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作者憑什麼私自賣版權?(1 / 1)

林輕墨看著故事的結尾,這個故事是她寫的第一個故事。

當時她也是靠著這個故事小火起來,積累了一些人氣。但是隨之而來的就是來自一些“愛女讀者”的滿滿惡意了。

【為什麼現在的作者總是給女性角色製造那麼多磨難?】

【為什麼非得安排一個新的男主?讓女主獨自複仇不香嗎?】

【本來這樣的社會事實就已經很多了,為什麼作者還要寫在小說裏?博眼球嗎?家暴該死,作者也該。】

【就知道這樣對女主,祝作者以後也遇見這樣的事情,記得自衛反擊哦~】

嗬……

他們可真是善良啊,善良到將同等惡意加注於另外一個人身上。結束後,自己還非常無辜的說一句:“我們也沒做什麼啊?”

是沒做什麼,隻是給另一個人隨意打上了一個讓人惡心的標簽而已。

這又算得了什麼?對吧?

不忍心看見弱者,但同樣嫉妒成為比自己還強的強者。

所以啊……這個世界的弱者總是無能咆哮。將一個比自己弱的人身上的苦楚加注在另一個比自己強的人身上,他心裏才會達到詭異的平衡。

正所謂一語激起千層浪,林輕墨才剛把影視版權出售一事公開,就來了不少“鐵粉”。

林輕墨自認為她還是很大度了,她可以理解部分讀者的擔憂,因為喜歡所以在意。她也很樂意接受這些評論,因為這也算是變相的認可了她的塑造能力。

可是……擔憂可以,攻擊作者本身,她可一點也忍不了。

作者應不應該賣版權好像一直是一個無解選擇,立場不同,想法總是不同。

林輕墨記得她也曾遇見一個作者,那個作者也小有名氣,原本她靠著寫書其實已經過上了不錯的日子。可偏偏在這個時候遭遇意外,因為家裏突然遭遇的變故以及他本人的身體也遇見了一些問題,需要一大筆錢。

為此,他也選擇將自己手裏的書的版權售出,這這一舉動卻引來了大批讀者粉絲的不滿。最終粉絲親自撕掉了這本書的版權,而後沾沾自喜告訴所有人,要不是因為自己,這本書就要被毀了。

但他們或許永遠不會知道,他們是留住了這本書,但是這本書的作者這些角色的塑造者卻被他們親自毀掉希望。多年以後,這本書逐漸淡出大眾視野,也那名作者或許也永遠沒有辦法重新寫下新的文字。

【作者賣版權就是不顧讀者死活唄?利用完讀者就扔了?】

【作者這是想要親手毀掉自己的角色啊?這就是親媽?】

【作為這本書的死忠粉,我們必須維護我們讀者的權利。】

【我花錢看書沒供作者吃?現在要拿我寶換你的討口糧?】

【作者是真的沒心,好歹是自己的孩子啊,就隨便賣出去讓人糟踐?】

【沒有讀者,這本書是個屁?作者忘恩負義。】

林輕墨看到這些評論都差點笑出來,這是小學還沒畢業的小孫子嗎?

既然如此,她也想好好和這些人親熱一下,畢竟她還沒有孫子呢。就當提前教訓不孝子孫了。

一時發瘋一時爽,一直發瘋一直爽。

開幹!!!

【你都罵我眼皮子底下了,作為回禮,告訴我你的碑在哪裏吧?我刻你碑上。】

【不用你供,因為你供不起。畢竟有的人出生就在羅馬,有的一輩子隻能當牛馬。】

【這本書是個屁你也吃挺香啊,特殊癖好?要不要再拉一灘到你嘴裏?】

【作者沒有心,你發射沒有精。】

【不顧讀者死活?那你到底是死是活?垃圾不扔難不成塞你拉排泄物的洞裏?】

【維護權利?我下次想跟你打官司,畢竟遇見一個裹小腦的被告不容易。】

一場交鋒,林輕墨罵完人心情好多了。

依舊是那句話,心情不好怎麼辦?找幾個腦殘對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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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罵累了,歇一歇。

別杠我,我說了,你杠就是你錯;我杠就是我對。

最後,再次提醒,本書平等冒犯所有讀者,覺得自己接受不了的趕緊走。

作者想寫啥寫啥,無腦,主打一個寫得隨意,寫得舒服。

你們爽不爽不重要,作者我要寫爽才是最重要的,不為其他,就因為這本書是我寫的。

作者玻璃心,作者心理承受能力弱,作者情緒不穩定。你罵我就是要逼瘋我,逼瘋我就是要我命,我死了你就是殺人凶手。所以,你罵完你就是殺人凶手。

別和作者講道理,因為作者不講道理,我的話就是我的道理。

別和作者講素質,因為作者沒有素質,我做的事情就是素質。

別和作者扯三觀,因為作者三觀很偏,從來隻向作者方向偏。

好了,就說這些。沒罵作者的,祝福你們發大財,行大運。

罵作者的,嗯……隨便你,因為我也會罵你。)