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我斜睨清璃一眼,冷冷勾唇:「你以為勾引了我兒子就能得到李家的財產?我讓你看看,什麼叫偷雞不成蝕把米。」

我轉身,讓保安把他們兩個趕了出去。

生日宴繼續,我氣定神閑地和來賓們談笑風生,觥籌交錯,仿佛剛剛的鬧劇沒有發生過。

3

我並非心情沒有起伏,畢竟是我養了二十七年的兒子。

但我既然早就知道清璃的事,對可能會發生的事已有心理準備,就沒那麼受刺激。

真正刺激得我全身顫抖的時刻,是李津年十七歲那年,我無意間在他電腦裏發現他拍下的和清璃的親密視頻那一刻。

我清楚地記得前一天,因為李津年不喜歡我重組家庭,我拒絕了向我表白的學長,準備後半生和李津年相依為命,可他卻給了一個重擊。

那時李津年參加夏令營去了外地,我偷偷去了營地,看到他從營地跑出去,跟清璃去了酒店,兩人如膠似漆。

我本想沖上去,把兩人撕扯開。

秘書勸住了我,她提醒我,這樣解決不了問題。

我當年之所以會義無反顧嫁給前夫,跟我爸媽暴力阻止我們交往不無關係。

我青春期認識了前夫,原本隻是略有好感,但和他交往後,爸媽用極端手段阻止我們,反而讓我有了逆反心理,覺得非他不可。

現在,對於李津年和清璃關係的處理,我必須引以為戒。

在李津年夏令營結束回家後,我便把他送到了國外。

李津年在國外和一個馬來西亞的女孩同居,就是鑫鑫媽媽。

女孩懷孕後,他給了女孩一筆錢,讓其流掉孩子。

我之所以會發現這件事,是因為我給李津年的零花錢並不多,他為了湊錢給那個女孩,在回國時偷偷賣了我的幾個奢飾品包包。

他以為我包包很多,不會留意儲物櫃少了幾個包,就算日後我發現了,一時半會也不會查到他頭上。

我一向仔細,記性也好,在丟包的第二天,我就查了監控。

我即刻去了國外,在醫院裏,見到了那個女孩,把她帶了回來。

女孩家裏貧困,跟李津年在一起,隻是因為在國外沒地方住,想白住我兒子租的房子,還有,跟李津年在一起,她的吃穿用度都有了保障。

而李津年,無非是為了排解寂寞。

兩人都不是真愛。

我打聽到,女孩的宮頸壁很薄,流產可能會讓她以後無法生育,我便和女孩協商,問她願不願意把孩子生下來,如果她生下孩子,無論她是否願意把孩子給我養育,我都會負擔孩子以後的撫養費,並且在她懷孕期間,會分期給予數額不菲的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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