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鄧歡夏的難言之隱(二)(1 / 2)

“沈總監,履曆表上我填的是離異,你該知道的吧?”鄧歡夏說。

沈欣點點頭,等待她繼續說。公司裏每個人的履曆表她都了如指掌,並且是做過分析的。

“可在聯係人那一欄裏我隻填了父母,其實我還帶著一個三歲的兒子跟我一起生活。”提及兒子,鄧歡夏哀戚的表情有了輕微的變化,似乎堅定了些。

“兒子一直由我父母照顧,所以我才安心出來找工作。離婚後的兩年我突然醒悟了,覺得應該為自己活,活得精彩!才下決心結束那種按部就班的生活,到RA這麼專業的公司來,就是想挑戰一下自己,活一個不一樣的人生。可最近我前夫跟我打官司,想要回兒子,我的生活又亂套了!”鄧歡夏歎道。

“他為什麼現在想要回孩子?”沈欣不解。

“他現在的妻子不能生。”鄧歡夏說出一個很現實的理由。

“你還愛他嗎?那你為什麼不找他複婚,這不是一個絕佳的機會嗎?”沈欣追問道。

“你知道嗎?找一個比自己小七歲的男人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與其說我是他妻子,倒還不如說像他的老媽子,特別是生過孩子之後,他天天跑出去玩,孩子也不管不問,根本不知道盡父親責任為何物,我過夠了當老媽子的生活!”鄧歡夏頓了一下,又補充了一句,“完全像是在養兩個孩子!”

沈欣理解了,男人可以比女人大,哪怕是十歲二十歲,最多出現生理上的障礙。可以女人比男人大,哪怕是三歲五歲,心理上的障礙永遠是難以逾越的。

女人再苦再累都可以忍受,卻不能忍受關鍵的時候男人不能給自己一個依靠的肩膀。

沈欣不僅有些同情鄧歡夏了,在婚姻生活中,鄧歡夏完全承擔了男人和女人的雙重角色,這其中包含了多少委屈和無奈。

“前夫和你打官司要小孩,可是這個跟你正常上班又有什麼關係?”沈欣沒有忘記自己來找鄧歡夏的最終目的。

“他找了律師,說我加班無常,根本沒時間關心小孩。於是我才……”鄧歡夏欲言又止。

沈欣明白了,RA的工作節奏太快,加班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鄧歡夏的老公就是抓住了這個空子,想做文章。

“我也沒多少要求,希望公司可以照顧照顧我,等過了這一陣,我一定加倍努力!”鄧歡夏對沈欣誠懇地說,像是將沈欣當做了救命的稻草。

“可是你們部門目前情況並不樂觀,小高也離職了,就算再招一個人進來也是新手,你的擔子誰來提你扛呢!更重要的是,你是行政職位,很多時候是代表老板在執行決定,以身試法犯了大忌啊,特別是給公司管理帶來很不好的影響!”沈欣說的很很現實,同情歸同情,她代表公司的立場不能變。

鄧歡夏低下了頭,作為一位母親,在兒子與工作麵前,她肯定會選擇前者。

“這麼說,我隻有辭職了?”鄧歡夏無奈道。鄧歡夏從心底裏是不想離開RA的,這也是她千方百計隱瞞事實真相的原因,在這裏會繁忙一些,可也讓鄧歡夏找回了自我的價值和久違的自己。

和一群年輕人在一起工作,在一個負責人的老板的帶領下,鄧歡夏又找回了久違的活力和回顧社會的成就感。

辭職,意味著會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同時也意味著,她也許隻能做一位母親,而做不了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