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鄭染,負責宋衣衣上一個開庭案子的書記員。但凡有宋衣衣的案子,她就幫忙拿號。她是肖雲承的死忠粉。宋衣衣也不敢請人家吃飯,隻能偶爾給她點幾杯外賣奶茶。
“怎麼夾塞呀?我都排一小時了。”
“就是,熟人就能不排隊嗎?”
其他開始有人抱怨,宋衣衣正想說自己不過去了,再等半小時又死不了人。鄭染開始懟人了:“怎麼沒排隊啊,我早上過來排了半小時拿的號,早上7點半就放號了,自己來晚了別怪別人好伐?”
宋衣衣想著自己再不出列,鄭染的臉要掛不住了,趕緊往前去了。
“謝謝你啊,辛苦了。”大庭廣眾之下,連奶茶的事兒都不敢說了。
鄭染瞪了前排兩個人一眼,衝著宋衣衣道:“3號櫃台。”
“好咧。”宋衣衣抱起文件,絲滑轉場3號台子,麻利地填表、簽字、交文件,一氣嗬成。
半小時後宋衣衣拿了立案回執,拍照,發給財務。
“案子立上了,第一筆訴訟費到賬沒?把立案回執發給當事人,可以催第二筆款了。”
如今的當事人都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律師費都分好幾筆到位,立案前第一筆,立案後開庭前第二筆......更有過分的委托人,還讓你發個辦理立案的視頻給他。
“法院能隨便讓拍視頻嗎?你就說你是拍視頻還是辦立案手續吧?二選一。”宋衣衣通常都是一口拒絕。這是擔心她偽造立案回執還是咋地?做人不要太癲了。
今天這個案子挺複雜的,立案就有點困難,肯定有管轄權異議,所以宋衣衣做了不少前期準備工作,幸虧今天碰到的法官沒跟她掰扯細節,順順當當就把案子立上了。
“主管法官是陳洋啊,噯,他是肖頂流的老粉呢,從他剛出道就開始粉了。今兒給你放行肯定是愛屋及烏。”
“別瞎扯,法院本來就有管轄權,憑什麼不給立案啊。”宋衣衣不服,別什麼都往頂流那兒扯,這是她自己工作做得紮實,應得的。
“是有管轄權,但是你資料不全,被告的居住地信息過期了,現在他人早不在那兒了對吧?”
“立案潛規則之一,你起碼得有被告的準確信息吧?你那個身份證複印件過期了怎麼說?”
“你也知道是潛規則了,法律可從來沒有這麼說過,要是每個被告都能找到,還要公告送達,公告判決幹嘛?我找不到他,就不能告他了?這可是謬論!公民訴訟權力是受憲法保護的。”
宋衣衣跟她的親學長(大學同專業的師兄)江海洋在車上互相擠兌了一番。同門師兄妹早晚兩看相厭,絕對是顛撲不破的真理。這個案子主辦律師是江海洋,他使出渾身解數硬是蹉跎了兩周沒立上案,人家宋師妹就是半小時的事兒。
“你上次沒立上案,就是笨唄,別給自己挽尊了。”宋衣衣毫不留情地補刀,“法院也不是我家開的,人家才不在乎多我這五十塊呢。你去農貿市場買兩斤豬腦,好好補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