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廢話之前,活豬猶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寫,因為寫了之後,估計以後看活豬書的人就更少了。但是不寫,卻總有一種不吐不快的感覺。後來想想,還是寫吧,就當是一篇公開的rì記,講述活豬內心的一點想法。
小說寫到了40W字,真正的故事還沒有展開,活豬感覺很對不起各位,而且活豬的更新速度更是登不上台麵。所以到現在為止,還有人看活豬的書,活豬已經覺得非常欣慰了。為了這些書友,活豬無論如何也要堅持完本。不過,想要活豬提升更新速度,那的確有點無能為力。
活豬現在有家有業,有妻有子。屬於自己的時間相對較少。為了這本書的創作,幾乎占用了全部業餘時間。我天賦不行,別人一天能碼數萬字,我能寫上幾千就燒高香。
也不知道什麼原因,腦中的文字本來想得非常完美,但是一落筆,感覺就全變了。要表達的東西表達不出來,表達出來的,“火候”又不到位。有的時候感覺很“過”,會讓人看了起雞皮疙瘩,有的時候感覺很“淺”,就像白開水,沒滋沒味。甚至還有些時候,連語句都不通順。
哎,現在活豬不得不承認,我確實沒有寫小說的天賦。人家寫小說最大的痛苦是“卡文”,不知道情節怎麼構思。我則更加不堪,直接是卡筆,寫都不寫不出來,實在苦惱的要命。
所以基於這種天賦,我每寫一句話,幾乎都要改上三四遍,讀上七八遍,最後還是差了那麼一點感覺,於是隻能放鬆要求,把語句寫通順了就算完事。大家看了不要見笑,活豬就這麼大能力。
文筆本來就不行,還特意給自己製造了無數難度,把小說架構得無限宏偉,挖空心思的提升小說的深度與內涵,結果出來這麼一個不倫不類的作品。活豬知道,現在之所以還有人看這本書,是因為《魔獸》這個主題確實很吸引人。但活豬為了追求另類,卻偏要挑戰大眾的心理需求。寫別人不去關注的東西,寫別人不在乎的任務劇情,甚至寫那些根本就沒人記住的魔獸人物!所以導致有人會在我的書評區裏留言,說我寫的是頂著魔獸頭銜的“偽魔獸”小說。
活豬總是以為,大家看了那麼多魔獸題材的小說,而裏麵的人物永遠是在那些故事中徘徊。或者參加上古之戰,或者經曆洛丹倫天災,或者遠征外域,或者北伐諾森德。這些都是大家在遊戲中做過的事情,再重新加工創造,還有意思嘛?
但現實證明,確實很有意思。因為這個遊戲實在太經典了,經典到大家可以百看不厭的地步。一個死亡礦井,可以被各種主人公打了又打,一個阿魯高,可以被大家殺了又殺,而且總是那麼意猶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