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意外現身,秋萍喜極而泣。這官司不打也得打了。
在秋萍看來,這打的不是官司,而是幾十年來伺候婆婆為家庭付出的尊嚴,是一個說法,一份沉甸甸的信賴與回饋。
居裏當然站在婆婆這邊,房子落入自家口袋,對她隻有好處沒有壞處,公婆給了錢,首付款到位買房子指日可待,現在,輪到她百分百支持秋萍了。
隻是,理智提醒沈居裏必須告誡秋萍:“小心爸生氣,上回已經生過一回氣了,這次不提前告訴他跟他商量,恐怕,他不會答應。”提醒是善意的。
秋萍冷笑道:“答應又怎樣,不答應又怎樣,這本來就是老太太的意思,誰廢話都沒用,他鬧由他鬧去,這事保密,等我們把官司打贏了,房子歸了咱們,生米煮成熟飯,他再鬧也是多餘。我告訴你居裏,在我們這個家,有時候就是不能太民主,太民主,你什麼事也辦不成。”
其實,秋萍不是不在乎進寶的感受,這段時間,進寶接連鬧事,她也有幾分忌憚,隻不過,房子比天大,又有老太太的尚方寶劍在手,她不得不當機立斷展開行動。至於進寶和他們家老大那邊,秋萍已經想好了,充其量等房子判下來之後,她把那三十萬退給她大哥以完此劫,西瓜和芝麻,她當然要西瓜。
說幹就幹。請律師,上訴,呈上證據,這一回她是原告。一告一個準。遺囑,材料,都是在公證處公證過的,老大原本呈上的材料駁回,好在屬於無意之失,否則還可能追究責任。普通流程下來一般要六個月,但律師是老手,加急,一個多月就弄下來了。
宣判那天,秋萍一大早就起來,收拾來收拾去,等進寶、東方都走了,居裏送世卉去幼兒園回來,秋萍問居裏:“怎麼樣?穿這一身行嗎?”居裏問:“是去趕哪個場子?”秋萍道:“哦,昨天忘了跟你說了,今天法院宣判,我方勝訴,也是剛接到律師的電話。”她撒了個謊,消息是頭一天就接到了。不過律師並沒有讓她去現場,民事案子,本就沒有那麼戲劇化。但秋萍不,她要去聆聽,她要聽到羅進寶、安秋萍勝訴幾個字,她要讓法官大人——這個公正廉明的局外人親口告訴她,老太太留下的房子是屬於她的。
秋萍預感自己會落淚。
人生如戲。她演給自己看。
“端莊。”居裏誇秋萍。
秋萍道:“這種大場麵你媽我還撐得住,畢竟我是書香門第出來的嘛。”
居裏抿嘴笑,書香門第四個字她耳朵早聽出了繭子。但秋萍今天高興,說什麼是什麼。居裏問:“那邊會不會當庭鬧起來。”秋萍道:“鬧什麼?我不鬧就不錯了,那邊根本沒人來,請了個蹩腳律師。”居裏又說:“大伯這次怎麼沒告訴爸?”
秋萍道:“你大伯根本都不管這事,我告訴你,你大伯一直都算是個好大伯,不然也不會良心發現給三十萬,就是那個馬海倫,真正可惡,你看看,還把你大伯從別墅裏趕出來掃地出門,七十歲的人嘍,我們這麼做,也是為你大伯出氣。”
這是秋萍的邏輯。居裏不敢苟同,不過都到了這份上,這歲數,她說什麼也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