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盤一般有四種手段:一是晚領證分批拿。開發商盡可能地拖延拿預售許可證的時間,或是分次分批拿證,以此拉長銷售周期。這種方法不僅可以將一個項目中品質較差的房源先變現,同時還可以為樓盤爭取更多的宣傳和前期房價市場調查時間,這種方法是用於短期捂盤;二是大幅提高開盤售價。開發商大幅提高開盤價,導致市場內無人應價,變相拉長銷售周期,這是最典型的捂盤行為;三是後續房源轉售為租。開發商將一些項目的後續房源轉售為租,待租客撤離後,重新翻新外立麵和內部裝潢,再高價出售,有的甚至就帶租約出售,瞄準長線投資。這種變相捂盤方式不但可以延長銷售周期,而且還可以拿租金來償還銀行利息,主要用於應對政府的幹預;四是謊稱進入尾盤期。有些樓盤,對外宣傳已經全部賣出,但如果上網查詢,則會發現還有房子根本沒有售出。這種手段不算高明,但被開發商廣泛利用。前麵這兩招是開發商推高房價。第四是中介。中介是炒房‘高手’。中介要生存要獲利,全靠在買房賣房之間賺錢價差,低賣高買,所以,他們是推高房價的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對於中介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尋找房源。尋找那些急著出售房子的人,比如:‘小房換大房’的人,為了工作方便,小孩上學近而換房的人,出國或是去外地不在本地生活的人,沒有能力繼續‘按揭’的人等。一年能找上一兩套這樣急於出售房子的人,每套房可獲得利潤3萬—5萬元,就衣食無憂了。低價收購房源是一門學問。首先,有‘三顧茅廬’法:第一次見到房東,要和房東說可以幫助他把房子賣個高價。取得房東信任後,與房東簽定賣房委托書。第二次去見房東,就要挑房子的毛病。再好的房子也是有缺點的,如:朝向不好、采光不好、不通風、地理位置不好、通勤不變、周圍環境差,樓層不好、房子的結構、布局不好等。讓房東對自己的房子失去信心,比如房東打算賣60萬,毛病一挑出來當然就不能賣到想要的價格了。第三次再去的時候,就給房東說‘有買家來看房子了,但是嫌棄房子缺點多……’讓房東再壓低價錢,然後中介公司給房主付錢。讓房東到公證處辦理委托中介賣房的公證。中介高價出售房屋後,持公證書與買方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說穿了他們就是憑一張嘴,兩邊忽悠。房價要銷售得快,價格漲得快,中介越多越好,這樣就以避免房子直接落入消費者手中,容易給社會和消費者造成一種錯覺,‘房子很火爆,早買早發財,後買遭殃’。你看大街小巷現在新開張的賣房子的鋪麵越來越多,主要目的就是有更多收集的優價、廉價的房源買進的機會。中介店麵員工接到房源後,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專業炒房估價員,他們相互之間的配合絕對天衣無縫,誰也看不出他們就是炒房幕後者,他們會想盡一切手段把房買進。大型中介公司大量炒房的資金來源於公司老板、公司員工,甚至再到老板和員工的親戚朋友共同融資。他們的所有資金將由中介公司老板控製和運作,環環相扣。由於很多客戶的房子是按揭的,在賣房的時候要先付清銀行的欠款,要是遇到買賣雙方都沒有足夠多的錢來還清銀行貸款,中介公司往往會自己給客戶去墊款。炒房是一批一批的,每批將多達40到50套,之後再通過中介自己的各個店麵和其他媒體等平台炒作自己,這些炒作成本最終都會算在消費者的頭上。中介公司所*作的手段非業內專業人士是看不出來的。一般來說,中介賺了消費者的中介費,還要暗地裏賺2萬-8萬元的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