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高俅是在“鐵公雞”身上拔毛,就相當於越級單刷“精英怪”,危險係數不是一般的高呀。
王員外兒子是王公子。王公子年紀很輕,年輕人通常火也比較大,他最喜愛的就是嫖妓,每日三瓦兩舍,風花雪月,高俅跟在王公子身邊,打個秋風,吃個白食,再落些妓院給的點“回扣”什麼,實際上並沒占多大便宜,便宜全讓妓院給占去了。
王員外在大宋是個成功的商人,他以前就是現在仍然還是的一位資深的嫖客,他怎麼會不清楚這中間的利益關係呢。
但王員外拿妓院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在大宋,無論是開妓院,還是當妓女,還是做嫖客,全是合法的。
妓院是得到大宋曆屆政府大力支持的一項綠色、環保、低碳、節能的發展產業。妓女都是經過政府認證並頒發營業執照的。
所以,王員外隻能拿“小混混”高俅出氣,他在開封府裏告了一紙文狀,知府就把高俅斷了二十脊杖,趕出東京汴梁。
開封府內的“杖刑”,可不是高俅爹手裏的木棍,高俅被打得皮開肉綻,肋骨都折掉了三根,高俅這才發現,原來自己爹以前打自己是手下留著情呢,想起爹,高俅忍不住哭了。
如果單純從大宋法律上來分析,高俅這起官司,百分之百的是一起冤案,為什麼呢?你想,高俅是在幫王員外的兒子王公子花錢,錢花到受到大宋政府合法保護的產業——妓院中去了,所有行為全是合法的,再從另一角度來分析,高俅這是在幫著促進和繁榮大宋的經濟建設呢,不但無罪還有功呢!
所以高俅被打,就一個字——冤!
高俅被打了二十大板,趕出生他養他多年的東京城,象隻“流浪狗”一樣,無人理睬。
受冤挨杖,是高俅為之奮鬥的“球王之路”上遇到的第三個重大挫折。
離開東京城,此時的高俅是一身杖傷,倆目無親,悲憤交加,痛不欲生。不過在東京城時“幫閑”的好處,在高俅人生最困難的時候,發揮了作用。
高俅在從事“幫閑”這種職業後,最大的好處就是掌握的信息比較多。他知道有一個人很好客,好客的人通常都很有名。那個人當然不是“及時雨”宋江,更不是大官人柴進了,那個人是高俅這一生遇到的第一個貴人,高俅這一生會遇到幾個改變他命運的貴人,第一個終於出現了,高俅終於要轉運了。
高俅遇到的這個人就是柳世權。
柳世權,又名柳大郎,是個開賭坊的老板,平生專好呼朋喚友,結納四方好漢。
不過,有個問題,柳大郎家在臨淮州,離東京有千裏之遙,高俅是怎麼過去的呢?這裏隻能猜測一下,很可能高俅是討飯過去的,因為,在遇到柳大郎之前,高俅沒遇到過一個真正幫助過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