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似乎也解釋了發改委和農業部在對待“農產品價格炒作”問題上的兩種反應:前者強硬打擊炒作;後者在新聞發布會上卻對此話題淡化處理,並且不認為“炒作是價格上漲的主因”。
“農業部的目的在於保證農產品的產業鏈,保障農民的收入。”從該角度出發,後者有足夠的理由來回避“炒作”話題。
與此同時,嚴厲打擊農產品炒作與過去政府的許多政策之間相互矛盾,這也是政府必須顧忌的。
例如,政府過去一直鼓勵民間建設糧庫,而現在又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其中就有矛盾之處:建成的糧庫不囤積派什麼用呢?如果連這些前提都得不到明確,就很難區分哪些行為是過去所說的投機倒把,哪些行為是正常的市場運作,從而造成某些不必要混亂。
2 炒作最終是這樣被認定的
針對社會上對遊資炒作農產品的模糊認識和不同意見,2010年7月中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公布了一段錄音,證明這些企業確實在召集同行開會串通漲價、哄抬綠豆價格。
7月1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司負責人解釋說,之所以公布這段錄音,目的是為了把事實真相公布於眾,教育廣大經營者守法經營,不得串通漲價。換句話說:經營者“漲價可以,但不得串通” 4。
從上述“漲價可以,但不得串通”的判斷依據看,政府對價格炒作的認定標準之一是有沒有“串通”漲價。
農產品價格上漲的原因多種多樣,並不奇怪。但無論原因有多少,都不能否認遊資進入這個領域大肆炒作,否則,也就無法解釋為什麼同一種大蒜、綠豆在短短兩年間價格會上漲幾十倍甚至上百倍,這是任何人不用腦袋也能想到的事。
所以說,這不是某些“專家”認為“沒有證據表明”遊資介入炒作就能說得明白的事,更無法用農產品是鮮活產品就不具備投資品特性來解釋得通的,這樣的觀點令人大跌眼鏡。
試想,如果鮮活農產品就不具備投資特性,那麼全世界的糧食期貨市場是不是就都應該關門呢?要知道,這些期貨市場上炒作的正是這種“鮮活產品”的農產品。更進一步,《糧食危機》的作者威廉·恩道爾也應該慚愧地燒掉自己的原著手稿,因為他連這樣的“經濟學基礎知識”也不懂,實在應該好好補習一下了。
如果糧食因為是鮮活產品而不具備投資品的特性,那麼類似於活魚、鮮花這樣的更鮮活的農產品,也就更談不上投資品特性了。歐洲的鮮花進出口商再也不該投資保加利亞的鮮花,並從中獲取投資利潤了。
其實不要說“專家”了,哪怕是一字不識的農村婦女也知道,同一個地區、同一種蔬菜的價格在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上的價格也是完全不一樣的,其間往往要相差1到2倍。為什麼?說穿了還不是因為這種蔬菜具有“投資”價值!
所以說鮮活產品不具備投資品特性,簡直要讓人笑掉大牙。因為誰都知道,越是“新鮮”的蔬菜就越能賣出好價錢,“投資”獲利就越大;相反,越是“不新鮮”的蔬菜才越賣不出去呢!最新鮮的農副產品要算是活魚、活蝦了,有人在從事販賣它們嗎!
下麵一段報道就能很清楚地證明農產品包括鮮活產品不但具有投資價值,而且各個運作環節都能從中獲利,並且獲利巨大:
對北京、山東、內蒙古等地的幾個較大的蔬菜及農產品市場的調查中發現,從同城批發到零售的幾類蔬菜的價格差在0.7~1.8倍不等。而從產地到批發商的市場地之間的價格差則均在2.2~7.5倍之間。更有意思的是,一些本地蔬菜從地頭到市場竟然途徑幾千公裏,比如,內蒙古一些城市的零售市場的部分馬鈴薯等蔬菜,先由山東壽光等地的大菜商批量收購,然後運送到壽光總成,最後再批發回各省市的一些市場,這其中就有產地附近的蔬菜市場。這種長征式的“逗”你玩,說白了就是讓承載這個鏈條的多個利益單元受益,而其形成的終端價格就必須由消費者買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