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威懾有餘,效果存疑(2 / 3)

無論上述觀點誰是誰非,有一點似乎很明確,那就是單靠罰款解決不了問題。2010年7月1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當天公布的《關於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價格違法行為處罰的特別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又把罰款上限在原有法規允許的最高額上增加了1倍,規定:經營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3。

二千五百多年前的老子(約公元前571—約公元前471)就預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4。”同樣的道理,遊資炒作不怕罰款,為什麼還要用罰款來嚇唬它們呢。

2 隻有綜合治理方能收到實效

農產品炒作確實需要嚴厲打擊,決不要因為這些都是小宗農產品就掉以輕心;但打擊措施要多管齊下並落到實處,才不會隔靴搔癢。

過去確實有人認為,市場對大蒜、綠豆的炒作不必過於在意,因為這些畢竟是人均消費量很小的農產品,價格高了可以少吃或不吃。

然而,事情並不是這麼簡單。如果大蒜炒作行為不能得到有效製止,那麼接下來遊資就可能會繼續炒作其他農產品。而農業是我國的基礎性產業,農產品價格的穩定對國家經濟意義重大。

例如,一些農產品價格的過快上漲,必然會影響到百姓生活,並帶動其它農產品價格波動,影響社會穩定的心理預期,引發對通貨膨脹的預期和焦慮。而對於農業這個基礎性產業來說,價格暴漲暴跌必然會產生各種被扭曲了的錯誤信息,誤導政府決策、破壞正常產銷格局,非常不利於農業經濟的健康和穩定發展。

有鑒於此,政府在打擊這次農產品炒作時,也應當從中舉一反三,及時發現與大蒜、綠豆具有某種同質性的其他農產品,從貨幣發行、產業結構、市場監管、儲備收購等方麵進行認真梳理,尋找其中的薄弱環節,一個一個予以彌補和加強。

否則,一旦以後再次遇到氣候變化等因素導致種植麵積下降、貨源減少時,就很可能會冒出另一個“大蒜”來。2009年大蒜價格已經經過一輪瘋狂炒作,2010年再次爆發新一輪炒作,並且愈來愈瘋狂,就可以看作是在原有基礎上的進一步放大,根源在於當時沒能從根本上解決諸多薄弱環節和問題,打擊措施還停留在表麵處理階段。

所以說,隻有從調整產業結構、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提高生產者的能力和話語權等角度出發,才會合理調整農產品利益分配格局,進一步壓縮農產品的價格投機、炒作空間,避免暴漲暴跌。

在這其中,為了抑製農產品炒作、避免價格大起大落,很重要的一點是建立國家收儲製度。對此,中國蔬菜流通協會會長戴中久建議: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都要建立收儲製度,在農產品價格低迷時收儲,保護農戶利益;在價格高企時拋出,平抑物價 5。

果真做到了這一點,手握儲備的政府就可以通過市場來“砸”炒家的盤,不必動用行政手段就可以達到目的。可是從目前來看,國家現在還隻儲備少數重要的農產品品種,難免照顧不到大蒜、綠豆等。

與此同時,還非常有必要完善農產品期貨市場、增加交易品種,從而使得種植戶在生產前就知道未來的價格,便於合理安排生產。

從目前來看,我國期貨交易商品中的農產品有大豆、玉米、小麥等,這些都是國家儲備農產品,在遇到價格炒作時,政府自然會拿些儲備來投放市場、平抑物價,所以遊資從中的套利空間較小。而大蒜、綠豆等因為不在此列,所以自然而然就成為部分遊資的炒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