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是Z國一個二線城市。雖然這裏工業不是很發達,但環境還是相當優美,城市美化做的很好。因此,雖然是一個二線城市,但仍有許多人生活在這個城市,幾乎堪比大城市的人口數量。
城市的南方有著一座小型的山,隻有五百多米,依偎這一片湖泊,平時有許多旅客爬山遊玩,但因山勢陡峭及山體遍布荊棘等植物,少有旅客爬上頂峰。大多數也隻是沿著一條路爬上山腰遊玩一段時間便下去。山體的背部正麵對著那條湖泊,在山腳的一處有個山洞,山體背部遍布荊棘,即使有人從遠處望過來,也隻能看到一片黑乎乎的山背,絲毫看不出山洞的痕跡。
“呼,這條路比以前好走了許多,難道我沒來的這段日子裏,有人發現了這個山洞?”葉楓背著背包正向著山洞的方向前行,心裏卻在暗暗的想到。
通向山洞的這條小道平時都要小心謹慎才能不被荊棘刺到,這次來卻發現荊棘被人挪開了一些,比以前變得好走了不少,一些荊棘密布的地方甚至有刀斧劈砍的痕跡。
“唉,算了,山洞又不是我的個人私有財產,有人發現就發現了吧。”葉楓心裏酸酸的想到。
這個山洞是他八歲時和死黨李浩找到的,兩人小時候便是鄰居,從小就玩在一起,可能兩人的天性中就有探險的精神,不但沒有害怕黑暗的山洞,反而進行了一番探險,從此就喜歡上了這個山洞,是兩人的秘密基地。
說來也巧,兩人從小學到大學都在一所學校,關係也是超鐵,算的上是死黨一級的朋友。如今兩人依舊是鄰居,但卻各自有了各自的工作,雖然偶有聚會,卻難找到一醉方休到天明的機會。
葉楓如今才十九歲,便已經大學畢業,在同齡人中可算是極少的,原因便在於李浩,葉楓上小學時,李浩便已經上了兩年級,兩人小時候總喜歡黏在一起玩耍,葉楓要求了好長時間才得到大姨的許可,跳了一級和李浩在一個班學習。
兩人自小關係就極好,從來沒為什麼事情紅過臉吵過架,雖然葉楓有時候會被同學欺負,但是每次李浩都會為自己出頭,讓對方認錯道歉。而李浩比較壯碩的身材也給了他能夠為葉楓出頭的資本,直到高中時個子猛的發育到跟他一樣高,再也不需要他的保護。
“嘭!”葉楓隨手將身上的背包扔在了洞口,坐下歇息了起來。望著正在西下的夕陽。正值八月末,夕陽西下,燥熱的空氣也一掃而空,吹來一陣陣涼爽的風,讓葉楓不自禁微微閉上了雙眼享受這難得的涼風。常言道“最美不過夕陽紅”,葉楓是深深的認可這句話的,此時的他就正在看著這夕陽一點點的向下消失著,湖麵中的夕陽倒影更是憑空增添了不少韻味。
“嘩啦”一聲,葉楓把背包中的東西全倒了出來,一堆的零食小吃,兩瓶啤酒,一把手電和一張折疊的整整齊齊的毯子。與其說是個毯子,還不如說是個稍微厚點的被單。所謂被單,就是夏天天熱蓋在身上防止夜裏著涼的東西。這條被單的材質更是光滑,躺在上麵有種涼涼的感覺,很是爽快。
葉楓將洞口稍微用些雜草清掃一遍才將毯子鋪了上去,這張毯子展開足有兩米多長,即使鋪在床上也不會顯得小,脫掉鞋子坐在毯子上,用牙齒咬掉啤酒瓶蓋,一邊吃著零食小吃,一邊喝口啤酒,趁著習習涼風看著夕陽一點點的落下。
“可惜浩子不能來,不然兄弟一起吃著聊著,那多痛快。。。。。。”
夕陽還未落下,葉楓已經有了幾分醉意,把吃光的零食袋子,小吃竹簽全塞進酒瓶中裝進了背包裏,想要站起來收拾毯子下山,沒有了探險的心情,也懶得進山洞了,準備好的手電自然也塞進了背包裏。站起來沒走兩步,葉楓就有點暈乎乎的感覺,在平地上自然無礙,可在這稍微陡峭的山坡上萬一一腳踩滑,那絕對會被荊棘紮的滿身是傷。
“嗯,天還這麼早,要不睡一會兒醒醒酒再回去?”葉楓心裏暗暗想到。
望著天空中仍在緩慢移動的夕陽,葉楓索性折起毯子裹在腋下,提起背包進了山洞。山洞中有些黑暗,在好一陣摸索下,葉楓從背包中又掏出了那隻手電,打開了手電的開關,手電照亮了一小片黑暗的山洞。這個山洞看起來不大,其實裏麵很開闊,四通八達的,通道密密麻麻很是複雜,一不小心就會迷路。就連葉楓也不確定自己究竟有沒有探完過整個山洞,隨便找了個方向,走了幾步,葉楓便把毯子往地上一鋪,熄滅了手電,隨手將手電放在一側,躺在毯子上呼呼大睡起來。
“嗯?什麼時候了?我睡到幾點了?”葉楓掏出了自己的手機看了起來,手機並不是什麼有名的的牌子,但也不是傳說中的諾基亞老年機,而是一個雜牌的山寨機。雖然是山寨機,但是手機性能還是相當不錯的。
“嗯?十點多了?我睡的這麼久?這怎麼回去,這麼黑,路上不好走啊!”葉楓小聲嘀咕著。
“咦,我的手電呢?”葉楓伸手在周圍摸了一遍都沒有摸到,打開手機上自帶的手電筒仔細的照了一圈也沒有看到手電的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