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禮拜日,
又是無處可去的日子。
大學畢業已經七年,
卻始終住在集體宿舍裏。
房間裏小青年打鬧嬉戲,
因為她們小我十好幾。
禮拜天男友來來往往,
我得知趣兒給她們騰地兒。
辦公室玩牌和閑聊者齊聚,
若在那裏看書就變成了異己。
七年中迎來送往一批又一批,
連同寶貴時光也都隨之流逝。
無處可去!
無處可去!
我漫步在周圍的馬路上,
一次又一次。
突然,
百貨商店那寬大的櫥窗引起我的注意。
我貪饞地看著它,
豔羨那裏擺放的玩偶、鞋帽和布匹……
連它們的空間都能那麼寬敞而又獨立。
我多麼渴望得到一間小屋子,
哪怕就是這櫥窗,
哪怕它沒有玻璃。
或者它陰暗而又潮濕,
就像我們那不足五米的“讀者接待室”。
隻要能讓我住進去,
我就決不會嫌棄。
隻要這個空間隻屬於我自己,
那麼我的時間也就會複活。
我要在這個空間裏熬盡血和汗,
讓每一個細胞都爆出光和力。
可惜,
我隻能看著別人分房子,
因為他們具備分房子的先決條件。
那就是們都有家庭和子女。
而我雖然也曾結過婚,
雖然已經四十而有餘。
可是在當權者眼裏——
既然離異就不算有家庭,
獨身者的生活不能予以考慮!
回歸集體!
不給房子獨居!
因此,我至今要不到房子,
時間啊,
時間都付諸流水白白消逝。
198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