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什麼?她的聲音傳了出來,很冷淡。
我心一沉,瞬間明白過來,她一直都沒有睡。她用椅子頂住了門。
我有點惱火,我問她,你有必要這麼防備著我?
她不說話。我索性將門完全推開,走進屋子,對她說,我要是想上你,昨天我就沒必要跑這屋來睡。
她沉默了一下,才說,我隻是想提醒你,既然你已經答應了讓我來照顧你日常起居作為交換條件,我就沒有義務再獻出我的身體。
我冷笑著說:如果我反悔了呢?
她的聲音更加冰冷:隨便。
她掀開了被子,夜色朦朧下,我隱約看到她全身上下,隻穿著一條內褲。
她這種態度,不但打消了我的心猿意馬,而且成功的讓我憤怒起來了。
我強壓著怒火,說,請你自重。我的意思是,我不接受這個交易了。這是我的家,我有權隨時讓你離開。
她幽幽的歎了一口氣。
我冷冷的說,求我。求我,我就讓你留下。
她頓了一下。
對不起。她說,我不會求你。我和你是平等的。既然你不接受我的交易條件,也好,我走。我什麼都沒有了,隻剩下了我的自尊。我不想連這樣東西都丟掉。
她穿上了胸衣。
她穿上了上衣,褲子,鞋子。
她將剩下的衣服認真的疊了起來,放進手提包裏。
她將被子仔細的疊好。
我頭上冒出了冷汗。
我和她都很清楚,離開了這裏,她即將麵對的是什麼,可是她卻那麼的義無反顧,就是不肯放低姿態,對我說出一個求字。
我忽然意識到,這和傳說中的英雄救美是不同的。
英雄救了美女,美女以身相許。然後他們在一起,過著幸福的生活。
從一開始我救了她,我何嚐不是這個想法。雖然昨天我控製住了自己,沒有和她發生什麼,但是我自己很清楚,那不過是我知道她不是自願的,為了我的自尊,不想強迫她而已。
我又想起了一個問題。
為什麼我會生氣?
我迅速的找到了答案。
因為我掌握不到主動權。英雄救美,主動權總是在英雄手上的。我救了她,主動權卻貌似一直在她手上,我被她牽著鼻子走。
所以我才會不由自主的憤怒。讓她求我,說到底,我不過是想讓她放低姿態罷了。
可是這個陌生女孩此刻表現出了她強硬的一麵。
我想起了前段時間我為了裝深沉,弄出的一條QQ簽名:人應該是有底線的,那怕付出的代價是死,也要好過生不如死。
我知道了她的底線。為了生存,可以獻出身體,但是不可獻出自尊。
我手足無措,我並不想讓她走。
我擦了擦汗,說道:其實我隻是來拿耳機的……你,你別走了,你先,先休息吧……
我拿了耳機,再一次落荒而逃。
我密切的注意著外麵的動靜,半晌,沒有響起開門的聲音,我鬆了一口氣,竟然有點慶幸。
但是同時我又有點惱火,我暗暗罵自己,劉宇飛,你太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