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盞紅燈:偷稅漏稅(1 / 2)

為什麼老板們總想偷稅漏稅?因為它“違約成本”低呀。

首先應當承認,目前我國的治稅環境並不十分理想。不隻是民營企業老板,幾乎所有的企業老板都在想方設法偷稅漏稅(避稅?),有人甚至明目張膽把偷稅漏稅當作企業發財致富的一大法寶,當作“經驗之談”。

所以,在討論大小老板們為什麼喜歡偷稅漏稅時,不能不首先考察納稅環境問題。

“納稅光榮”無從得到具體體現

一位小老板曾經這樣說:“每次我走進稅務大廳,感受到的不是納稅人的待遇,而是罪人的感覺,感覺自己是‘資本主義尾巴’。那些稅務機關的大爺才真正是國家主人。”他說,既然納稅人的自身利益無法通過納稅體現、無法通過納稅得到保障,為什麼要主動納稅呢?

有些企業老板本來是嚴格遵章納稅的,可是後來他們發現,那些有後台的、和稅務部門關係搞得好的人都在偷稅漏稅。這些人以偷稅漏稅為“本事”,自己遵章納稅反而成了“傻冒”,於是也不得不“學壞了”——通過向稅務人員行賄,為自己省下一大筆稅錢。有人甚至這樣說,什麼時候稅務人員不那麼“牛”了、沒有人巴結稅務人員了,那麼就表明這時候大家就都依法納稅了。

話雖這麼說,可是由於偷稅漏稅而導致企業破產、葬送個人前程的大有人在。在這方麵老板們可不能以身試法。

個人犯罪和法人犯罪

自詡為“中國億萬富姐第一人”的著名影星劉曉慶,因為其所辦公司涉嫌偷稅,於2002年7月24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被依法逮捕。消息傳出後,馬上有稅法專家預言,劉曉慶涉嫌偷稅漏稅案,無論是個人偷稅還是法人偷稅,都難逃一劫。

那麼,什麼是個人犯罪和法人犯罪呢?想必這是老板們所關心的法律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規定,納稅人(這裏指的是自然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本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經過稅務機關通告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造假的納稅申報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企事業單位犯上述罪行的,按照上述規定判處罰金,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為富不“稅”,三天兩頭當被告

2001年11月,在廣西柳州市美容美發業享有盛譽、並且占居領軍地位的夢露美容廳女老板李××,因為涉嫌犯偷稅罪和另外兩宗民事借貸糾紛,在2天時間裏連續3次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席。

夢露美容廳是柳州市較早從事美容美發專業的美容廳,由於經營有方、服務質量較好、生意十分紅火。1998年1月至12月,李××在柳州飯店經營美容廳,稅務機關對該美容廳實行“雙定”征稅,李××作為該美容廳的法定代表人,在明知經營額超過“雙定”額的情況下仍然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申報調整定額。

經稅務機關核定,李××偷稅數額為50687.09元,占應納稅款比例達81.8%,於1999年10月27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