬥為生,人類有句諺語:大炮一響,黃金萬兩!您總是這麼不務正業,荒廢時光,小心主必罰你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