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從來就沒有什麼好名聲,農產品炒作也不例外。究其原因在於,“炒作”往往和“投機”聯係在一起的,稱之為“投機炒作”。事實上,政府之所以要嚴厲打擊農產品炒作,原因之一也在於農產品炒作的最終利益並沒有真正落到農民頭上,而是進了炒家的腰包,並且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以至於動搖社會穩定。
具體地說,雖然大蒜、綠豆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費量相對較小,並且需求量有較大彈性,它們的價格上漲對消費價格指數(CPI) 1的直接影響相對有限,但由於管理通貨膨脹預期是201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重點,而農產品如糧食、蔬菜等價格與通貨膨脹的關聯度很大,所以加大對農產品價格監管一直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作重點。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透露,我國目前政府管理的價格占商品零售總額的比重不到5%,其餘95%以上是放開的。但在政府看來,放開價格並不是放任不管,決不允許投機炒作破壞市場機製運行 2。2010年7月1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司負責人重申,經營者“漲價可以,但不得串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