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在哈市連續進行物價檢查的省市物價局人員來到道裏區透籠街農貿市場,發現生肉和蔬菜攤床上沒掛一個價格標簽,業者隨便要價;賣油炸糕、燒餅、花卷的售貨車也有一些未掛價格標簽,群眾根本無法監督這裏的物價執行情況。檢查人員問6號車主:“燒餅多少錢一個?”答:“二兩糧票一毛錢,沒有糧票一毛四!”“誰讓你賣一毛四的?”“誰也沒讓,我就這麼賣了!”“賣一毛四不對,違反價格規定。”“不對我也賣!”業者不僅態度強硬,而且明明是鬆濱飯店的貨車卻硬說自己是建民飯店的,被罰款30元。隨即檢查人員又問1號車主的花卷一個賣多少錢?通常情況下,前者違價被罰,後者就不敢再要高價了。但是1號車主根本不在乎:“1個一毛二!”根據她的進貨渠道每個花卷違價三分五,被罰款30元,業者很坦然地說:“對,罰吧,我接受!”這時圍觀的一位顧客說道:“該罰!”不料,當檢查人員剛剛走開,業者的妹夫(負責給業者送貨)便拍拍另一個小夥子說:“走!收拾他!”於是,這兩個人扯著這位讚成罰款的顧客,逼他到附近牆角,問:“你跟他們(指檢查人員)是不是一夥的?”“不是!我是來買魚食的。”“那你是不是喝多了?”這位顧客感到勢頭不妙,趕緊應道:“是,是,我喝多了。”“喝多了?拿錢來!我們被罰的錢你給出!”“我現在沒錢。”“沒錢回去取!你家住哪?”顧客告饒:“我得先去接孩子,實在不行,你們就一人打我一拳吧。”在這位顧客連連拱手作揖、苦苦哀求下,隻見上來了三個人對他一頓拳打腳踢才了事。
因檢查物價引起了這起惡性事件,物價檢查人員要求工商管理所馬上當眾處理,在場的群眾對此很感興趣,紛紛上前圍觀。可是,這個市場工商民警隊的李玉祥不僅態度十分凶狠地驅趕圍觀群眾:“有什麼好看的,別看了!都走開!……”而且,當工商所長指派他把要溜走的一個打人凶手帶進民警隊辦公室時,他和民警隊其他人員竟擅自把凶手放走了,使事件無法繼續處理。工商所長及在場的二十多名檢查人員對此十分不滿,一位記者也隨著發表了一點意見,被一個賣肉的個體業者聽到後轉告了民警隊的李玉祥,李玉祥當即凶惡地甩掉身上的皮夾克,喊叫著去撕扯這位記者,被其他人擋住。這時,隻見私下遞話的那個肉販子悻悻地坐在門口看熱鬧,被工商所長強行推走。
現場氣氛一時比較緊張,為了保護這位讚成罰款的顧客(他叫田德臣,是哈市電表儀器廠工人)的人身安全,物價局派車將他送走。
此情此景令在場群眾感慨萬千,人們議論紛紛:“應當表揚這位顧客!”“小販子太不像話了……”“對政府人員都這麼凶,群眾誰還敢監督物價?”“沒人保護顧客,卻有人保護不法商販!”“物價這麼亂,與這有直接關係!”……
(1989年4月2日《黑龍江日報》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